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叶集区洪集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公示稿)
六安市叶集区洪集镇人民政府
目录
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可以发挥农村经济的潜力和优势,促进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升级,支撑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洪集镇作为六安市叶集区农业大镇,承担着乡村振兴发展的重任。按照国家和安徽省、六安市工作要求,叶集区洪集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六安市叶集区洪集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本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三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作出的重大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本规划是对六安市国土空间规划的深化和落实,是全镇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和指导各类建设的行动纲领,是编制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具有实施性和约束性。
规划范围为叶集区洪集镇行政辖区内的陆域空间,102.64平方千米,辖10个村居,规划分为镇域和镇政府驻地两个层次。规划期限为2021至2035年,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近期为2030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文本中加“下划线”的内容为本规划强制性内容,须严格执行。
近年来,洪集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同时面对当前社会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需要充分认识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提高全域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水平。
第1条 自然地理格局
地理区位位于江淮之间。洪集镇,隶属于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区,坐落在皖西大别山余脉的辽阔腹地,地处东经116°04′04″-116°13′17″,北纬31°49′52″-31°57′19″之间,东与六安市隔河相望,南与姚李镇接壤,西部与北部同三元镇、众兴镇毗邻,是叶集区与霍邱县、裕安区接壤的城镇。
地形地貌较为平坦。南北长约13千米,东西宽约15千米,洪集镇属于江淮丘陵缓低岗区,海拔在10-78米之间,由于受自然环境和地理特征的影响,地貌分为缓低岗坡及平畈两个类型。全镇域地势东部较为平坦,西部略有起伏。土壤肥力中等,PH值4.8-6.6,适宜粮、油、麻生长。
气候条件温和宜居。洪集镇地处北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地带,属亚热带季风期,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雨量适中,日照充足。年均日照率达49%,平均日照2163小时,太阳辐射总量为117.9千卡/平方厘米,无霜期长达222天;年平均气温15.3度,最低气温-16.6度,最大冻结深度-11厘米;年平均降水量990毫米;常年主导风向以东南偏东为主,春夏以东风、东南风为多,秋季以东北风、西北风为多。
第2条 现状基础
河湖水系交错密布。洪集镇内水资源丰富,水利条件一般。洪集地处沣东灌区上游,汲河、头道河、二道河、油坊河等四条河流穿境而过,起源于梅山的汲河沿镇东部边缘流入城东湖,二道河经中心集镇横穿全镇。红星、金银、黄一、黄二、黄小等五条主要干渠纵横交错,遍布全镇。
自然与历史文化魅力独特。华夏文明因水而生,逆水而变,水之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不可缺少的部分。洪集镇的二道河是镇域的主要河流,水利文化应之而生。洪集镇红色文化源远流长,涌现了开国将军杨国夫、开国将军张希才、开国将军徐体山等,洪集镇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双墩孜汉墓1处;县级文保单位蔡东庄孜古墓葬、大墩孜古墓葬、古清真寺3处。
自然资源丰富多样。耕地、水域资源较为丰富,镇域水域空间有1.5万余亩,占比镇域面积近10%;耕地面积近10万亩,占比镇域面积64%。
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较强。全镇域均为坡度平缓、土地连片度较高的区域,适宜农业生产、城镇开发。
第3条 主要问题
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格局逐步优化。随着六安市、叶集区推进合肥都市圈产业协作空间载体建设,洪集镇正深度融入合肥都市圈。伴随着推深做实河长制、林长制改革工作,深化农村宅基地改革,“田长制”的推进,洪集镇城镇布局、乡村空间优化、生产力布局不断优化,资源利用联动协同水平明显提高。但同时,洪集镇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生态安全仍需加强。近年来,洪集镇推进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整治等专项工程,持续推进“三大革命”,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但随着养殖等规模农业的兴起,洪集镇仍面临着农业面源污染的防范问题,需进一步推进生态治理工作。
农村居民点用地粗放。村庄呈现小集中、大分散的乡村居民点空间分布特征,50户以下的村庄占比较大。依据第三次国土调查及变更调查数据,人均村庄建设用地面积按常住人口、户籍人口统计约为700平方米、280平方米,均高于村镇规划标准规定的150平方米/人的人均用地标准,土地节约集约度不足。
城乡空间品质有待提升。镇政府驻地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较齐全,但设施品质仍有提升空间。各村(社区)公服设施、生活配套设施空间品质不均衡,乡村之间存在一定差距,尤其是养老设施需进一步提升。
第4条 重大机遇
加速构建新发展格局,为跨越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国家积极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着力推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加速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推进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依托城镇化建设,为洪集镇融入区域发展新格局、加速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随着区域交通设施不断优化,交通设施进一步完善,将有助于洪集融入合肥都市圈,带动国土空间结构优化调整。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注入新动力。国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注入新动力。《安徽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提出要建设江淮农业现代化先行区;《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提出积极争取新一轮国家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洪集镇作为叶集区农业产业大镇,全面推动乡村振兴有助于洪集优化农业空间资源配置,提供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水平。
第5条 风险挑战
区域一体化对产业空间支撑保障能力提出挑战。合肥都市圈提出圈内县区开展产业结对合作,促进产业有序迁移,协同打造一批规模体量大、专业化程度高、延伸配套性好、支撑带动力强的县(区)域特色产业集群。洪集镇虽存在较强的区位比较优势与产业承接优势,但现状产业空间载体较为缺乏、发展水平不高,产业空间支撑保障能力有限,对承载合肥都市圈产业转移、建设高水平区域产业协作示范的能力有待提升。
突发事件对城市安全韧性提出更高要求。突发公共卫生重大事件对城市人民生命、公众健康、社会安全产生重大影响。突发灾害对城镇基础设施和生命线系统的正常运转提出更高挑战。城镇需要建立更加安全韧性的空间格局和支撑系统,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带来的冲击。
叶集区位于江淮中部,位于安徽省西部,地处豫皖两省交界,有“大别山门户”、“安徽西大门”之称。洪集镇作为叶集区城镇之一,是保障叶集区东北部乡村振兴发展、融入合肥都市圈区域发展格局的重要空间。
第6条 发展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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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发展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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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化镇村体系,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依托汲河、头道河、二道河生态廊道优势,深度挖掘红色历史底蕴与回族特色文化价值,推动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动能。以完善城镇服务功能为支撑,大力发展文旅康养与休闲配套服务产业,构建“红绿交织、回乡风情”的特色旅游体系,全力打造叶集区全域旅游的东北部核心支撑。 |
第7条 发展目标
至2030年,约束底线进一步强化管控,国土空间格局进一步优化,产业发展空间有效保障,为城乡各项建设做好支撑;至2035年,形成底线牢固、竞争力强、城乡融合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全镇经济实力、治理能力、综合竞争力大幅跃升,基本建成安全、绿色、开放、协调、宜居、智慧和富有竞争力的美丽国土;至2050年,全面实现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成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承载高质量生活的美丽家园,实现发展愿景。
2035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主要目标如下: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得到切实保护,全面落实下达的保护任务,基本实现全镇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林地、河湖湿地等生态空间得到充分保护与修复,生态网络体系不断完善,生态系统稳定性不断增强。
筑牢底线、韧性安全。严守耕地、生态、水资源等资源环境底线,统筹耕地保护、生态建设与城镇开发。有效应对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能源资源安全、公共安全、产业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和挑战,完善国土安全基础设施,增强城镇安全韧性。保护生态本底,严格保护汲河、头道河、二道河、油坊河等生态重点地区,维护良好生态本底。优化生态格局,依托S437、高压走廊等重大基础设施廊道等建设具有区域意义的生态廊道,采取廊道、绿心、生态节点等多种模式,完善生态安全格局。建设遵循自然,采取与地形地貌、生态环境相适应的建设模式,加强生态修复,构建适合本地区的多样化城乡生态景观系统、维护水生态、水安全。
区域协调,全域统筹。以镇政府驻地为重点,完善城镇职能,从交通、职能、产业等方面积极融入合肥都市圈。强化镇政府驻地及村庄与周边地区的产业、交通及市政基础设施等的协调。进一步提升区域交通的便捷性,强化内外衔接,完善运输网络,推进综合交通一体化发展。提升乡村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水平,助力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
产业强镇,注入动力。强力推进现代产业集群和产业基地建设,全面提升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竞争力。把洪集镇乡村振兴产业组团建成产业集聚、特色鲜明,充满活力和魅力的产业园区。充分利用洪集生态本底资源,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发展旅游配套服务业,塑造叶集区全域旅游东部节点。
促进振兴、魅力彰显。将镇政府驻地作为推动洪集镇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点,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要求,突出地方特色、彰显文化内涵、优化空间结构、完善设施配置,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特色产业镇,实现以城带乡,统筹协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生态的协调发展。以“分类引导、特色整合”为导向,有序引导村庄居民点调整,优化村庄居民点布局,按照服务人口规模,配套不同标准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营造优美的景观环境和公共活动空间。
立足合肥都市圈、与洪集西部、南部地区协同发展,促进区域间功能协调融合,优化区域城乡空间布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刚性约束条件,促进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相协调,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舒适、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城乡发展新格局。
第9条 镇域空间发展格局
传承山水人文空间格局,塑造“一核两轴、一廊三区”的镇域空间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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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镇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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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核 以洪集镇政府驻地为核心,提供高效优质的公共服务和就业空间; 2、两轴 以G105、S437两条国道沿线为区域性发展轴; 3、一廊 基于生态本底条件,沿二道河水绿轴线打造生态廊道; 4、三区 以镇域范围内北部、西部、南部各具特色的乡村空间为基底,结合镇政府驻地周边的城镇产业空间,形成三个发展片区; (1)城镇综合发展区:注重提供高品质公共服务,在配套设施、建设水准、规划管理等各个方面全方位按照重点城镇的设施配套要求,强化生产、生活、生态的相互融合,提升城镇服务能力。 (2)西部乡村发展区:发挥洪集镇西部、中部片区农业用地面积大、比重高、农业发展基础好的优势,形成相对完整的、且有一定规模的农业产业化种植区。进一步促进传统农业的改造,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和生态农业,实现由分散经营向集约化、产业化的现代农业转变。 (3)南部乡村发展区:重点依托洪集南部区域的牌坊店村等乡村空间,以生态化水产养殖为主,包括各种渔业养殖、稻虾养殖,塑造镇域绿色生态水产养殖区。 |
