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
《六安市叶集区粮食储备管理办法(送审稿)》已收悉。经合法性审查,提出如下意见:
1.第六、十一、十三、十四、十九、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三十三、三十六、三十八条中规定了“霍邱县农发行”的职责和任务。叶集区是否在“霍邱县农发行”管辖范围?建议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实明确。
2.《安徽省粮食储备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地方政府储备实行均衡轮换制度,每年轮换的数量一般为地方政府储备储存总量的25%至40%,食用植物油储存总量的50%左右。”本文第十二条删除了“食用植物油储存总量的50%左右”,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建议斟酌。
3.为保证全文称谓的一致性,建议将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农业发展银行不依法履行区政府储备管理和监督职责的……”改为“违反本办法规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粮食物资局)和其他有关部门、霍邱县农发行不依法履行区政府储备管理和监督职责的……“
4.第三十九条“……依照本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罚。”改为“依照本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予以处罚。”
5.《安徽省粮食储备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第二十九条第五款,要求区政府制定依据均衡轮换原则制定储备中成品粮油的轮换办法和储备动用命令及其实施办法。叶集区是否另行制定该两个办法,还是在本办法中体现出来,建议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予以明确。
六安市叶集区司法局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