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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105-00022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叶集区发改委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成文日期: 暂无 发文日期: 2021-05-10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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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发改委副主任吴运年文字解读:《六安市叶集区推进“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解读

发改委副主任吴运年文字解读:《六安市叶集区推进“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解读

2021-05-10 11:48   浏览量:    信息来源:叶集区发改委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关于政策出台背景

(一)党中央部署。2013年11月15日,中央公布《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文中明确要求“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此后,在企业投资项目领域,推动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让有限的土地资源真正流向高效率、高产出、低能耗、低排放的项目中,成为了各级政府改革的重点。全国大多数省份都开展或试点开展了“标准地”改革,其中,浙江、山西、河南、湖北、甘肃5省的各类园区(产业集聚区)均全域开展“标准地”改革;其他16个省份则通过试点实行的方式推进“标准地”的改革。

(二)省市要求。2019年起,省人民政府先后印发《安徽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2020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等,要求在安徽省开发区范围内进行“标准地”改革工作。2020年5月27日,安徽省发改委发函,在马鞍山市及合肥经开区等26个开发区内试点启动“标准地”改革工作。2020年12月20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全省开发区“标准地”改革指导意见》,要求2021年底前全省省级开发园区“标准地”出让的工业用地不低于新出让工业用地面积的20%。2021年1月31日,六安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推进“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对标准地改革提出具体要求。

(三)我区发展有需求:从我们调查掌握我区工业用地土地开发利用情况看,亩均税收和综合容积率相对较低,亟需通过“标准地”改革进一步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标准地”改革是打造“四最”营商环境、深化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的重大举措,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优质项目加快落地,有利于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加速产业高质量集聚发展,有利于增创市场有效、政府有为、企业有利的体制机制新优势。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抓住“标准地”改革实质,对标对表改革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在制定《实施方案》过程中,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虑:一是对标省政策导向。把节省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落到实处,努力打造全流程服务体系。二是对标沪苏浙。真正把我区摆进长三角一体化制度机制中,汲取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果,等高打造优质营商环境,力争与沪苏浙地区实现全方位政策对接。三是对标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把推进“标准地”改革与全面工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实现政策联动,倒逼企业转型、产业升级。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三部分,分别从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与保障措施以及操作流程提出了针对性措施。一是明确标准地改革供地指叶集经济开发区新增出让的产业用地。2021年6月开始,新增产业用地不低于20%按照“标准地”供地。二是明确了开展区域评估工作、建立控制指标体系、实行容缺审批制度、加强项目实施监管、落实联合验收工作、强化信用管理措施、探索“标准地”改革扩面等7项重点工作。三是明确工作步骤。6月起对新增产业用地全面实行“标准地”出让,新建项目实施“标准地”供地。四是提出了保障措施。

四、工作目标

符合园区产业准入、功能区划和区域评估要求,建立投资、能耗、环境、建设、亩均税收等控制性指标,且地块周边道路、水、电等外部条件成熟,交地前能完成施工许可核发必备的基本事项审查,实现地块出让后即可开工建设的工业用地,即“拿地即开工”。

五、创新举措

坚持以新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2020年、202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加快“标准地”改革要求,贯彻落实全省开发区“标准地”改革现场推进会会议精神,力求体现新思想、落实新战略、符合新要求。与省有关规划相衔接,在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与《全省开发区“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皖政办秘〔2020〕117号)等省规划进行了有机衔接。

六、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实施。成立区推进“标准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研究协调“标准地”改革重大事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负责日常工作。叶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是“标准地”改革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建立推进机制,细化工作措施,确保落实到位。区域评估费用由叶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统一支付。将“标准地”改革作为“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推动“标准地”改革有效对接“放管服”改革、区域评估、审批制度改革、多评合一、承诺制等改革措施,充分发挥改革叠加效应。

七、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是进一步优化“拿地即开工”政策,合并、简化、并联相关流程,强化“多评合一”、“多审合一”,提高效率、压缩审批时限,不断推进“交地即发证”改革。二是强化督查考核。将各单位“标准地”改革工作推进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开发区工业发展绩效评价。三是尽快启动经开区“标准地”出让,力争到2021年底,按照“标准地”出让的工业用地不低于全区年度新出让工业用地面积的20%。

八、解读机关(文件牵头起草部门)和解读人(由解读机关指定)及其政策咨询服务电话、地址

解读机关:叶集区发改委

解读人:吴运年

政策咨询电话:0564-2770498

政策咨询地址:叶集区政务南区一楼发改委1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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