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叶集区民政局简介
办公地址:叶集区兴业大道与民生路交汇处社保大楼
单位网址:http://www.ahyeji.gov.cn/public/column/6599701?type=4&action=list&nav=3&catId=7067611
单位负责人:王正东
公开电话:0564-648820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237431
邮 箱:lasyjqmz@163.com
一、领导分工:
王正东:局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孟凡非:局党组成员、提名区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主持残联工作,分管残疾人康复、残联信访、社会组织管理、民生工程、招商引资、依法行政、法治建设、慈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等工作。
陆民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含意识形态和思想文化)、统战、扫黑除恶等工作;负责儿童福利(困境儿童、孤儿)、收养登记、婚姻登记,殡葬改革(城市公益性公墓管理)等工作。
黄成军:局党组成员、社会救助中心主任。分管城乡居民增收、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区划地名、安全生产、重点工程、双拥、民政信访、乡村振兴、福彩发行等工作。
二、机构简介
历史追溯:叶集改革发展试验区民政局前身是叶集区民政办公室,成立于1995年,属霍邱县民政局下设机构,配备专职民政委员和民政会计。1999年成立叶集改革发展试验区民政局和叶集改革发展试验区社会发展保障局,两局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负责全区民政和劳动保障工作。2016年2月,叶集试验区正式挂牌成立六安市叶集区,2016年3月民政局与社保局分设,成立六安市叶集区民政局。
(一)贯彻国家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牵头拟订相关规划,指导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四)研究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社区服务管理体系和设施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和协调村(居)务公开;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界和边界线管理、联检工作;负责乡镇街边界争议调查和调处事务;组织开展地名标准化建设活动,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标准地名图书资料审定工作。
(六)研究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社会福利事业管理,组织指导社会捐助;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七)负责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九)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研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研究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措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负责全区民政事业财务工作,指导监督乡镇街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编制汇总统计年报及民政事业费预决算。
(十二)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残疾人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依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
区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六安市叶集区行政区划图。
三、机构设置
区民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1.综合办公室(财务法规股)。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研究拟订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政务督查和跟踪督办工作;负责文电、机要、档案、安全保密、来信来访、政务公开、综合性文件起草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区民政系统普法教育、依法行政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局有关行政复议答复、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承担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及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检查全区民政事业费的管理使用情况;负责全区民政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2.行政审批股(社会事务管理股)。负责执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相关政策办法;负责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殡葬设施建设和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慈善组织认定;开展上述审批事项的监督指导、年检和组织清算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开展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抓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动、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社会组织依法、规范、有序地承接和履行政府部门转移或委托的有关职能;负责全区婚姻登记,做好婚姻登记档案的整理和管理;负责殡葬管理和业务指导,拟订相关规划、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指导和督查全区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3.社会救助股(社会福利股)。拟订全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事业、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规划、政策措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督促乡镇街落实有关社会救助工作;负责社会救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区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实施全区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负责福利机构内孤儿、弃婴涉外送养材料的审核上报工作;依法维护老年人、孤儿、残疾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城区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负责发放六十年代精减老职工和下放居民的救济资金。
4.养老服务股(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股)。承担全区老年人福利工作,负责拟订全区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措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负责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负责管理慈善组织、福利企业和区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彩票站的监管);负责对全区福利企业、社会办养老机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福利企业的年检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5.基层政权社区治理股(区划地名股)。负责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指导基层群众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和协调村(居)务公开;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研究拟订全区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加强社区专职、兼职志愿者队伍建设;承担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界和边界线管理、联检工作;负责乡镇街边界争议调查和调处事务;组织开展地名标准化建设活动,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标准地名图书资料审定工作。
皖公网安备 341526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