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为持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切实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就学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等有关法规、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控辍保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核查摸清底数
春学期开学后,要全面排查本校入学情况。各年级入学情况要与上学期在校学生进行比对,未按时报到的,要查清原因,做好登记,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休学的要及时办理休学手续,并建立未到校学生台账。
秋学期开学后,要全面排查本校入学情况。二到六年级、八到九年级入学情况要与上学期在校学生进行比对,未按时报到的,要查清原因,转出的要积极与转入校联系办理转学手续,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休学的要及时办理休学手续,并建立未到校学生台账。各校要与辖区内村(社区)主动对接,摸清本年度本辖区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名单,按照本年度本辖区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名单,逐个排查,查清每个儿童的入学情况并登记造册。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需要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报区教育局备案,其他未入学的要依法做好督促其入学工作。各校要逐个排查本校上学年六年级毕业生入学情况并登记造册,未入学的要依法做好督促其入学工作。
二、加强学籍信息管理工作
1.做好实际在校学生与学籍系统比对工作。区直学校依托学籍管理系统,开学初须分校分班级导出学生学籍名单(电子或纸质均可),由教务部门安排分发至各班级,各班主任逐一人籍核查,核对结果无误后签字报教务处,再由教务处汇总,交学籍管理员调整完善学籍信息。确保动态管理、籍随人走、人籍一致,做到学籍系统学生数和实有学生数一致,学生学籍状态与实际就读情况一致。
2.规范学籍变动程序。各校要落实学籍管理有关要求,及时更新学生监护人联系电话和家庭住址等信息;中途转入的要及时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做到人籍一致;对就读无学籍学生要及时补录学籍;对正常转出学生的要督促家长尽快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对于学生转入、转出、休学、复学等变动,要详细核实和记录情况,按要求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做到转入、转出、休学、复学等情况清楚、手续完备、相关证明材料齐全。班主任每天要记录无正当原因未到校学生名单,连续五个工作日未到校的,须报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并摸清未到校原因。
三、依法劝返辍学学生
对于辍学学生,要分类(贫困、残疾、留守、学困等)监管,准确掌握相关信息,制定有针对性的劝返复学方案,建立劝返复学清单。对无正当原因未及时返校和确认失学辍学学生要迅速启动劝返复学程序,学校安排专人及时联系家长和学生,劝其到学校就读;劝返无效的,学校要向其发放劝返通知书,再次劝其及时回校就读;对拒不复学或联系不上的,学校要及时书面报告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督促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排人员联系劝返,直至复学。学生复学后,学校要定期走访,密切跟踪,精准帮扶,确保完成义务教育。
四、科学制定复学方案
各校要根据劝返复学学生基本情况、学业水平和健康状况,按照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精准施策,制定一人一案。辍学一年内的,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编入相应年级和班级完成义务教育学习并获得完成证书,也可根据本人意愿到中职学校接受教育;辍学时间超过一年的,可短期单独辅导后编入相应年级和班级;重度残疾等特殊群体的劝返复学学生,由学籍所在学校开展送教上门;在外务工且年满16周岁但学籍还在义务教育学校的,经实地劝导不愿返回户籍所在地的,可由学籍所在学校实行远程视频送教。
五、巩固控辍保学成果
各校要根据复学学生年龄、辍学时间长短和学习能力、兴趣爱好、个人专长等情况,因材施教。要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科学把握学生认知规律,突出学生主体地位,注重挖掘学生学习潜力,提高学习能力。要精准分析学情,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强化对学生的发展性评价、多元评价。要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关爱每一名学生,建立学有困难学生帮扶制度,确保学生完成义务教育。
六、重点关注特殊群体
2025年春学期开学后要全面摸排2024年秋季学期适龄残疾学生入学情况,建立健全“一生一案”,继续落实新学期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及“送教上门”服务工作。2025年秋学期开学后要全面摸排辖区内6-15周岁的残疾学生,建立“一生一案”,继续落实新学期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及“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对送教上门的,要因人施策,原则上每周上门不少于1次,每次2-4学时,确保送教有效果。要核实留守儿童情况,建立台账,落实“一生一案”及关爱工作,各校新学期要制定“留守儿童之家”工作计划并开展活动。
七、落实教育精准资助
各校要认真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惠民政策。加大对残疾学生就学支持力度,对符合资助政策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优先予以资助。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及时将返贫和致贫家庭适龄儿童纳入教育资助范围,确保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
各校报表分别于2025年2月25日前(附件1-3)和2025年9月16日前(附件4-8),报送至区教育局教育股(盖章、签字扫描件和电子版同时报送),电子邮箱:568013096@qq.com,联系电话:2776303。
附件:1.2025年春季学期中小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
2.2025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转出学生台账
3.2025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辍学学生花名册
4.2025年秋季学期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就学情况统计表
5.2025年春季学期六年级毕业学生就读情况统计表
6.2025年秋季学期中小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
7.叶集区2025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未到校(辍学)学生花名册
8.叶集区2025年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已入学安置(已落实学籍)情况表
六安市叶集区教育局
2025年2月6日
附件:附件1-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