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发改〔2024〕75号
洪集镇人民政府: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方向)计划的通知》(皖发改代赈〔2024〕662号)文件,下达我区以工代赈资金176万元,其中最低应发放劳务报酬62万元。现将投资计划下达给你镇(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政策内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工代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深刻把握以工代赈“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的”的政策内涵,坚持“就业带着项目走、资金跟着项目走”“先有群众、后有项目”的原则,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切实发挥好以工代赈资金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作用。
二、优化项目实施方式。加快或简化前期工作程序,特别是要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等有关规定,落实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相关要求。对于依法不招标的以工代赈项目,要结合实际优化项目承接方式,将项目灵活发包给县乡两级政府乡村建设公司或劳务公司、村级劳务合作社或村劳务公司(强村公司、共富公司)、村民理事会等,由上述主体直接组织当地群众开展项目建设。
三、加强群众务工组织。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广泛吸纳当地低收入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及时编制群众务工组织方案,做好动员组织工作。及时建立劳务信息沟通机制,根据项目用工需求做好当地农村劳动力的动员组织工作,为项目实施提供劳务保障,及时与务工群众签订用工合同(协议)。
四、严格劳务报酬发放。要尽最大可能提高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占以工代赈资金的比例(洪集镇东岳回民村两稻两虾产业道路提升以工代赈项目预计带动到当地群众务工62人,应发劳务报酬不低于62万元,占以工代赈资金比例不低于35.2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定期核定务工群众劳务报酬并形成工资发放表,报项目业主单位审定后在镇、村两级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无异议后由区发改委按照相关要求通过财政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系统打卡发放,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并由施工单位按统一规范建好发放台账,坚决杜绝拖欠克扣、弄虚作假等行为。项目所在乡镇政府、村委会等方面负责人要履职尽责,逐级审定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并签字确认。监理单位要把群众务工、劳务报酬发放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监督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以工代赈政策要求和项目规范。项目竣工验收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金额和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劳动力培训台账将作为重要验收内容。
五、强化项目督导调度。你镇要严格执行以工代赈投资计划,落实项目建设管理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按照主管部门要求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严禁将以工代赈资金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确保工程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做好资料归档等工作。
区发改委将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以工代赈项目实施要求,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责任,落实“三到现场”制度,加强资金和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定期调度和实地指导,适时对以工代赈工程进展、资金使用、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等情况开展核查。
附件:六安市叶集区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方向)计划分解表
六安市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20日
附件
六安市叶集区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以工代赈任务方向)计划分解表
序号 |
建设 地点 |
项目名称 |
主要建设内容 |
下达资金额度(万元) |
预计发放劳务报酬金额(万元) |
劳务报酬发放占比(%) |
预计带动当地群众务工人数(人) |
1 |
洪集镇 |
洪集镇东岳回民村两稻两虾产业道路提升以工代赈项目 |
1.道路工程:长1530m,宽6.5m(局部4.5m),新加铺沥青砼路面约9695m2。2.灌溉排水工程:现有水渠长968m,改建为现浇砼排水明渠(0.8mx0.8m),配套建设过路涵等设施。3.交通安全设施:新建道路护栏及标牌、道口标柱、标线、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 |
176 |
62 |
35.23% |
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