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6年第二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洪集镇人民政府: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6年第二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皖发改代赈〔2026〕362号)文件,下达我区以工代赈资金595万元,其中最低应发放劳务报酬255.16万元。现将投资计划分解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工代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统筹推进“硬投资”和“软建设”高标准高质量做好以工代赈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徽省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聚焦重点加强地方以工代赈工作指导和项目闭环管理的通知》《安徽省高标准高质量推进以工代赈项目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26年-2028年)》《六安市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管理办法(试行)》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等有关要求,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开工建设,加强项目管理。
二、规范项目实施
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以及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进行建设,确保项目按期开竣工,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确需调整的,须按程序报批。在建设过程中,严禁出现项目投资大幅缩水等情况。根据“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的原则,合理组织项目实施,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不低于中央投资40%的基础上,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积极组织动员本地群众,特别是返乡农民工、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未就业退役军人、脱贫人口(含易地搬迁群众)、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重点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近就业增收。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做好通过财政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系统发放以工代赈劳务报酬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发改代赈〔2023〕350号)要求,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以工代赈劳务报酬。坚决杜绝将施工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务工组织人员等人员工资充当以工代赈劳务报酬等弄虚作假行为。
三、加强监管调度
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在项目谋划、建设、运营全过程做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强化全过程工程质量措施和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有效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列入本批计划的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要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于每月8日前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信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及省发展改革委将进行在线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区发改委将根据以工代赈管理相关要求,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监管责任,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做好日常调度、在线监测、现场检查和监管问责等工作,对工程实施、资金使用、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等环节进行监管督查。
四、其他要求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履约提醒服务机制的通知》精神,按照“谁申报谁承诺,向谁申报向谁承诺”的要求,请你镇及时签订《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承诺书》(附件4),了解掌握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相关规定,并于7月3日前反馈至区发改委。要加快或简化前期工作程序,特别是要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等有关规定,落实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相关要求。要按照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完成绩效目标。
附件:1.六安市叶集区2026年第二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汇总表
2.六安市叶集区2026年第二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表
3.六安市叶集区2026年第二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4.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承诺书
六安市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7月1日
附件1
六安市叶集区2026年第二批以工代赈
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汇总表
单位:个、万元
|
序号 |
乡镇 (街道) |
项目 个数 |
总投资 |
本次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 |
||
|
中央预算内投资 |
其中:最低应 发放劳务报酬 |
占比(%) |
||||
|
合计 |
|
1 |
674.56 |
595.00 |
255.16 |
|
|
1 |
洪集镇 |
1 |
674.56 |
595.00 |
255.16 |
42.88 |
附件2
六安市叶集区2026年第二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表
单位:万元
|
序 号 |
省(区、市) |
地(市、州) |
县(市、区) |
是否为本省方案明确的重点县(是/否) |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属相关重点领域 |
建设 |
建设规模汇总 |
建设内容汇总 |
拟开工日期(年/月) |
拟完工日期(年/月) |
投资类别 |
总投资 |
已下达投资 |
累计完 |
本次申请投资 |
部门和地方采取的资金安排方式 |
项目(法人)单位 |
项目责任人 |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 |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监管责任人 |
预计带动当地群众务工人数 |
预计发放劳务报酬金额 |
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比例 |
预计培训务工群众人数(非人次) |
预计设置公益性岗位个数 |
所采取的综合赈济模式类型(公益类 |
项目是否不招标(招标/ |
不招标项目的承接主体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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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人数 |
其中,返乡农民工 |
脱贫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对象 |
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口 |
城镇相关失业人员 |
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 |
退役军人 |
残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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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人) |
(人) |
(人) |
(人) |
(人) |
(人) |
(人) |
(人) |
(万元) |
|
(人)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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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
(19) |
(20) |
(21) |
(22) |
(23) |
|
|||||||||||||
|
1 |
安徽省 |
六安市 |
叶集区 |
是 |
叶集区洪集镇大桥等四个村2026年特色旅居(两稻两虾)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 |
农业农村和城乡融合发展领域 |
新建 |
1.农村道路硬化; 2.农村道路加宽; 3.整修渠道等。 |
1.道路水泥混凝土硬化约6.018公里(宽3.5米); 2.水泥混凝土路面绑宽1.31公里(绑宽1米); 3.新建底宽0.8米明渠约1.123公里等。 |
2026年8月 |
2027年7月 |
总投资 |
674.56 |
|
|
|
直接 |
六安市叶集区洪集镇人民政府 |
陈宇 |
六安市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王亚男 |
280 |
120 |
77 |
70 |
2 |
4 |
7 |
0 |
255.16 |
42.88% |
280 |
2 |
公益类 |
不招标 |
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的村级劳务合作社、劳务公司、项目理事会等 |
|
|
中央预算内投资 |
595.00 |
|
|
59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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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预算内投资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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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地方财政性建设资金 |
79.5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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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投资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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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六安市叶集区2026年第二批以工代赈
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2026年度)
|
专项名称 |
以工代赈 |
||||
|
下达地方或单位 |
洪集镇人民政府 |
||||
|
本次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万元) |
595 |
||||
|
总体目标 |
在洪集镇实施1个以工代赈项目,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占中央投资的总体比例不低于40%的基础上,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广泛吸纳相关企业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未就业退役军人和脱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等重点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 |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
实施效果指标 |
产出指标 |
劳务报酬占中央投资比例 |
≥40% |
||
|
效益指标 |
项目区农村基础设施条件 |
持续改善 |
|||
|
满意度指标 |
参与工程建设的脱贫群众满意度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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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程管理指标 |
计划管理指标 |
投资计划公示用时 |
≤2工作日 |
||
|
“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 |
100% |
||||
|
资金管理指标 |
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率 |
≥95% |
|||
|
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 |
≥95% |
||||
|
项目管理指标 |
项目开工率 |
≥95% |
|||
|
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例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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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检查指标 |
审计、督查、巡视等指出问题项目比例 |
≤1% |
|||
附件4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承诺书
(项目单位填报)
六安市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我单位XX项目,总投资XX万元,其中,2026年第二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资金XX万元。现承诺:
1.项目前期工作成熟,能够于2026年XX月底前开工建设;
2.配套资金已落实,不会造成(不涉及)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3.项目能够于XXXX年XX月按期竣工。下达中央预算内资金12个月内支付率达到100%、投资完成率达到100%;
4.严格按照规定的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工期等组织建设进度;
5.规范合理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做到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6.每月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项目信息和进度数据。
承诺人:
(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项目单位签章)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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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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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7月1日印发 |
皖公网安备 341526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