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教〔2022〕141 号
区直各校、各医疗机构、各市场监管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落实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根据省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科普宣传、检测诊疗、产品服务等相关工作要求,切实维护儿童青少年健康和权益,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大科普宣传力度
各校、各有关部门要持续加强对《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等文件的宣传、解读、落实,引导学校、家庭、学生、社会重视近视防控。规范近视防控科普宣传活动,支持和配合全国、全省、全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宣讲团做好宣讲活动,规范有序组织开展好辖区内的宣讲活动。落实“谁主管谁负责”主体责任,对科普宣传活动的主题、形式、内容、宣传物品、宣讲专家资格等进行严格把关,健全审核、发布等管理制度,加强过程监管,确保科普宣传内容的科学性、准确性和适用性。严禁搭车开展商业性活动,严禁利用科普宣传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及时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二、规范开展视力检测
组织开展学生近视等常见病监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视力监测时,要对相关检测机构严格把关,坚决杜绝无资质的机构入校开展视力检测。学校组织开展学生视力监测、检测等工作,应报区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开展,不得借监测筛查名义搭车开展商业性活动。监测组织部门、学校和检测机构要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和个人信息保护,不得私自对外泄露学生个人和视力等信息,不得与第三方共享用于商业用途,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近视诊疗管理
各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近视防治指南》等诊疗规范,不得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等表述误导近视儿童青少年和家长,不得违反中医药法规定冒用中医药名义或者假借中医药理论、技术欺骗消费者,谋取不正当利益。要根据儿童青少年视觉状况,进行科学验光及相关检查,明确诊断,按照诊疗规范进行矫治,检查和矫治情况及时记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不断提高儿童青少年眼健康服务能力。
四、严控产品服务质量
严厉打击在校园内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商业广告的行为,区市场监管部门将定期开展配装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眼镜制配场所计量专项检查。采用质量认证手段推动近视防控工作,积极推进教室照明和读写台灯等健康照明产品、桌椅人体工效学产品、眼视光产品、学习用品、验光配镜服务等认证工作,提升近视防控相关产品质量和视觉健康服务水平。积极采信认证结果,广泛宣传获得认证的眼视光产品和服务,为持续优化近视防控工作提供保障。
六安市叶集区教育局 六安市叶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六安市叶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