优化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以资源承载能力为刚性约束,划定城镇开发边界、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将全镇空间划分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和乡村发展区四类,其中城镇发展区全部为城镇集中建设区,乡村发展区分为村庄建设区和一般农业区,实现全域空间管制,促进集约高效有序发展。(详见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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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镇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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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保护区。至2035年,规划农田保护区占全域面积的61.97%,全部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农田保护区重点用于粮食生产,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农田保护区,经整治验收后的新增耕地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用于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补划,在补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前按一般耕地管理和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不得纳入生态退耕范围。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以及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活动。 乡村发展区。至2035年,规划乡村发展区占全域面积的36.73%,其中村庄建设区796.35公顷,一般农业区2973.12公顷。乡村发展区为满足农业发展以及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区内允许农业和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及其配套设施建设,以及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而进行的村庄建设与整治,严禁集中连片的城镇开发建设。村庄建设区主要用于各类村庄功能建设和农村产业用地的布局,禁止新增大规模城镇建设,禁止新建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列入国家和省禁止类产业目录的污染环境的项目。一般农业区是以农业生产,满足人民群众对农产品的多元化需求为主的区域,鼓励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农业现代化建设等活动,有序实现农业空间布局优化,提高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一般农业区内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因农业结构调整、农业设施建设等,确需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的,应落实占补平衡。 城镇发展区。至2035年,规划城镇发展区占全域面积的1.30%,全部为城镇集中建设区。除战略预留区外,城镇发展区内的子分区,允许准入与主导功能相符的用途,限制准入妨害干扰主导功能的用途。战略预留区在按规定确定用途前,原则上保留现状,用途确定后,可以准入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的行为。 |
第11条 优先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严格落实六安市确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确保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布局有优化。保障粮食安全稳定可靠,至2035年,规划2035年全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555.04公顷(9.8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少于6182.98公顷(9.27万亩)。(详见附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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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控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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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在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一般耕地要做到“五不”: 1.不得在一般耕地上挖湖造景、种植草皮; 2.不得在国家批准的生态退耕规划和计划外擅自扩大退耕还林还草还湿还湖规模; 3.不得违规超标准在铁路、公路等用地红线外,以及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一般耕地种树建设绿化带; 4.未经批准不得占用一般耕地实施国土绿化; 5.未经批准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不得将通过流转获得土地经营权的一般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 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种植粮食作物的情形包括在耕地上每年至少种植一季粮食作物和符合国土调查的耕地认定标准,采取粮食与非粮食作物间作、轮作、套种的土地利用方式。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稻渔、稻虾、稻蟹等综合立体种养,应当以不破坏永久基本农田为前提,沟坑占比要符合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通则标准。永久基本农田要做到“一不四严禁”: 1.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2.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3.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 4.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 5.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
第12条 衔接落实城镇开发边界
在优先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防止城镇无序建设与蔓延发展,促进城镇空间集约高效、紧凑布局。至2035年,全镇划定城镇开发边界133.86公顷,位于洪集镇政府驻地。
第13条 合理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对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各类村庄功能建设和农村产业用地的布局范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村庄建设边界不得与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冲突。至2035年,全镇划定村庄建设边界面积为463.90公顷。
第14条 优化国土空间用途结构
优化调整农用地结构。落实占补平衡新机制,稳步提升耕地质量,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非农建设、造林种树、种果种茶等各类占用耕地行为均应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补充与所占用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和耕地集中连片保护,按照“恢复优质耕地为主、新开垦耕地为辅”的原则,科学安排补充耕地空间和时序,统筹落实补充耕地任务,优化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布局。
优化建设用地结构。严格按照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开展城镇集中建设,合理利用村庄范围内的其他用地,有效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支持国家、省、市、县(区)级重大能源、交通、水利及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建设,保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在保障乡村振兴用地需求的同时,降低村庄建设用地规模,推进村庄建设用地整治,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适度调整其他用地结构。坚持生态优先、以水定地、稳妥有序的原则,在新一轮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确定的宜耕后备资源范围内实施未利用地开发项目。
在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农业和乡村振兴,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
第15条 合理进行规划留白
指标留白。指标预留即预留建设用地指标,是在乡镇行政区域内,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可用作村庄建设边界外一时难以明确具体位置和用途的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用地使用。在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时落地机动指标、明确规划用地性质,并在项目批准后更新规划数据库。至2035年,规划指标留白用地23.91公顷,江淮丘陵地区按照规划城乡建设用地的4%上限预留机动建设用地指标。
用途留白。用途留白主要是对一时难以明确具体用途的建设用地,可暂不明确规划用地性质,在项目用地范围明确后精准落图,更新规划数据库后依法办理用地和规划许可手续。至2035年,规划布局用途留白用地22.02公顷。
第16条 镇域产业空间总体格局
“三产融合、三区共融”镇域产业布局。发挥各自的优势条件,在全镇范围内统一配置资源,实行合理的劳动地域分工,使各产业在地域分布上有机结合,最大限度地提高社会劳动生产率,促进整个地区协调发展。进一步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形成三个特色农业发展片区。同步推进乡镇第二产业、乡村旅游业高质量特色化发展,规划形成“三产融合、三区共融”镇域产业总体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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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产业空间格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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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产融合”:以洪集镇政府驻地为核心,在镇政府驻地统筹布局工业用地空间,坚持以工业开发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结合G105、S437等区域性交通,布局洪集工业产业的建设空间。整合境内观光旅游资源,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积极促进观光农业、生态农业,都市农业的发展。 “三区共融”: (1)城镇综合发展区:依托镇政府驻地基础设施与交通优势,不再局限于简单的“提供服务”,而是重点布局农产品初加工及精深加工基地(如粮油加工、水产预制菜等),解决周边农业“产而不优、优而不强”的问题。同时,发展冷链物流、农村电商及生活性服务业,打造服务全镇、辐射周边的商贸物流中心。 (2)西部乡村发展区:利用西部及中部地势平坦、耕地连片的优势,严守耕地红线,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推广“大田托管”与机械化作业,发展优质水稻、油菜等粮油作物的规模化、集约化种植。引入智慧农业技术,建设集良种繁育、绿色种植、农业科普于一体的现代农业产业园。 (3)南部乡村发展区:依托牌坊店村及南部丰富的水系资源,摒弃传统粗放养殖,全面推广“稻虾共作”、“稻鱼共生”等生态循环农业模式。以此为基础,延伸产业链条,发展垂钓竞技、渔事体验、水乡民宿等休闲渔业。 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工业用地需明确产业类型,保障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
第17条 保障农业产业稳步发展
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实施国家耕地保护工程,推广保护性耕作模式。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重点在镇域北部发展绿色规模农业,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广农作物多种植、轮作、间作等生态种植模式。
构建完善的农业保障体系。完善的产权改革制度,构建科技创新与技术推广体系、“互联网+农业”信息化保障体系、现代农业仓储物流配送体系、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农业金融服务体系、农业生产服务体系、农民培训体系等,创新新型农业主体培育体系,构建农业专家智库,创新现代农业经营模式、营销模式。
第18条 集聚发展乡镇第二产业
依托区统筹,推进镇域产业聚集,构建市区联动、以镇带村、镇村一体的格局。依托洪集镇政府驻地产业园,发展连接城乡、打通工农、联农带农的多类型多业态产业,让小农户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
第19条 适度发展乡村旅游产业
充分发挥二道河生态旅游、回汉民族文化等旅游资源,积极引导群众发展市场潜力大、发展前景广的旅游产品。强化“双墩孜汉墓”“回汉文化”的产业化转换,结合集镇生活圈和美丽乡村建设,为具有代表性的回族与汉族共同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特色手工技艺、特色饮食习俗、节庆活动) 提供展示、传承、活用的载体空间。积极发展观光农业、绿色农业、生态农业、特色农业。
