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发改〔2024〕64号
三元镇人民政府:
根据国家和省发改部门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安排,下达我区2025年提前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720万元,其中劳务报酬不低于244万元。现将投资计划下达给你镇(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确保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落实到项目,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的要求,明确具体建设内容、劳务报酬规模等,并对项目的合规性负责。计划安排的新开工项目应有扎实的前期工作基础、具备开工条件。按照“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的原则,合理组织项目实施,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不低于中央投资30%的基础上,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积极组织动员农村劳动力、城乡低收入人口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参与工程建设,优先吸纳农村脱贫人口、因灾需救助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易地搬迁脱贫群众等群体参与务工,实现就近就业增收。
二、组织项目实施
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安徽省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六安市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管理办法(试行)》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等有关要求,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开工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各项规定,确保项目工程质量和项目如期建成。坚决杜绝将施工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务工组织人员等人员工资充当以工代赈劳务报酬等弄虚作假行为。同时,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做好通过财政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系统发放以工代赈劳务报酬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发改代赈〔2023〕350号)要求,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以工代赈劳务报酬。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以及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确需调整的,须按程序报批。在建设过程中,严禁出现项目投资大幅缩水等情况。
三、加强监管调度
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要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在项目谋划、建设、运营全过程做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强化全过程工程质量措施和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有效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列入本批计划的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于每月8日前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区发改委将根据以工代赈管理要求,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做好日常调度、在线监测、现场检查和监管问责等工作,适时对工程实施、资金使用、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等环节进行监管督查。同时你镇要按月将务工群众取得劳务报酬情况,逐户逐人列出清单,报区发改委备案核查。
四、其他要求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履约提醒服务机制的通知》精神,按照“谁申报谁承诺,向谁申报向谁承诺”的要求,及时签订《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承诺书》,了解掌握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相关规定。鼓励采取村民自建方式,由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项目业主单位,通过组建村民理事会、劳务合作社、施工队,自主开展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和管理。
附件:1.六安市叶集区2025年提前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汇总表
2.六安市叶集区2025年提前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清单
3.六安市叶集区2025年提前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六安市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14日
附件1
六安市叶集区2025年提前批以工代赈
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汇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下达单位 |
项目 个数 |
总投资 |
本次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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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预算内投资 |
其中:最低 应发放劳务报酬 |
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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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355.92 |
720 |
244 |
|
1 |
三元镇 |
1 |
1355.92 |
720 |
244 |
33.89 |
附件2
六安市叶集区2025年提前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清单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汇总 |
拟开工日期(年/月) |
拟完工日期(年/月) |
投资类别 |
总投资 |
已下达投资 |
累计完成投资 |
拟下达投资 |
部门和地方采取的资金安排方式 |
项目(法人)单位 |
项目责任人 |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 |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监管责任人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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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元镇三沙路改造提升工程以工代赈项目 |
1.三元镇三沙路全长7210米,宽6.5米,修复原破损水泥路面2500平方米,全路段加铺沥青路面46865平方米; 2.新建砼矩形灌溉渠2160米,砼梯形明渠1300米,过路钢筋砼管涵13道; 3.配套建设波形梁护栏600米、标牌30块、标柱80个、标线4060平方米等交通安全设施。 |
2024年11月 |
2025年9月 |
总投资 |
1355.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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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 投资 |
三元镇人民政府 |
辛乃光 |
叶集区发改委 |
刘为兵 |
中央预算内投资 |
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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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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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预算内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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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方财政性建设资金 |
635.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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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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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六安市叶集区2025年提前批以工代赈
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 |
安徽省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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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达地方或单位 |
三元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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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万元) |
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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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 |
在三元镇实施1个以工代赈项目,支持实施一批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配套设施等工程,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占中央投资的比例高于30%的基础上,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广泛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城乡低收入人口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近就业增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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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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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效果指标 |
产出指标 |
劳务报酬占中央投资比例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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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项目区农村基础设施条件 |
持续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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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参与工程建设的脱贫群众满意度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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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管理指标 |
计划管理指标 |
投资计划分解(转发)用时 |
≤2工作日 |
||
“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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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指标 |
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率 |
≥95% |
|||
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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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指标 |
项目开工率 |
≥95% |
|||
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例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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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指标 |
审计、督查、巡视等指出问题项目比例 |
≤1% |
(2025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