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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306-00043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叶集区公安分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成文日期: 暂无 发文日期: 2023-06-30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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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叶集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解读:六安市叶集区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叶集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解读:六安市叶集区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2023-06-30 18:37   浏览量:    信息来源:叶集区公安分局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起草背景

2020年公安部部署减量控大综合绩效考评制度,该考评制度将电动车、摩托车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作为重要考核目标,其目的是为了降低和减少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在交通事故中的伤亡。2022121日,强制性国家标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 811-2022)(以下简称头盔标准)正式发布并将于202371日正式实施。202331日,《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明确规定电动车、摩托车驾乘人员需佩戴安全头盔,其目的也是为了降低和预防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在交通事故中的伤亡;与此同时,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将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列为文明交通的重要考核指标,综合以上要求,结合我区当前一盔一带安全守护工作实际形势,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依据

    公安部《关于推动贯彻实施国家标准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 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通知》、公安部交管局《部交管局关于积极稳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通知》、安徽省公安厅《关于传发<2023年全省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方案>的通知》、省厅交警总队《关于印发2023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八项硬 措施的通知》以及《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上级文件和要求。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0年实施减量控大综合绩效考评制度以及2021年起叶集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开展以来,叶集公安分局交管大队通过广泛开展宣传和违法查纠等形式逐步将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佩戴头盔向全区人民群众推广和普及。经历了两年多的宣传和查处,我区头盔佩戴率一直不高,处于全市落后水平。同时通过对近五年我区交通事故进行分析,在涉及摩托车和电动车驾驶人伤亡的交通事故中,不佩戴头盔已经成为导致驾乘人员伤亡的第一诱因。鉴于当前我区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推进慢、成效差、未形成合力的现状,经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研究,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起草了《六安市叶集区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并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印发至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四、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春运交通管理工作,为全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具有深远而重要的意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紧密结合我区当前交通事故高发和亡人事故高位运行的现状,推动我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摘牌行动,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持续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提升我区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和机动车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率,进一步增强交通参与者一盔一带等交通安全意识,降低因未戴头盔、未系安全带造成的交通事故伤亡率,全面构建一盔一带工作城乡统筹推进、社会协同共治、行业示范带动、事故源头追溯的工作机制。

五、工作目标

通过各单位协同共治,全面提高我区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减少和降低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人员伤亡,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为我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奠定坚实的交通秩序基础。

六、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工作目标、组织领导、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等主要内容。其中在组织领导上,改变了以往公安交警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将各乡镇街、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纳入领导小组,以强化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社会协同共治、城乡统筹推进、行业示范带动的工作机制。

七、创新举措

    改变了以往工作方案只制定不实施或者在实施上打折扣的现象,对工作措施进行了细化,责任分工到具体单位和个人,解决了工作上推诿扯皮的现象,让《方案》的工作部署能够落到实处。同时把分局各相关部门均纳入工作组,既增加了警力,又堵塞了农村地区管理的漏洞。

八、工作重点

(一)公安交管部门结合七进宣传活动,充分发挥面对面宣传作用;加强横幅、标语、海报、展板、宣传单等传统实物和播、报、视、网、端、微全媒体应用,线上线下多平台多途径宣传;发挥车管所、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窗口、执勤执法站点等交管宣传阵地作用,常态化开展宣传活动;用好道路交叉口、道路沿线等醒目宣传位置,加强路面电子显示屏等宣传设备应用,加强道路沿途宣传提示。

(二)区直各单位要宣传教育公职人员以身作则,自觉佩戴头盔、系好安全带,为广大群众做好模范带头作用。教育部门要宣传教育师生、员工和家长佩戴头盔、系好安全带。

(三)各乡镇街村(居)委会、社区,要用好宣传橱窗、大喇叭等手段,将宣传教育一盔一带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当中。

(四)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推动小区物业发挥劝导作用,把好出门关;推动劳动密集型企业加强内部人员管理,把好入厂关、出厂关;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客运场站、企业落实出站检查、提示告知制度,把好出站关,督促客运车辆驾驶人、乘务员在发车前和进入高速公路、出服务区等关键环节加强检查提示,把好上路关;公安交管部门要督促驾校加强一盔一带教育,把好新驾驶人源头关。

(五)各公安派出所、交管中队要加强巡逻管控和流动劝导、机动执法,对未戴头盔、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公安交管部门要坚持现场查处与自动抓拍相结合,常态化查处重点车辆、重点时段、重点路段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

(六)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一是积极联合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推广买电动车送头盔、送保险模式;二是积极联合当地工会等部门,鼓励将安全头盔作为劳动保护用品配发给有需要的职工;三是联合共享单车行业主管部门通过技术手段实现用户不戴头盔无法使用车辆。

(七)公安交管部门要督促机动车检验机构在机动车检验过程中,严格检查安全带状况。交通运输等部门要督促重点企业及车辆所有人保持安全带完好,及时整改安全带残缺不全、捆绑不用、坐垫遮挡等问题。

(八)快递、外卖、客运行业企业主管部门,对从业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乘车人不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突出的行业企业要加强监管,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快递外卖行业头盔配备齐全,客运行业安全带完好可用、驾驶人提醒告知、前后排乘客主动遵守。

(九)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开展头盔佩戴、安全带使用示范创建活动,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引领、辐射带动,逐步营造全社会自觉遵守氛围。区直各单位的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自觉佩戴头盔、系好安全带,为广大群众做好模范带头作用。

(十)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一是利用村务公开栏、住宅外墙等,广泛张贴挂图海报、刷写宣传标语,大范围、高频次宣传一盔一带安全知识,潜移默化提升安全意识;二是结合赶集日、民俗活动等,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现场答题送头盔等活动;三是积极推动将村民一盔一带使用情况纳入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评选要求,树立安全出行新风尚。 

九、相关工作举措

(一)加强宣传引导,筑牢安全意识。

(二)加强劝导查纠,促进习惯养成

(三)推动协同共治,强化示范引领

(四)紧盯薄弱环节,补齐弱项短板

(五)落实主体责任,抓安全促发展

十、下一步工作计划

    区直各单位及各乡镇街要在推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中建立协同共治的工作机制,要善于总结特色做法和工作亮点,推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的综合治理机制,在平安建设、文明创建和法治引领文明育区各项工作中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纳入考核,促进我区一盔一带工作全面高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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