统筹各类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强化生态安全格局,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加强自然资源可持续管理,严守生态底线,优化生态空间,提高城镇生态品质,把自然融入城镇和乡村。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农田就是农田”,从严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不得超标准在铁路公路等用地红线外以及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防护林带,禁止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严禁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开展日常巡查和核查,对耕地种植用途改变做到早发现、早制止。
第21条 优化耕地空间布局
多途径补充耕地,稳定耕地数量。严格耕地“大占补”,非耕地垦造、恢复为稳定利用耕地的,均可作为补充耕地,积极稳妥推进耕地恢复,科学适度开发宜耕后备资源,通过农用地复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多途径补充耕地,确保镇域内稳定利用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提升耕地质量。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重点补上土壤改良、农田灌排设施等短板,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高建设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因地制宜实施“小田变大田” 改造,推动镇域范围内耕地破碎化较为严重地区的耕地集中连片保护,稳定耕地粮食种植规模。以田块置换合并、破碎化田块整合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提质改造等项目为重点,加大对低质、低产和碎片化耕地的连片综合改造,促进耕地集中连片,不断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实现耕地地力保持或持续提高。
第22条 加强河流保护
严格河湖自然岸线保护,禁止违法违规侵占河湖水域岸线空间。河湖岸线利用应当符合防洪、排涝、灌溉及供水等要求,影响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的开发利用活动须逐步退出。在主要河流及重点湖库周边划定一定范围生态缓冲带,适度开展绿化造林,保护河湖水系的自然生态。加强对镇域范围内洪集新塘水库、三湾水库、五七水库等水库和西汲河、头道河、二道河、油坊河等河流的保护。
第23条 构建区域绿色空间体系
突出自然生态保护。强化镇域西汲河、头道河、二道河、油坊河等河流生态保育,保护和修复自然生态系统,推动河流生态岸线恢复和景观建设,维护生物多样性,提升生态服务功能。
加强林地资源保护。落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林草主管部门共同确认的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按照优先恢复乡土树种及灌木原则,落实规划造林绿化成果,全面提升国土绿化质量,到2035年,规划造林绿化面积33.68公顷。
第24条 行政村村庄分类
依据相关标准,合理开展行政村分类,行政村分为特色保护类、城郊融合类、集聚提升类三个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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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行政村村庄分类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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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聚提升类村庄(5个)。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的村庄,发挥自身比较优势,强化主导产业支撑,完善以农业为核心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支持农业、工贸、休闲服务等专业化村庄发展。引导村庄宅基地归并集中布局,推动“空心村”复垦复绿,可建设村民非公寓式住宅,鼓励建设公寓式住宅。 城郊融合类村庄(4个)。紧邻城镇开发边界的村庄,加快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在形态上保留传统风貌,在治理上体现城镇水平,发展服务城镇的一二三产融合产业。控制现有宅基地规模,推动“空心村”改造盘活用于新增分户安置与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试点建设农民公寓式住宅解决新增分户问题。 特色保护类村庄(1个)。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等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丰富的村庄,切实保护格局、风貌及自然和田园景观等整体空间形态与环境,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传统习惯。加快改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环境,合理利用村庄特色资源,发展乡村旅游和特色产业。 |
第25条 自然村村庄分类
依据相关标准,细化自然村分类。将自然村细分为提升型、稳定型、收缩型和撤并型四个类型,详见附表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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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自然村村庄分类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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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型。提升型是指具有一定基础,作为乡村振兴重点建设和人口相对集中安置的居民点。 稳定型。稳定型是指规划期内基本稳定,搬迁或建设需求较少,一时难以研判发展方向的居民点,以及因历史文化保护、传统村落、生态环境等需要保护的居民点。 收缩型。收缩型是指逐步萎缩,但短时间内仍将存续的居民点。应根据村庄实际需要,在维持村民基本生产生活水平的基础上,注重完善必要的设施,统筹安排危房改造、闲置和废弃宅基地整理、基本人居环境整治等,原则上限制新建扩建行为。 撤并型。撤并型是指因进行整体搬迁而需要撤并的居民点。居民点搬迁应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得强迫“上楼”。 |
第26条 优化镇村体系
构建“镇——新型农村社区——自然村”城乡体系,形成“1+10+X”的镇域镇村结构。发挥洪集镇政府驻地在城镇化中的带动作用,稳妥扎实推进城镇化进程,协调城镇化进程中多元主体关系,鼓励政府扶持引导、社会多元参与、村民自主自愿的城镇化路径,促进实现人民有保障、实施有动力、发展有活力的新型城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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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镇域镇村体系引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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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洪集镇政府驻地,洪集镇政府驻地是洪集镇的党政机关所在地,全镇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承担着全镇的管理职能、工贸职能、服务职能、集散职能和居住职能。 “10”:10个行政村,以村民委员会所在地为重点,完善配套设施,提供社区服务。 “X”:基层村,农民居住的集聚点,农村基本生活职能,主要从事农业和家庭副业。在村庄规划层面,细化布局各基层村点。 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打造美丽乡村。延伸城镇公共服务品质与基础设施配置标准,优化乡村空间布局,凸显村庄秩序与自然环境的融合协调,建设独具地域特征、传承历史文化、彰显生态魅力的美丽乡村。切实改善农村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完善基础设施、健全服务体系、提高服务管理水平。推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全面实现城乡规划、资源配置、基础设施、产业、公共服务、社会治理一体化。 |
第27条 明确村庄建设用地规模
以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乡镇建设用地规模为基本依据,结合乡镇发展目标、现状用地规模、产业发展要求,合理分解乡镇政府驻地、各行政村建设用地规模。至2035年,镇域村庄建设用地稳步减量化,实现节约集约发展。
强化镇政府驻地的辐射带动能力。镇政府驻地是承载新城功能、承接叶集中心城区部分专项功能疏解转移的重要补充。规划大力提高镇政府驻地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水平,构建创新智慧的公共服务体系,打造以绿色人居和综合服务为主要功能的智慧城镇。重点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本地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带动镇政府驻地外村庄改造提升,实现镇村协同发展。探索发展提升的绿色途径,重点提高生态安全保障,加强人口、用地与风貌管控,推进污染与违法建设治理;保护利用好自然与历史文化资源,建立符合生态保护要求和地域人文特色的绿色产业体系,激发村镇发展活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融的宜居家园。
第28条 建设宜居美丽的和美乡村
保留自然风貌,传承乡土文化。打造具有山水田园、传统现代多元文化交融、生态、生活、生产共济的和美乡村。
加强文化建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充分挖掘村庄地域文化和传统风俗,开展文化活动,讲好村庄故事,从村庄、街巷、院落、民居等多方位融入传统文化设计引导,指导村民自主整治村庄环境。
坚持创新引领,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提升村庄产业品质,重点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产业,努力实现生产、生态、生活共赢。实现一产智能化、现代化升级,形成现代都市农业;完成二产精品化、服务化转型,培育特色精品产业;推动三产高端化、精细化扩展,发展文旅及配套服务产业。
升级基础设施,改善村民生活条件。创新集体建设用地利用模式,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稳妥有序入市机制,鼓励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完善村庄基本公共设施的配置标准,对村庄基本公共设施进行分区、分类、分级、分期配置,确保村民生活圈内各项设施配给充足。
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建设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加强农村社会治理,构建乡村治理的多元主体系统。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培育文明乡风和优良家风。改善农村制度环境,构建良性引导的制度体系。提高城乡结合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改革投资、建设和管理机制。创新和统筹利用土地一级开发、集体产业用地腾退集约、国有单位自有用地自主改造等不同实施模式,强化土地资源、实施成本、收益分配和实施监管统筹管理。
第29条 完善镇、村商业网点体系
落实叶集区商业体系建设要求,按照“乡镇商贸中心、村村通快递”的目标要求,立足实际,完善乡村商业网点和村级商业网点体系。规划洪集镇商业网点按照“镇级+村级”两级设置,形成“1+10”的商业网点配置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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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镇、村商业网点体系引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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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其中,镇级商业中心建筑规模为1~2万平方米,以镇政府驻地居民、物流、商务人士以及外来游客为主要服务对象,鼓励设置专业店、专卖店、超市、餐饮店等网点。 村级。村级商业设施为0.05~0.1万平方米/个,以本社区常住居民为服务对象,辐射半径1千米左右。业态以小型超市、便利店、菜市场、餐饮店为主体,同时配有一定规模的生活性服务网点。乡村物流配送方面,保留现状洪集镇农贸批发市场的仓储货运功能,远期进行综合改造,配备预冷加工、冷藏保鲜等冷链设施。 |
第30条 强化用地管理
严控建设用地总量。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为约束,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理念,全域远景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资源环境承载力约束上限。至2035年,洪集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130平方米左右。
盘活建设用地存量。推动批而未供、闲置土地、低效土地处置,引导存量用地转型升级,盘活低效、闲置及擅自改变用途的工业用地。
优配建设用地增量。严格控制新增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加强村民宅基地使用管控,一般农村新建宅基地标准每户不超过160平方米。
增效建设用地流量。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分类推进村庄居民点布局优化。积极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闲置农房与空闲宅基地,引导村庄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结合村庄人口变化趋势,有序推进村庄建设用地减量化。
强化产业用地供应强度管理。提高工业用地开发强度,新建工业项目建筑容积率一般不低于1.3,建筑密度不低于40%(不含道路),绿地率不高于10%。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禁止规划建设独立产业园区,将亩均效益作为未来配置建设用地资源的重要依据。
促进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和结构优化。引导镇域发展空间向镇政府驻地集聚,实现空间的集约以及整体结构的优化。将新增建设用地重点用于保障镇乡村振兴产业园区发展以及民生和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优先配置给集约利用度高的产业项目。
鼓励绿色出行,构建以人为本、安全高效的综合交通体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和公共服务设施供给水平,全面提升生活空间环境品质。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建设更高水平、更有效率的基础设施系统。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提高城镇综合应急保障水平。
