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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203-00047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叶集区人社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公告
成文日期: 暂无 发文日期: 2022-03-29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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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专家解读】六安市人社局分管负责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政策解读

【专家解读】六安市人社局分管负责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政策解读

2022-03-29 10:04   浏览量:    信息来源:叶集区人社局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主持人好!听众朋友们,中午好!很高兴能参加今天的政风行风热线节目,非常乐意通过电波和大家进行交流。今天,我们与大家现场交流的主题是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暨人社民生工程政策。

一、关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根据国务院部署,从2019年至2021年,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高技能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我市的工作目标是从2019年2021年,全市共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3万人次以上。2019年我们实际完成4.14万人,2020年我们实际完成5.38万人,今年以来克服疫情影响,到7月底已完成4.34万人,合计13.82万人,提前半年超额完成我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任务。截止今年7月底,我市技能劳动者总量为32.37万人,高技能人才达到7.26万人。

二、关于人社民生工程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工作,我市连续多年将相关工作纳入民生工程管理考核,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市人社系统纳入民生工程管理的工作有以下3项:

(一)就业创业促进工程:2021年就业见习目标任务1615人已完成1538人,完成率95.23%;公益性岗位目标任务2200个已完成开发2239个,完成率101.77%。

(二)技能培训提升工程:2021年脱贫稳就业技能培训任务1800人已完成8692人,完成率482.89%;企业新录用人员培训任务12000人已完成12550人,完成率104.58%;新技工系统培养任务3400人已完成5232人,完成率153.88%。在全省排名第三。

(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21年目标任务是当年缴费人数达176. 83万人,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养老金发放率达100%。已完成缴费人数达184.67万,完成率为104.44%,养老金发放率为100%。

以上是简要介绍。今天,我们将通过30分钟的互动,让大家对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暨人社民生工程等方面有个更加详细的了解,让更多的人了解政策,从而推动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更好地开展。

三、简要解读相关政策

(一)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主要措施

1.针对企业员工的培训措施

⑴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

⑵企业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

⑶困难企业(重点企业)转岗转业培训

⑷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培训

⑸企业新型学徒制

2.针对普通劳动者的培训措施

⑴对贫困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新生代农民工、退捕渔民)、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等“六类人员”免费技能培训

⑵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先缴后补”技能培训

⑶新技工系统培养及就读技工院校建档立卡家庭贫困生培养补助

⑷退役士兵技能培训

⑸职业农民培训及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

⑹余刑不满1年的监狱服刑人员、强制戒毒人员就业技能培训

⑺创业培训

(二)民生工程政策问答

脱贫稳就业技能培训政策问答

1.脱贫稳就业技能培训工程的实施目的是什么?

答: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求,2021年实施脱贫稳就业技能培训工程,提升易返贫致贫人口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其稳定就业、稳定增收、稳定脱贫。

2.脱贫稳就业技能培训工程年度目标任务是多少?

答:计划全市全年组织实施脱贫稳就业技能培训1800人次,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

3.脱贫稳就业技能培训工程的培训对象有哪些人?

答:培训对象是16周岁到65周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创业意愿、纳入动态监测范围的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

4.脱贫稳就业技能培训工程如何实施?

答:由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易返贫致贫人口参加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鼓励培训机构、企业等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集中培训、弹性培训、上门培训等多种方式的精准培训,允许通过“插班”培训或“混班”培训方式,组织易返贫致贫人口参加技能培训。对少数易返贫致贫人口的个性化培训需求,达不到集中开班要求或当地没有相应培训条件的,允许按照“一对一”“点对点”方式组织“师带徒”式培训。

5.脱贫稳就业技能培训工程补贴、补助标准是什么?

答:(1)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省厅《就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2019版)》、《就业技能培训工种增补目录及补贴标准(2020年)》及《关于新增人工智能等职业技能培训工种和完善技能培训补贴标准通知》(六人社秘〔2020〕58号)规定,给予承训机构、企业或带徒师傅培训补贴。

(2)易返贫致贫人口参加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享受以下补助政策:伙食补助标准为36元/人•天,交通补助标准为24元/人•天。伙食补助可采取补给培训机构与直补个人相结合的办法,交通补助直补个人。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

6.脱贫稳就业技能培训工程主要有哪些管理要求?

答:一是培训机构要建立脱贫稳就业技能培训基础台账,作为日常检查、绩效评估和确定培训资格的重要参考依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二是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托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将培训机构和参训人员全部纳入职业培训信息平台,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三是脱贫稳就业技能培训资金使用实行公示公开和举报投诉制度,对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脱贫培训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按照“谁审批、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政策问答

1.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目标任务是多少?

答:全市计划全年组织实施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1.2万人次,培训合格率达到95%以上。

2.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对象有哪些人?

答:一是与企业签订12个月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于签订之日起12个月以内参加企业组织的岗前技能培训的新录用人员。二是符合《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政策释义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278号)文件规定的劳务派遣人员。

3.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工种范围如何规定的?