第31条 落实区域性交通设施
落实公路规划。落实区域高速、国、省、县道规划,提高镇政府驻地和乡村道路通达性。依托G105、S437等主干道路打造多通道复合快速衔接系统,提升镇域干线公路服务水平。构建便捷通畅的乡村骨干公路网络和普惠公平的乡村基础公路网络,规划县道道路等级全部达到二级及以上,特色田园、美丽乡村、田园综合体及新型涉农经济节点双车道四级及以上公路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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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镇域公路网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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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速公路:现有沪陕高速传镇域南部东西向而过,规划高速霍邱-金寨高速南北向穿越镇域中部。 2、国省道:G105、S437。 3、县道:X222、X308、X417。 |
第32条 完善城乡道路交通系统
优化主要村村通道路布局。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打通断头路,保障镇域城乡道路系统通达性。
完善旅游交通体系。贯彻生态优先,保护与开发结合的原则,注重与景区联通的旅游性公路等旅游公路及重要立交节点的高品质规划建设,鼓励采用灵活的线型、断面等形式保障旅游公路功能的发挥。统筹考虑公路周边现状配套服务设施布局,鼓励在旅游公路路侧空间富裕路段因地制宜设置简易驿站、观景台、卫生间等小型服务设施。加大景区周边停车场建设力度,提升停车场与景区接驳服务,高峰期停车需求可统筹周边场地条件采用临时租用等多种形式解决。合理规划旅游公交专线,提供联系城镇综合交通枢纽和景区,以及景区间的公交专线,在重点景区内提供特色旅游观光巴士。
完善城乡静态交通。构建“配建停车为主,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车供给模式,加强停车设施精细化管理,优化停车配建调控,规范共享停车管理,划定共享停车区域,提升服务水平。
第33条 优化洪集镇域公共交通系统
按照“零距离换乘”“无缝衔接”要求,促进城乡交通的一体化,提高交通运输的综合效率。以干线公路网络体系为支撑,优化提升现状洪集镇客运服务中心,以辖区内各社区公交站点为支点,形成“一主、多节点、网络化”公共交通系统布局。规划期内的工作重点应落在提高公路等级上,连接各中心村以及中心村与镇政府驻地的道路等级宜达到三级公路水泥路标准,通往各基层村的道路等级宜达到四级公路水泥路标准。
第34条 补充新能源交通使用保障系统
有机融合、协同发展。统筹场站设施的功能、布局和规模,构建以镇客运站、辖区各社区停靠站为主体的二级公共交通换乘体系,为新能源和智慧公交服务系统充分预留发展空间。公共交通场站用地应优先落实,与场站周边配套交通设施及用地开发同步规划建设和使用。
第35条 打造与用地需求相匹配的道路网络
优化城镇组团路网结构,构建以主干路为骨架,次干路、支路为主体的功能完善、级配合理的城镇道路网络,因地制宜形成公交专用路、林荫景观道、绿道等特色化、多样化的道路形式;根据洪集镇政府驻地特点及出行需求,打造道路红线宽度适宜、尺度合理的路网结构。优化城镇组团与村社区间的联系,做好穿越城镇公路断面优化等精细化设计。提升规划道路网密度,注重与用地功能和土地使用强度相适应,差异化控制。全力推进道路网建设,逐步完善道路骨架系统,大幅提升次干路和支路规划实施率,提高道路承载能力。
第36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原则。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大力发展社会公共事业;顺应社会进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明的生活需求,不断发展、完善、提升社会服务设施功能,服务于广大城乡居民,提高设施的服务水平,满足公共设施产业化发展要求。
坚持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的原则。推进城乡一体化战略,实现经济社会的统筹发展,建立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建立健全镇和中心村的社会服务设施,全面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实现城乡共同发展。
合理布局,就近设置与集中设宜相结合。近期重点完善镇政府驻地社会服务设施建设,兼顾中心村基本设施配置;远期加强一般自然村级服务设施建设,相对集中,合理配置,服务功能齐全,努力构建文明安全、文化多元、环境优美的和谐社会。
第37条 构建多层级的公共服务体系
建立镇级——社区级(家园中心)——自然村级便民服务点三级公共服务体系,构建30—15—5分钟生活圈,重点加强镇级和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提高设施服务水平。将部分公共设施在街区内集中布局,功能适度混合,形成可识别的组团中心和家园中心,为居民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满足日常生活需求,促进邻里交往,着力将镇政府驻地、农村社区营造成为生活便利、温馨和谐的美丽家园。洪集镇域内以农村社区为基本空间单元,鼓励配套服务功能集中设置,混合利用。镇政府驻地以街巷为基本空间单元,主要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活动空间。自然村依据服务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优先配置保障民生的公共服务设施。
第38条 提高教育服务设施供给质量
教育设施分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以及特殊教育四类。科学合理配置洪集镇教育资源,构建学前教育普惠规范、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普高教育和职业教育县(区)级统筹保障的教育网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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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教育设施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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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积极推动托幼一体,完善托育服务供给体系,增加托育资源供给。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优化规划布局和办园结构,推进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并与地方人民政府共同管理,构建公平发展、均衡发展、优质发展、现代化发展的学前教育。至2035年,全镇共规划幼儿园3所,(均为现状提升),民办幼儿园逐步转为公办普惠制。 义务教育:主要包括小学、初中以及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善“区级统筹、乡镇为主”的义务教育设施空间体系,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按标准规划和新改扩建学校。至2035年,全镇共有小学4所(现状提升,其中1所位于镇政府驻地,另三所分别位于桥集村、唐畈村、金星村),初中1所、24班(现状提升,位于镇政府驻地),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9班(位于大桥村)。 高中阶段教育:由叶集区统筹在城区解决。 特殊教育:由叶集区统筹在城区解决。 |
第39条 构建文化服务体系
推进“文化洪集”建设,建立健全镇政府驻地——中心村——自然村三级城乡文化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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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文化设施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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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驻地:配置建筑面积不低于300㎡的综合文化站;规划800㎡以上的文体活动广场,可供群众休憩游玩。 中心村:配置建筑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的村级文化服务中心。 自然村:结合社区管理配置文化用房。 |
第40条 加强体育设施建设
构建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构建镇级——社区(村)级两级公共体育设施体系,形成层级完善、布局均衡的体育设施服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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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体育设施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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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驻地:规划镇级体育中心,占地面积不低于800㎡。 中心村:配置占地面积不小于500㎡的体育健身场地。 |
第41条 优化医疗卫生体系
不断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和管理方式创新,逐步形成医院提供急危重症诊疗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稳定期、康复期等非急性期患者健康管理、随访服务和健康教育等服务。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网络建设,提高急救呼叫满足率。健全多元化、多样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规划建设“镇政府驻地—中心村”二级医疗卫生网络设施体系。镇政府驻地建成全镇医疗服务中心。推进标准化乡镇卫生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站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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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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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驻地:保留并提升洪集镇中心卫生院; 中心村:按每个行政村设置1个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每个使用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保留并提升现状16个村级卫生服务站。 |
第42条 完善养老和社会救助体系
建成因地制宜、结构完善的“老、残、儿”等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坚持“老、残、儿”一体化的原则,以养老服务设施为主线,整合统筹残疾人、困境儿童两个群体对于精神残疾、弱智、重残等特殊康复服务的设施需求,结合镇政府驻地医疗设施用地配置养老服务用房和救助保护工作站。
第43条 优化殡葬服务体系
构建城乡均衡、生态节地、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服务优质、环境优美的殡葬服务体系。建设全覆盖、生态化、高品质殡葬设施。至2035年,全镇公益性公墓服务覆盖率达到100%;新增骨灰安置量中的生态节地化比例达到60%以上;新增公益性公墓安置量中的生态节地化比例达到90%。科学合理做好殡葬设施布局规划。保留现状洪集镇殡葬用地,结合周边地区规划实施时序,逐步腾退违规占地。
第44条 给水排水规划
坚持改善水环境质量,保护镇域水域空间。坚持以改善水环境安全为目标,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推动全镇水环境持续改善、水生态不断修复。加强汲河、头道河、二道河、油坊河等河流水域保护。
构建安全稳定、集约节约的供水体系。构建城乡一体、全域满覆盖的供水体系,实现全域供水普及率达100%。加强区域水资源合作,优化区域水资源分配方案和用水结构,提升用水效率。重点进行沟道治理及小型蓄水工程加固配套,充分发挥防洪、灌溉等综合效益。建立完善“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和管理体系,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构建城乡供水一体化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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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供水设施及管网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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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水设施。近期保留现状镇政府驻地自来水厂、大桥自来水厂,水源来自史河支流、地下水。 2、供水管网建设要求。按照城乡统筹、资源共享的规划原则,随着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深入,村庄规模的集聚,将逐步实现全镇统一供水。供水干管主要沿镇域内国省道、县道、洪塘路、洪安路等主干道路埋设,解决沿线村庄的供水问题。其中供水干管的管径为DN400至DN600,供水支管管径为DN100至DN300。 |
完善生态持续的雨水处理系统。建立全过程雨水控制与管理体系,利用水系两侧蓝绿空间和低洼地区,留足生态滞蓄空间,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多种技术,提高对径流雨水的渗透、调蓄、净化、利用和排放能力,维持或恢复城镇的“海绵”功能,提高城镇排涝能力。规划内涝防治标准为20年一遇,保留现状疏浚河道,实现中小雨100%自然积存净化。
优化提升污水处理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提升排水管道设计标准。生活污水量按生活用水量的80%进行估计,采取综合利用、化害为利或其它措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靠近镇政府驻地的中心村和基层村的生活污水,可一并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远离镇政府驻地的中心村的和基层村,应尽可能集中分片地解决污水处理问题;可采用人工湿地生态处理技术,建设小型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污水用于农田灌溉,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有关规定要求,靠近水源地的村庄,污水排放应满足国家水源地保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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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排水设施及管网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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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污水处理设施。保留现状村级污水处理设施,保留洪集镇政府驻地现状污水处理厂,预留扩建空间,日处理规模为2000吨/日,集镇及有条件的村庄污水经管网统一收集后排至此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就近排入附近水体。 2、污水管网建设要求。新建污水管道应沿规划路设置,并以排水线路短、埋深浅、管网密度均匀合理为原则;根据埋深情况设置中途提升泵站。污水管线布置与地形相适应,管道尽量采用重力流形式。其中污水干管的管径DN400至DN600,污水支管管径为DN200。 |
第45条 环卫工程规划
促进环卫设施集中整合与模式创新。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统筹生活垃圾公共转运、处理设施与收集设施的有效衔接,推动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规划至2025年,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规划至2035年,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与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按照省级下达指标执行。逐步实现全镇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全覆盖,实施垃圾源头减量,居住小区及公共场所配套符合环保要求的分类收集房(亭)。对原有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完善各类垃圾处置能力建设,健全垃圾回收利用及分类处置能力。可回收垃圾应进行资源化利用,不可回收垃圾经转运后运至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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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环卫设施及布局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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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垃圾收集设施。依托镇域内各垃圾收集点收集,全镇生活垃圾统一由环保运营公司收集、拉运、处理,达到“日清、零污染处理”目标,实现镇域全覆盖。 2、垃圾收集处理要求。城镇集中居住区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70m,散居区可根据垃圾产生量,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布局点位,通常服务半径不宜超过200m。农村居民点按60〜100m的服务半径布置垃圾收集点。 3、公厕布局要求。镇政府驻地推广建设水冲式卫生厕所,无害化卫生厕所覆盖率100%;在公共活动中心、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建设公共厕所。镇域公共厕所按每平方千米3座设置;每个村庄至少设一座公共厕所,公厕按照每平方千米3-5座标准配建,且建设标准不低于二类公厕标准。 |
第46条 电力工程规划
保障电力有效设施供应。至2035年,洪集镇全社会用电量不低于55兆瓦时。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和电网改造,保持电力线沿主要公路架线的方式,在部分路段对现有电力线进行改造或增设,使电网布局更加合理可靠,进一步提高供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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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电力设施及布局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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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力设施。规划保留现状洪集镇政府驻地西侧的35kV变电站。各中心村设10千伏开闭所,基层村设变配电房,以减少线损,并保证生产生活和抗旱排涝的需要。 2、供电标准。住宅供电功率不小于3-5kw/户,公共建筑供电功率按50-100w/m²。 3、供电线路。镇政府驻地线路沿镇政府驻地内主次道路布置,村供电线路沿公路、村庄道路布置,采用同杆并架的架设方式,减少交叉、跨越、避免对弱电的干扰。规划镇政府驻地远期采取地下电缆。 4、变压器设置。变压器的位置应设在负荷中心,配电变压器的供电半径控制在500米以内为宜。 |
第47条 燃气工程规划
构建安全可靠、智能高效的燃气供应体系。落实“多站连线,各线成环,多环并网”策略,实现全镇天然气高压集输管网“一张网”和气源“资源共享”。建立天然气管道供应为主、液化石油气为辅的燃气供应体系。规划至2035年,城镇居民用气气化率达到100%,天然气普及率达到80%。规划近期使用罐装液化石油气,加强对液化气充装、运输过程中的管理,规范操作,消除安全隐患。远期努力提高集镇居民用气普及率,并逐步实现部分农村使用天然气;在保证民用气供给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汽车动力用气;加速燃气产业管道化,完善燃气输配、储配和供应、服务保障系统。天然气无法到达的居民点,建设共用沼气池,解决用气。
第48条 通信工程规划
统筹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5G基站联网组网及配套设施建设,实现5G网络全覆盖。深入推进“三网”融合,统筹布局新一代通信网、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等基础设施。推动网络基础设施IPv6改造,支持建设公共数据资源库、云服务平台等基础设施。全面提升高速光纤覆盖率和无线网络覆盖率。至2035年,信息基础设施人均规模力争达到全省先进水平。规划采取“高起点、高层次”的建设方针,扩大镇政府驻地电信支局规模和服务能力,以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加强邮政设施建设,逐步采用先进的邮政处理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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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通信设施及布局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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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邮政。主要邮政设施服务指标:主要人口聚居区平均1.5km〜2km服务半径或1.5万〜3万服务人口。规划在镇政府驻地设1座邮政所,在其它中心村可设邮政代办点,保证服务覆盖整个镇域。 2、电信。推进5G和宽带网络建设,加快新一代光传输网、新一代小(微)基站建设,增加5G基站布局。 3、广播电视。加快有线电视的建设,同时实现村村通有线电视,拓宽农民获取致富信息的渠道,为广大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信息服务。 |
第49条 建设综合应急管理体系
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针对自然灾害和城镇运行安全、公共安全领域的突发事件,高标准规划建设重大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全面提升监测预警、预防救援、应急处置、危机管理等综合防范能力,形成全天候、系统性、现代化的城镇安全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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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公共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引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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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统一衔接的多灾联动创新平台。建立统一衔接的防灾信息共享、应急决策和管理服务平台,通过平台统筹考虑各种灾害防治,充分发挥综合防灾规划的统筹作用。平台的应用基于政务服务系统架构;通过政务网络接入各社区,实现业务协同;统一全镇空间坐标体系和数据标准,保障空间信息共享;统一系统接口标准,支持各单位业务系统与信息化队伍建设。 2、构建统一联动的综合防灾规划体系。在其他上位规划的管控、约束和指导下,统一编制洪集镇综合防灾规划,并统一纳入全区综合防灾规划体系和全市规划信息平台,最终形成全区的“一张蓝图”。洪集镇的避灾空间单元、救灾疏散通道和防灾管理中心的布局,应在全区的“开发边界"约束下,进行具体布局,重点做到项目落位、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落位、土地指标落位。 3、完善集中统一的规划实施管理机制。为了更好地解决灾前预防、灾中应急和灾后恢复的管理建设机制问题,将应急指挥中心、民防办统一纳入应急管理办公室,以加强政府对各类灾害的统筹管理。 |
第50条 完善综合防灾设施体系
强化抗震减灾保障体系建设。构建工程抗震设防和监测预警保障相结合的城市抗震防灾体系。加强抗震设防管理,城镇、乡村按《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进行抗震设防,洪集镇按地震烈度VII度标准进行抗震设防,全镇学校、医院、大型商场、影剧院等人员密集的场所抗震设防标准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抗震设防标准。处于地震断裂带周边的新建和改扩建工程,必须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城市综合抗震防灾专项规划确定的抗震设防标准,由专业主管部门提出评估报告,满足建设条件的方可启动规划与建设。对城乡现有建筑进行抗震普查,不达标的分类采取拆除、加固等措施。
完善应急避难设施建设。利用现有和规划建设的公园、绿地、等空旷场地,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依法依规完善应急避难场所配套设施和标志。合理布局疏散救援道路系统,规划洪集大道(原105国道)、洪塘路、洪安路、兴业路、秋实路等作为镇政府驻地一级疏散救援通道。完善应急供水系统、应急供电设施、广播通信系统、应急交通系统、应急垃圾及污水处理设施,保障生命线设施在紧急状态下良好运行并预留安全储备。至2035年,规划人均应急避难场所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绿地、广场、学校的开敞地带、较宽的道路应作为灾害时期的疏散场地。集中成片的居住区,规划建设中应留出一定的小区绿地,以作为避难缓冲地带。疏散半径0.3-0.5千米,人均疏散占地面积2-3平方米。
提高防洪排涝能力。规划至2035年,洪集镇政府驻地防洪标准按20年一遇洪水位设防,中心村(新型社区)按10年一遇设防;洪集镇政府驻地排涝标准按10年一遇洪水位设防,中心村(新型社区)按5年一遇设防。对境内的各大水库、河流按照规划目标进行复核。分轻重缓急,分期分批,逐步完善境内泄洪、防洪安全工程体系。积极探索防洪工程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新途径。在河道水系基本保持现状的情况下,对骨干河道进行了适当梳理和整治,使镇域内河道疏通,并按近期防洪要求进行加固,在各圩区边缘处设置水闸和排涝站。洪集镇域河道两侧宜规划建设绿廊,防洪堤的设计可以与防护绿廊相结合,以美化环境。定期疏浚河道,提高河道蓄洪和排涝能力。
提高消防救援服务体系建设。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优化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布局应满足接警后5分钟内能到达辖区边缘的要求,镇政府驻地普通消防站辖区面积一般不应大于7平方千米。助力完善区域“特勤消防站-普通标准消防站-乡镇消防站”的三级消防救援体系。规划至2035年,在镇政府驻地规划二级普通消防站一处,位于镇政府驻地北侧。配套设施参照《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执行。镇域内各类建筑应考虑防火要求,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留出足够防火间距,易燃易爆的工厂、仓库四周要留足防护距离。
第51条 重视防疫体系建设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政策,强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严格规范的综合监管制度,构建多元化的监管体系。认真落实疫情监测、疫点处理、健康教育、群防群控等行之有效的措施,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化和人才队伍建设,建立规范、科学、有序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推动应急法制化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规划推进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病媒生物综合预防控制策略。
第52条 推进水污染防治,实现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
加强汲河、头道河、二道河、油坊河流域污染源治理与水生态系统恢复,加强与洪集镇、平岗街道等地区的协同治理。坚持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开发利用相结合,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率。至2035年,全镇城乡污水基本实现全处理,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到市、县(区)级要求,地表水环境质量全面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逐步恢复水生态系统功能。
第53条 综合施策,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全面深化能源、工业、扬尘、交通、生活、农业等多领域多污染物协同减排,至2035年,大气中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符合市、县(区)级要求。削减工业污染排放总量,深化治理石化、建筑涂装等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强化污染治理升级改造,提升工业绿色发展水平。加强交通领域污染减排,推动新能源车规模化应用。严格控制扬尘和农业面源污染,以施工、道路扬尘污染控制为重点,构建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扬尘治理体系。降低化肥农药使用量及使用强度,减少农业氨排放,实现农业生产清洁化。
第54条 建立绿色低碳的能源保障体系