答:一是在现行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内,有国家职业标准的职业(工种)。二是在现行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内,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专业技术类、管理营销类等职业岗位。三是尚无国家职业分类或国家职业标准,但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主体技能类工种(项目)。施训单位要突出技能训练,注重职业能力培养,促进技能培训与岗位使用精准对接。

4.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实施程序是什么?

答: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委托社会培训机构实施的新录用技能岗位人员技能培训,培训补贴资金直补企业,补贴标准不低于人均800元。具体实施程序:

(1)企业通过口头、电话等便捷方式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登录账号(仅限于首次登录),填写企业基本信息;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企业基本信息。

(2)企业(含省属企业、中央在皖企业)登录“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开班申请”模块,选择“培训类别”——“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开班申请。(对于母公司与子公司均在安徽省内但不在同一市县的,根据实际需要,向母公司或子公司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煤炭、电力等在省内跨市县的资源能源类企业可在职工所在地以总公司名义申请)。

(3)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系统审核,提出“同意”或“不同意”意见,不同意开班的须说明理由。

(4)企业按照开班申请明确的事项组织实施,并接受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动态监管。

(5)培训完成后,在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派员或招标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指导监督下开展结业考核。

(6)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结业考核合格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于2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入申请单位在金融机构设立的银行账户。

 

新技工系统培养政策问答

1.新技工系统培养目标任务是多少?

答:全年计划新增3400名初高中毕业生及各类劳动者接受技工院校全日制系统培养,培养稳定率不低于95%。

2.新技工系统培养对象及方式是什么?

答:面向初、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城乡各类劳动者实施系统培养,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全日制在校学习。

3.新技工系统培养层次具体有哪些规定?

答:普通技工学校以培养中级技工为主,高级技工学校以培养中高级技工为主,技师学院以培养高级及以上技工为主。

(1)中级技工班

初中毕业生学制3年;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学制2年。

(2)高级技工班

对口专业达到中级技能水平学生学制2年;高中毕业生学制3年;初中毕业生学制5年。

(3)预备技师班

对口专业达到高级技能水平学生学制2年;对口专业达到中级技能水平学生学制3年;高中毕业生学制4年。

4.新技工系统培养的补助方式是什么?

答:就业补助资金按新增全日制学生1500元/人标准补助。技工院校应于每年5月、11月从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中导出新培养技工人员信息名单,加盖院校公章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并按规定程序将补助资金拨付至技工院校在金融机构开设的银行账户。

 

就业见习政策问答

1.什么叫就业见习?

就业见习的主要目标是帮助毕业生提升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尽快实现就业。就业见习是指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以下简称见习基地),提供适宜见习岗位,吸纳毕业生进行3-12个月就业见习,支付见习人员见习补贴的一项制度。见习期间,见习基地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不建立劳动关系。

2.见习基地申报条件是什么?

全省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其它组织,以及各级党政机关均可申报设立就业见习基地。重点吸纳符合我省产业发展导向、发展潜力较好、规模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行业内知名度较高的企事业单位作为见习基地。见习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内部制度健全,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

(二)有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就业见习管理工作,委派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有责任心的人员作为见习指导老师;

(三)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适合各类毕业生的就业见习岗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有利于毕业生提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

(四)能够按时为见习毕业生发放见习补贴、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3.参加就业见习人员包括哪些?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毕业前6个月的高校毕业生。

4.就业见习待遇如何?

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其中财政补助1400元。同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均100元(一次性),见习指导费人均200元支付给见习单位(一次性),所需资金从各级财政安排的就业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公益一类)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2000元,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资金由就业补助资金支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按月将就业见习补助资金直接发放至见习人员提供的社保卡或银行卡中。

 

公益性岗位政策问答

1.什么是公益性岗位?

公益性岗位是指各类用人单位开发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岗位。

2.公益性岗位主要有哪些?

(一)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具体包括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社区矫正、群团工作、残疾人服务等基层岗位;一般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

(二)城乡辅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具体包括道路交通、治安巡防、市政管理、公共环境卫生等岗位。

(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工勤服务辅助性岗位,具体包括保洁、保绿、保安等岗位。

(四)劳务派遣企业、家庭服务业企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的托底性安置岗位。

(五)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可纳入公益性岗位范围的其他岗位。

3.哪些人员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就业的人员。主要包括:

(一)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况、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二)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三)长期失业人员: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家庭,且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承包土地(林地)被征用家庭,土地(林地)被征用后人均不足0.3亩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残疾人: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残疾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4级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八)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因疫情影响无法返回湖北省原岗位就业、且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各地开发的消杀防疫、保洁环卫等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人员)。

另外,还包括六人社秘〔2014〕164号文规定的三类人员:

(1)登记失业的随军未就业家属。

(2)转业军人随迁未就业配偶。

(3)城镇复员转业军人。

4.公益性岗位安置程序是怎样的?