强化建筑、交通、工业等领域的节能减排和需求管理,积极推进绿色建筑示范应用。推进能源清洁化,加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力度,构建以电力和天然气为主,地热能、太阳能等为辅的绿色低碳能源体系。依靠科技手段,促进节能低碳新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不断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
第55条 加强风险防控,保障土壤环境安全
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人居环境、农产品质量和饮用水水质安全为重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对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管理。开展土壤环境调查与监测,全面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污染源头管控,防范新增土壤污染。强化建设用地环境风险管控,推进用地的土壤环境调查、监测、评估和修复。加强农业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保障农用地土壤环境安全。至2035年,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保障,受污染耕地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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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土壤环境提升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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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受污染土壤治理和修复。全面建立耕地和建设用地的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全面实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确保受污染耕地和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探索建立分类治理机制,推进用地土壤环境风险“全面清零”。 2、构建土壤污染监管体系。严格项目准入,进一步严格控制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的建设项目审批,落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减量置换”或“等量置换”。严格未利用地土壤环境保护,严守生态安全底线。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立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和管理信息化平台,实行监测数据共享共管。 |
第56条 加强固废危废收运,提升处理处置能力
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原则,提高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和集中处理处置能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安全处置,深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提升危废、医废安全处理处置水平。制定落实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经营许可等管理制度的措施,强化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集中处置单位的环保监管措施。
第57条 防治噪声污染,降低环境风险水平
深化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规划和控制主要道路和轨道交通线路两侧敏感建筑物防护距离。提高建筑施工噪声监管水平,强化施工工地环境噪声监测,推广使用低噪声建筑施工设备和工艺。采取有效手段控制噪声影响范围。至2035年,镇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不超过55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不超过70分贝。
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理念,加快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努力构建“农田集中连片、建设用地集中集聚、空间形态高效集约”的国土空间新格局。积极推动城乡建设用地减量提质,严格落实规划管控要求,避免大拆大建。
第58条 分类推进国土空间综合整治
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提质改造等,在确保耕地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升、生态有改善的前提下,依托农业重点建设项目推动农田水利建设、农村道路建设和农村环境治理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耕地质量和连片度,优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重点推进镇域范围内刘仓房村、金星村等未实施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村庄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加强土地综合整治。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耕地集中连片保护,按照“恢复优质耕地为主、新开垦耕地为辅”的原则,统筹开展农用地复垦和宜耕后备资源开发,积极推进镇域范围内低效园地、废弃沟渠、坑塘以及林地管理边界范围外零星林地复垦,坚持生态优先、以水定地、稳妥有序的原则,在新一轮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确定的宜耕后备资源范围实施未利用地开发项目。
有序开展耕地恢复。以尊重农民意愿、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和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前提,稳妥有序恢复耕地。结合国土变更调查,对标注“恢复属性”地类,坚持“宜水田则水田,宜旱地则旱地”和确保恢复耕地稳定性原则,按照先易后难的顺序组织实施耕地恢复。
有序开展建设用地综合整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统筹推进农村旧住宅、废弃宅基地、零散村庄、空心村、低效经营性用地等村庄建设用地的拆旧复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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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重点区域及重点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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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在洪集镇全域范围内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至2035年,洪集镇全部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村庄建设用地复垦:以镇政府驻地外围的7个村为重点区域,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优先在收缩型、撤并型村庄、零星破旧宅基地,规划高速公路等交通沿线管控范围的宅基地实施村庄建设用地复垦,规划预期实现村庄建设用地复垦面积达到545.96公顷。 农用地复垦:对镇域范围内废弃设施农用地、废弃坑塘、低效园地、零星林地等农用地实施补充耕地项目复垦为耕地。规划农用地复垦72.94公顷。 宜耕后备资源开发:将镇域范围内位于耕地后备资源调查确定的宜耕后备资源范围内的裸土地、后备耕地等未利用地实施宜耕后备资源开发工程。规划宜耕后备资源开发1.85公顷。 |
通过恢复耕地保护、水系治理、乡村绿网建设、林业提质增效,优化农业布局,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为重点,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构建生态循环产业体系;科学布局种植、养殖以及绿色农产品加工产业,探索新型种养结合模式;综合运用坡耕地改造、耕地质量提升、耕地恢复等恢复田间生物群落和生态链,增加田园生态基础设施和管护技术研发,建设自然、生态、安全型农业。
第60条 加强水源涵养及生物多样性保护
坚持工程措施、林草措施和耕作措施相结合,通过水土流失防治工程设施、水源涵养保护工程设计、水环境修复工程设施等工程措施,对水生态系统进行系统整治,统筹协调保护与发展的相互关系,促进流域和湿地水生态系统的整体改善,通过沿岸营造植被缓冲带或其他阻隔工程截留或隔断农业面源污染,建构人水共荣共生环境。重点整治汲河、头道河、二道河、油坊河岸线,清退与生态保护无关建设用地,严控水源保护地周边各类新增建设用地,修复生态环境。
传承城镇文脉,挖掘保护内涵,构建覆盖全域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以保护洪集镇域内各级文保单位为核心,挖掘镇域内物质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凸显洪集生态特色与文化底蕴。
第61条 保护原则
丰富保护内涵,注重保护的完整性与真实性;坚持可持续原则,保护与利用并重;坚持以人为本,探索小规模、渐进式、有机保护更新模式,避免大规模拆建;坚持保护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与创新的原则。
第62条 保护体系
构建“四类”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古文化建筑、历史文化名人、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四类历史文化要素的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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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历史文化要素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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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化建筑保护。发掘并保存古文化建筑原有的地形地貌和环境及建筑本体。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洪集镇目前共有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严格控制历史文化保护紫线。统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城市紫线等要素。 历史文化名人资源保护。科学开掘历史名人资源,加强宣传力度。对洪集历史文化名人的生平事迹进行挖掘、整理、著书,使之成为洪集历史文化名人的传播载体。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濒临消失、传承困难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采用文字、影音等方式进行记录采集,形成数据库;为非遗传承人提供经费和场所支持,帮助开展传艺活动。 |
第63条 保护机制
健全保护利用实施长效机制。积极开展活化利用,建立常态化增补机制、分级分类保护利用机制和抢救性保护管理机制,切实完善科学合理的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价值可持续保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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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历史文化保护长效机制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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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常态化增补机制。定期开展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建立保护对象的预备名录,制定抢救性保护和先予保护的机制。在评估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增补不可移动文物和优秀历史建筑、历史文化风貌区、风貌保护道路(街巷)等保护对象,适时拓展和更新各级保护范围。 建立分级分类保护利用机制。完善洪集镇地方管理规定,针对具有重要文化价值的传统风貌街巷及文化资源,明确保护内容、原则及更新路径。制定差异化的控制要求和保护,突出近期发现先予保护和远期综合保护利用相结合,逐步形成重点突出、时序合理的长远保护机制。 建立抢救性保护管理机制。不可移动文物和优秀历史建筑有损毁危险的,依法开展抢救修缮。在城镇更新过程中优先开展历史文化资源调查和评价工作,甄别遴选优秀历史文化资源,采取多种手段开展抢救性保护工作。 开展洪集镇历史文化保护的宣传教育。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扩大洪集镇历史文化遗产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坚持保护意识培养,提高广大居民群众对洪集镇历史文化的自豪感和地位的认同感,推动保护工作的进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强化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增强舆论监督作用。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与引进。保证历史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实施工作的技术支撑。重视民间艺人培养,加大对民间艺术团体、研究机构和其它民间组织的支持力度,推动洪集镇历史文化传承。利用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研究、教育和科研合作,培养专业技术人才,提高管理人才的专业素质。 文物保护单位管控要求。保护范围内严格保护文物本体安全与历史环境原真性,禁止新建无关建(构)筑物、开挖、爆破、钻探等扰动性活动,所有建设行为需履行文物审批程序;建设控制地带需维护文物景观视线与历史风貌协调性,控制新建项目规模、高度、体量、色彩及功能,新建项目须提交文物影响评估,建筑高度不得超过周边文物本体基准点(如汉墓封土高度),鼓励采用乡土材料与传统风貌;禁止建设高密度、高噪振及污染性设施。 |
第64条 强化自然山水格局,塑造传统景观特色
加强城市设计,统筹城、镇、村空间与建筑布局,协调景观风貌,塑造地域特色,实现空间格局开合有序、因形就势,体现皖西特色;环境景观水系纵横、林田交织,凸显山川气韵;建筑风貌与古为新、多元包容,展示时代风韵。
延续水网并行的整体水系格局。严格保护汲河、头道河、二道河、油坊河等现状水系,利用现状沟渠恢复已断流历史水系,塑造多样化的水系景观。
展现林田交织的生态景观格局。塑造多样化的山水田园风光。依托区域生态格局优化形成生态廊道,沿洪集镇域范围内的主要河道线建设滨水绿廊。沿S437、G105等主要道路线建设交通绿廊,两侧建设生态防护林和景观生态林。
基于空间本底特征,打造洪集镇域“三色”空间。打造城镇特色风貌区、乡村特色风貌区、回民特色风貌区三个特色风貌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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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洪集“三色”特色风貌分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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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民特色风貌区。以体现回民特色风貌为主,主要位于会馆回民村,造型有土木结构平房、前后两坡砖瓦房、前坡砖瓦房、二层楼房等,门窗大多是拱形,大门楼采用绿色的大圆顶式,显得肃穆典雅,室内装饰悬挂阿文中堂和具有伊斯兰艺术特色的工艺制镜以及克尔白挂图等,一般家庭都备有香案和香炉。 城镇特色风貌区。以体现洪集镇蓬勃发展的现代特色城镇风貌为主,建筑形式现代、高效、简洁,可建设小高层建筑。建设高度宜控制在36米以下(局部54米)。产业建筑应采用现代风格,建筑色彩主色调为白色、灰色等庄重严肃的色彩,仓储建筑体量较大;居住建筑屋顶形式硬山顶、悬山顶居多,建筑色彩主色调为白色、青灰色,屋顶色彩较墙体偏深,保持江淮风格建筑形象;公共建筑以新中式建筑风格为主。 乡村特色风貌区。以田园大地景观为环境背景,以当地本土文化为特色,对现遗存的特色建筑进行保护和修缮,取用当地石材材料,修旧如旧,建筑宜控制在12米以下。整体风貌延续现状自然生态的水林田交融的风貌,建筑以传统民居建筑形式为主,最大限度融入自然环境中,建筑风格以民居风格为小青瓦、白粉墙、坡屋顶、木栏花窗为主;色彩以青、白、灰等冷色调为主。 |
围绕增强镇政府驻地核心功能,强化空间载体保障,促进人口、土地等资源要素优化布局,科学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完善蓝绿空间和道路交通系统,提升镇政府驻地空间品质,建设新时代宜业宜居的“宜居洪集”。
第65条 镇政府驻地范围、人口和用地规模
镇政府驻地范围。以城镇开发边界为主体,同步考虑道路交通、水系等自然地理边界,划定洪集镇政府驻地总面积约2.85平方千米,东至规划的国道105,南至省道437,北至会馆村村委会,西至兴业路西侧。包括洪集镇政府驻地建成区、建成区周边临接的现状村庄等用地。
人口规模预测。至2035年,镇政府驻地常住总人口约为1.0万人。
镇政府驻地用地规模。镇政府驻地范围内现状城镇建设用地约0.8平方千米,规划至2035年,城镇建设用地约1.3平方千米。
第66条 镇政府驻地发展方向
洪集镇政府驻地未来的城镇发展形态为组团式紧凑型发展。空间发展方向整体为西部和南部向发展,通过片区优化的方式进行空间高效利用。
第67条 镇政府驻地发展格局
形成“一核两轴三组团”的整体格局。一核:围绕着镇政府和会馆村村委会周围配套服务设施组成的公共服务核;两轴:分别为沿着G105、S437的镇政府驻地发展轴;三组团:分别为西侧的产业发展组团、中部的城镇发展组团以及南部的商贸发展组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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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三组团发展引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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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业发展组团。位于镇政府驻地西侧,是洪集镇重要的产业空间,用地以工业用地用地为主。 2、城镇发展组团。位于镇政府驻地中部,主要提供居住生活、政务服务、商务服务、旅游服务等公共服务功能,用地以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用地为主。 3、商贸发展组团。位于镇政府驻地南侧,用地主要为村民提供医疗服务、居住和商贸功能等。 |
第68条 细化规划分区
城镇集中建设区包含居住生活区、综合服务区、商业商务区、工业发展区、绿地休闲区、交通枢纽区、战略预留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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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镇政府驻地城镇发展区二级分区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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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生活区:重点提供多层次、多元化的居住用地,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设施和公园绿地的供给质量和覆盖率,禁止新增工业用地和物流仓储用地。 综合服务区:重点布局文化、体育、教育、医疗、行政管理等公共服务设施,禁止新增工业用地和物流仓储用地。 商业商务区:重点布局商业、商务办公、会议会展等服务业用地,禁止新增工业用地和物流仓储用地。 工业发展区:重点布局各类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用地以及为产业发展配套的居住和服务设施用地。加快各类低效工业用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大的物流仓储用地的更新改造,引导新增工业向经济开发区集聚。 绿地休闲区:重点布局公园绿地和广场、重要开敞空间等用地,可以兼容商业等配套用地,禁止新增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和物流仓储用地。 交通枢纽区:重点布局重要的交通枢纽、交通场站等用地。 |
第69条 明确城镇更新重点区域
城镇有机更新重点区域主要包括老破小居住区、散乱差工业区,洪集镇镇政府驻地重点以现状国道105、洪安路两侧区域为城镇有机更新区。城镇有机更新区注重保护和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完善公众日常生活和公共交往活动需要的公共设施,依托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参与的共同治理体系,发挥市场自下而上发展动力,更好地盘活存量资源,提升城镇功能和环境品质。
第70条 分类推进重点单元城镇更新
以保护利用、改造提升为主要更新方式,部分地区采用拆除重建方式,对镇政府驻地内旧住区、旧厂区、旧村庄地块进行更新,通过盘活存量补齐城镇功能短板,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城市空间结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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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城镇更新分类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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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住区。高质量完成老旧小区“基础类”改造,逐步推进“完善类”及“提升类”改造。积极开展适老化改造,建设无障碍设施,推动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利用现状房屋和小区公共空间补充配套设施、增加停车设施。以社区为单位,统筹各类设施。落实共同缔造理念,组织调动居民、小区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 旧厂区。居住片区内零散的现状工业实行“退二还三”策略,大部分工业实施搬迁,严格禁止工业进入。规划继续完善现有工业区,提高项目准入门槛和土地使用效率。 旧村庄。注重生态保护和文化传承,整合土地资源,保障产业用地供给及重要设施建设,通过综合整治的方式改善基础设施,消除安全隐患,增加公共服务设施,提升空间品质,改善人居环境。 |
第71条 完善镇政府驻地骨干道路网
加强道路微循环系统规划建设,提升居民出行体验。按照“窄路密网”的要求进一步加密支路网系统,至2035年,镇政府驻地道路网密度不低于8千米/平方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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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镇政府驻地骨干路网格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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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横。洪安路与南部的S437省道。 三纵。兴业路、洪集大道(原来G105国道)、G105国道(改线)。 |
第72条 构建高品质的绿色公共交通体系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使公交准点率达到90%以上;建成区高峰时段平均候车时间小于7分钟,平峰时段平均候车时间小于9分钟;镇政府驻地公交线网密度达到2.5千米/平方千米。形成合理的城市公交体系结构,从乘客出行需求出发,依据服务对象的不同要求,构建级配合理、互相协调的城市公交体系结构。服务中长距离出行的应实现“快速、可靠”目标,服务短距离出行的应做到“易达、舒适”目标。
规划静态交通。综合考虑镇政府驻地社会、经济、环境以及交通整体发展的要求,规划形成以配建停车为主、路外社会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车供应格局;有效改善城市停车难问题;逐步建立合理的收费体制,健全管理机制,推动停车发展的社会化、产业化,实现洪集镇交通的良好运行,实现城市停车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至2035年,规划公共停车场总用地0.37公顷。
第73条 传导落实各类公用设施用地布局
至2035年,规划各类公用设施用地1.49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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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镇政府驻地公用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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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镇政府驻地供电依靠35KV洪光变电站; 给水:规划保留现状由洪集镇水厂供水,位于洪塘路北侧,占地面积0.16公顷; 排水:规划保留现状在镇政府驻地北区有洪集镇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0.83公顷。集镇污水和有条件的村庄污水经管网统一收集后排至此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就近排入附近水体; 燃气:现状镇政府驻地采用的是瓶装液化石油气; 环卫:提升现状垃圾中转站; 消防:规划一级普通消防站一处,位于东岳路与兴业路交口东北侧,占地0.43公顷; 电信:规划保留现状洪集邮政所。 |
第74条 打造高品质社区生活圈
按照步行可达(800-1200米)的空间范围,在镇政府驻地形成2个15分钟社区生活圈,包括镇政府驻地北部片区生活圈、镇政府驻地南部片区生活圈。15分钟社区生活圈应配置健康管理、为老服务、文化活动、体育健身、商业服务、文化活动中心、幼儿园、中小学、社区医院、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与养护院等基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至2035年,实现居住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步行15分钟覆盖率达到100%。
第75条 各类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优化教育设施布局。教育设施规划生均面积指标不低于省级标准,新建学校有条件的建议适当提高生均占地标准,建议小学生均用地面积不低于22平方米,初中不低于25平方米,高中不低于40平方米。至2035年,教育用地面积为11.25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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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教育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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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幼儿园2所,共12班。其中,保留洪集中心幼儿园1所,规划6班;规划洪集街道幼儿园,规划6班。 小学。保留现状洪集中心小学,规划24班。 中学。保留现状洪集初级中学,规划12班。 |
优化体育设施空间。完善体育设施网络建设,镇政府驻地规划体育公园一处,位于洪集镇中心小学西侧;结合小区及组团绿地设置户外健身场地。至2035年,体育设施用地面积为2.80公顷。
完善医疗卫生设施布局。整合提升现有设施,推进优质医疗设施建设,镇政府驻地规划一所镇级医院。规划至2035年,医疗卫生设施用地面积为0.71公顷。
加强社会福利用地保障。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格局,促进医养结合,提升养老机构专业护理功能,优化老年护理床位配置。规划结合会馆村村委会处文化用地布局,形成1处镇级养老设施。
提升商业服务业设施配置。带状商业服务业用地主要沿洪集大道(原国道G105)和二道河绿带布置,规划在镇政府驻地南部结合居住用地布局商业用地。至2035年,共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26.73公顷。
第76条 绿地系统规划
形成“两轴三核多点”的绿地布局。以普遍绿化为基础,生态绿廊为纽带,综合公园为核心,组团绿地系统为子系统,建立生态基础网架,构成“两轴三核多点”的绿化结构体系。
塑造“两轴”绿化廊道。以国道G105和二道河为轴带。
塑造“三核”绿化核心。以洪集大道和规划G105交叉口、体育公园和二道河为核心,是洪集镇绿地系统的结构性绿化区域。突出公园绿地的游赏性,在公园周边配套服务与游乐设施,注重二道河自然驳岸与人工驳岸交替布置。出于安全与趣味性考虑,夜间配设灯光照明。
布局“多点”绿化支撑。结合现状坑塘、水系、植被基础条件较好的区域,通过微改造的方式,形成局部景观节点,优先在镇政府驻地各组团公共服务设施集聚区周边设置集中绿地。至2035年,镇政府驻地公园绿地建设达到14.29公顷。
第77条 构筑三个特色风貌片区
根据洪集镇政府驻地国土空间规划布局,镇政府驻地可分为三个风貌管控分区,产业发展风貌区、服务提升风貌区和南部拓展风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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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镇政府驻地特色风貌引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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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提升风貌区:片区位于镇政府驻地中部,延续现有的空间格局,新建住宅原则上不超过18层,建筑色彩主色调为白色、青灰色,屋顶色彩较墙体偏深,保持江淮风格建筑形象,体现洪集特色。 南部拓展风貌区:片区位于镇政府驻地南侧,主要是以传统城镇风貌为主,建筑风格主要为新中式,颜色以黑、白、灰、棕、米色为主,注重简约、大气,体现洪集镇当地传统村庄特色。 产业发展风貌区:片区位于工业园片区,建筑采用现代风格,色彩主色调为白色、灰色等庄重严肃的色彩为主重点塑造入口门户及节点形象,控制主要界面,塑造风格统一的产业组团形象。 |