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公布信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布公益性岗位信息,公布岗位名称、岗位数量、工作内容、招用条件、薪酬待遇等。

(二)提出申请。符合条件且有意从事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岗位需要提供的材料等。

(三)供需对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通过组织供需见面会或为用人单位推荐人选,搭建用人单位和就业困难人员直接对接平台。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性质、申请人数,可通过面谈、走访等形式,确定岗位拟聘任人员,并向社会公示。

(四)用工备案。用人单位聘任就业困难人员1个月之内,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原则上不约定试用期,并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

5.公益性岗位如何管理?

(一)用人单位依法与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签订期限一般不低于1年。

(二)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主体责任,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严格按照公益性岗位政策规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承担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

(三)公益性岗位人员应自觉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由本人承担岗位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不得另派他人顶替。

(四)建立公益性岗位动态退出机制,公益性岗位人员和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除或终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五)用人单位应当于解除或终止就业人员劳动合同之日起5日内,将人员名单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备案。

(六)对就业困难人员连续3次拒绝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的托底性安置岗位的,或者3次因个人原因被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取消其就业困难人员资格,停止其享受相关就业援助政策。

6.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待遇如何确定?

用人单位应依法按月足额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按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安排其加班的,应依法支付其加班工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当地财政按照每月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50%的标准,按季度直接拨付至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账户,由用人单位代为申报。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具体标准由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

7.公益性岗位补贴有哪些?

对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一)社会保险补贴。按照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等给予补贴,不包括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二)岗位补贴。按照每人每月一定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吸纳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的另按照每人一定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岗位补助。

用人单位申报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应当提供《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申报表》、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明细账(单)等资料。

8.公益性岗位补贴的期限有多长?

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对补贴期满后通过开展职业指导、推荐3次以上就业岗位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有劳动能力)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并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备案,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国发〔2019〕28号规定:对从事公益性岗位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9.公益性岗位如何退出?

对距享受补贴期满不足半年的人员,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可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其中的高校毕业生,引导参加基层项目、报考机关事业单位、继续深造、推荐到企业就业有序退岗。对于用人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在补贴期满后转为本单位劳动合同制用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1.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建立个人缴费档次标准调整机制。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情况,适时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供城乡居民选择。

我市缴费标准设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共15个档次。对政府代缴费人员可保留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

有缴费能力的参保人员应选择中、高档次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3.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享受的政府补贴标准是多少?

2021年缴费补贴最低标准为:缴费200元补贴40元,缴费300元补贴50元,缴费400元补贴60元,缴费500元补贴70元,缴费600元补贴80元,缴费700元补贴90元,缴费800元补贴100元,缴费900元补贴110元,缴费1000元补贴120元,缴费1500元补贴150元,缴费2000元及以上的补贴200元。参保人员中断缴费,补缴的不享受缴费补贴。鼓励集体经济组织提高缴费补助,鼓励其他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加大资助。

4.哪些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优惠政策?

对重度(二级以上)残疾人、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等缴费困难群体,县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在缴费档次范围内确定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并按代缴养老保险费档次给予补贴。

5.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 周岁按规定进行缴费的,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从到龄次月起,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6.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由哪些部分构成?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 

7.哪些资金可以计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个人缴费、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代缴保费和缴费补贴、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及利息收入,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8.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是多少?个人账户养老金怎么计算?

目前全市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20元(裕安区为125元)。

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65、70、75、80、85周岁的,从2020年1月起每人每月分别加发高龄基础养老金5元、10元、15元、20元、25元,2020年1月1日后年满65、70、75、80、85周岁的,从到龄的次年1月起执行。

对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增发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每超过一年,增发标准最低为每人每月2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9.参保人员在领取待遇期间死亡,个人账户资金怎么处理?

参保人员在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养老金,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并可按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

10.丧葬补助金标准是多少?

丧葬补助金最低标准为不低于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8个月的金额。

11.参保人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时,其个人账户权益如何保障?

参保人员不管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还是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除重复缴费期间的城乡居保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按衔接办法退还本人外,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转移,并入转入制度的个人账户,按照相应办法计发养老保险待遇。

12.城乡居民跨地区流动,个人账户权益是否受损?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经建立,终身不变。无论在哪里缴费,无论是否间断缴费,个人账户都累计记录参保人权益,不会受损。

13.个人账户金额全部发放完以后,养老金还会继续发放吗?

会按原标准继续发放养老金至本人终老,从而实现终身保障。

14.怎样查询个人参保信息?

登陆安徽省人社厅网上办事大厅、“六安人社”app、“六安人社”微信公众号、“皖事通”app等,可查询个人参保信息。

 

结束语:

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人社民生工程,是党和国家的重要决策部署;是一项保民生、保就业、稳就业、促和谐的政治任务。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对于提高广大城乡劳动者的职业能力,促进就业和自主创业有着重要的作用;实施人社民生工程是提升人社业务服务质量,提升群众获得感的重要载体。

我们将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强化服务意识,加强领导和调度,扎实工作,攻坚克难,推动人社工作再上新台阶。

最后,感谢听众朋友们的热情参与,并感谢政风行风热线栏目组的辛勤工作。  

下次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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