第78条 明确风貌整治重点区域和措施
镇政府驻地需要进行风貌整治的重点区域主要位于洪安路与老G105国道沿线两侧区域。该区域应通过适度增加绿地、广场,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和市政管网,统一治理城镇生活、生产污水,改善集镇人居环境质量。加强街道空间的形象整治,针对现状建筑形态多样化、建筑色彩杂乱,整体不协调,部分建筑损坏或脏乱,违章搭建现象较严重等情况,规划将通过拆除违章建筑、外立面脏乱差的建筑进行清洗、立面不协调的建筑进行改造(平改坡、墙面粉刷等)等手段,改善街道环境,提升城镇形象。
第79条 优化地下空间利用管控
形成生态持续、精细舒适、安全便捷的城市地下空间。坚持生态优先、先地下后地上、地上地下相协调、平战结合与平灾结合并重的原则。
预设开发规模及深度,有序开发利用地下空间。以生态保育与生态涵养为前提,以地质资源总体评估为基础,进行地下空间开发地质适宜性评价,适度、有序的合理利用地下空间,确定地下空间发展规模,优先保障基础设施建设,补足公共服务设施短板。
坚持立体分层开发,促进地下空间的分层有序利用。鼓励地下0—10米浅层、地下10—30米次浅层开发,地下30米以下空间近期以保护和资源预留为主,特殊情况可按需、有条件地进行深层开发利用。
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深化与合肥都市圈核心城市的无缝衔接,增强创新协同,支持合肥都市圈生态环境共保共治,交通互联互通,产业平台提升。
第80条 保障与城区、周边区域交通的畅达性
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加快融入长三角地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构建布局合理、高效畅通的现代化综合交通网络,加快形成开放型交通格局。一是应加快推进洪集镇与叶集区主城区及周边地区的道路建设,提升公路等级,改善通行条件,以实现更高效的区域联通,重点是保障G105改线工程的尽快实施;二是有序提升X222、X308、X417等多条县道的路面质量,塑造西向与叶集城区及东向裕安区更加通畅的陆路交通环境;三是引入和优化公共交通线路,提高洪集镇与叶集区及合肥市之间的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为居民和企业提供便捷的出行选择,促进人员和资源的流动。
第81条 严控污染、完善生态管控措施
一是按照叶集区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洪集镇应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推进水土保持和植被恢复,保护当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二是围绕区域生态系统,提高区域自然生态的自我修复能力,整体推进汲河、头道河、二道河、油坊河等河湖水系清淤疏浚、水系连通,改善水禽栖息地生态环境并提高生物多样性水平;三是在洪集镇产业发展过程中,优先选择低能耗、低排放的绿色产业,推广清洁能源的使用,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双赢。
第82条 促进产业承接发展
加快承接产业转移,并积极与合肥增强创新协同。基于本地产业基础,以现代农业为主要产业发展方向,为农业加工业提供平台和空间,做好与叶集周边乡镇的农业产业协同合作;积极对接长三角和合肥的创新资源,强化区域科技对洪集镇产业的支撑促进作用,不断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洪集镇乡村振兴。
发挥本底优势,融入区域文旅体系。区域合作,资源整合,强化区域内生态休闲、文化旅游方面的合作力度。通过对汲河、头道河、二道河、油坊河等周边景观资源的串联打造,东向与裕安区全域旅游线路贯彻,西向与叶集城区链接,整合周边重要景区景点,在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强化衔接,助力叶集区塑造区域性旅游目的地。
洪集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将成为编制洪集镇各级各类规划、指导洪集镇减量提质发展建设的基本依据。全镇各部门各单位应自觉接受规划约束,各项建设与管理按照规划有序组织实施。
第83条 科学进行单元划分
城镇单元。城镇单元以洪集城镇开发边界为范围边界,突出功能导向,根据10-15分钟生活圈、公共服务半径以及干道、河流等自然地理界线,结合管理和开发时序,划定形成1个城镇单元,即HJCZ-01单元。
乡村单元。乡村单元以行政社区、已开展村庄规划编制情况、产业和生态保护需要为主要划分依据,共划分为3个乡村单元,即HJXC-01单元、HJXC-02单元、HJXC-03单元。
城镇单元管制要求。明确单元四至边界、面积、功能定位、建设用地规模,以及单元内涉及的重要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公园绿地面积、防灾避难场所等的配建标准或空间布局要求;落实重要绿线、蓝线、紫线、黄线等内容;合理规划城镇建筑面积发展目标,严格管控高能耗公共建筑建设。
乡村单元管制要求。明确单元四至边界、面积、功能定位、村庄人口、建设用地规模及重要设施配建标准或空间布局要求;对村庄重点建设区域、生态修复与国土综合整治、特色发展及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等提出指引;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等强制性内容,将指标规模和空间布局传导至村庄,划定保留村庄的村庄建设边界,明确规模控制要求;梳理村庄开发建设的正、负面清单,引导不同类型的村庄开发建设。
第84条 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控指标内容
使用对象为村庄规划尚未获得批复,拟规划使用的建设用地;村庄规划中指标留白或用途留白的规划建设土地;村庄规划中已明确土地用途,但尚未明确具体管控指标的规划建设用地。可依据镇总体规划,进一步对村庄建设边界内新增的集中居住、少量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用设施、使用存量建设用地零星就近布局的乡村产业等地块编制图则,明确土地用途、用地规模、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间距等控制要求,建筑风格、材质、色彩等风貌引导要求,作为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依据。
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控指标管控指标表
|
一级类 |
二(三)级类 |
建筑类型 |
容积率 |
建筑密 度(%) |
绿地 率(%) |
建筑高 度(m) |
||
|
代码 |
名称 |
代码 |
名称 |
|||||
|
07 |
居住用地 |
070302 |
二类农村住宅 |
高层类 |
1.5—2.0 |
≤25 |
≥35 |
≤54 |
|
多层类 |
1.1—1.4 |
≤28 |
≥35 |
≤27 |
||||
|
070301 |
一类农村住宅 |
农村宅基地 |
/ |
/ |
/ |
≤9 |
||
|
0704 |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1.0 |
≤35 |
≥30 |
≤12 |
||
|
08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0801 |
机关团体用地 |
/ |
≤1.5 |
≤35 |
≥35 |
≤24 |
|
0802 |
科研用地 |
/ |
≤1.5 |
≤35 |
≥35 |
≤24 |
||
|
0803 |
文化用地 |
/ |
≤1.2 |
≤30 |
≥35 |
≤24 |
||
|
080403 |
中小学用地 |
/ |
≤1.1 |
≤30 |
≥35 |
≤24 |
||
|
080404 |
幼儿园用地 |
/ |
≤1.0 |
≤35 |
≥30 |
≤18 |
||
|
0805 |
体育用地 |
体育场馆 |
≤1.0 |
≤50 |
≥30 |
≤18 |
||
|
健身场地 |
/ |
/ |
≥20 |
/ |
||||
|
0806 |
医疗卫生用地 |
/ |
≤1.2 |
≤35 |
≥35 |
≤24 |
||
|
0807 |
社会福利用地 |
/ |
≤1.5 |
≤30 |
≥35 |
≤24 |
||
|
09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0901 |
商业用地 |
普通商业 |
≤1.5 |
≤40 |
≥20 |
≤18 |
|
090102 |
批发市场用地 |
集贸市场 |
≤1.0 |
≤45 |
≥20 |
≤12 |
||
|
090103 |
餐饮用地 |
宾馆酒店 |
≤2.0 |
≤40 |
≥20 |
≤24 |
||
|
090105 |
公用设施网点用地 |
加油加气站 |
≤0.5 |
≤45 |
/ |
≤24 |
||
|
0902 |
商务金融用地 |
商务金融 |
≤2.0 |
≤40 |
≥20 |
≤24 |
||
|
10 |
工矿用地 |
1001 |
工业用地 |
工业 |
≥1.1 |
≥40 |
≤10 |
/ |
|
特殊工艺要求的工业用地指标可突破本指标控制,可编制节地评价,并符合国家、省相关规范标准 |
||||||||
|
11 |
仓储用地 |
/ |
/ |
/ |
≥1.0 |
≥40 |
≤20 |
/ |
|
12 |
交通运输用地 |
1208 |
交通场站用地 |
交通枢纽 |
≤0.3 |
≤30 |
≥20 |
≤24 |
|
停车场 |
≤0.05 |
≤ 5 |
≥20 |
≤6 |
||||
|
停车库 |
≤1.0 |
≤50 |
≥20 |
≤9 |
||||
|
1209 |
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
超检站 |
≤0.2 |
≤20 |
/ |
≤18 |
||
|
13 |
公用设施用地 |
/ |
/ |
/ |
/ |
/ |
≥20 |
/ |
|
1301 |
供水用地 |
/ |
≤0.5 |
≤30 |
≥20 |
≤12 |
||
|
1302 |
排水用地 |
/ |
≤0.5 |
≤30 |
≥20 |
≤12 |
||
|
1303 |
供电用地 |
/ |
≤0.5 |
≤40 |
/ |
≤24 |
||
|
1304 |
供燃气用地 |
/ |
≤0.5 |
≤40 |
≥20 |
≤12 |
||
|
1305 |
供热用地 |
/ |
≤0.8 |
/ |
≥20 |
≤12 |
||
|
1309 |
环卫用地 |
/ |
≤0.8 |
/ |
≥20 |
≤12 |
||
|
14 |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
1401 |
公园绿地 |
/ |
/ |
≤5 |
≥70 |
≤9 |
|
1402 |
防护绿地 |
/ |
/ |
≤5 |
≥90 |
/ |
||
|
1403 |
广场用地 |
/ |
/ |
≤5 |
≥30 |
≤9 |
||
|
·15 |
特殊用地 |
1506 |
殡葬用地 |
殡仪馆 |
0.2~0.8 |
≤45 |
≥35 |
≤24 |
|
骨灰堂 |
≤1.2 |
≤30 |
≥30 |
≤24 |
||||
|
公益型公墓 |
≤0.2 |
≤5 |
≥50 |
≤24 |
||||
第85条 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顺应区域发展大环境变化,以“着力打造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洪集”为基本遵循,衔接六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生态网络规划等规划并落实国家重大建设项目,促进总体规划更好地引领和指导洪集的城镇发展与建设。
从环境影响评价的角度分析,洪集镇目前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以及生态及景观环境影响有一定程度的增加。未来经济发展、人口规模扩大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加,势必导致资源、能源消耗量以及污染物产生量的增加,也为洪集未来的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带来了一定的挑战。但如果采取适宜的产业发展策略、积极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就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城镇发展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不利影响,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通过本次规划中“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篇章中提出的规划措施,可使规划年的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致过度增加,声环境质量和生态景观也不致明显恶化甚至局部区域会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对于污染物或废弃物的排放增加情况,仍能通过资源化利用和终端的处理处置避免其产生较大的环境影响。综上所述,本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方案并没有产生重大的环境制约因素,在认真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措施、规划指标以及本规划提出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本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可行的,对洪集镇未来的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也具有积极的意义。
第86条 预防及减轻环境影响的措施
水污染防治方面。对已建、在建和规划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应全面落实把控双达标的有关措施,保证污水处理设施在线监控率达到合格标准,确保污水处理厂全部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鼓励新技术的开发,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的产生。与生态型农业发展相结合,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在全镇农村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相应的非点源污染控制区。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积极完善和推进清洁审核机制,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削减能源需求总量。加大力度调整能源结构,积极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逐步降低煤炭消耗比例,提高清洁能源和优质能源的比重,形成以煤炭、电力、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多种能源相结合的能源结构,从源头控制大气污染物的产生。
噪声污染防治方面。在道路建设时尽可能选择低噪声的路面材料,同时加强道路保养、维持路面平整度;道路沿线合理设绿化隔离带,并在树种选择、植株大小、行距等方面考虑吸声、降噪的要求。加强交通管理,严格实行禁鸣喇叭和特殊路段限速的要求,对不同种类车辆的行驶路线和时间做出明确规定。加强工业企业厂界噪声达标管理,对拥有噪声设备的企业进行定期检查,鼓励企业主动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音、减震等降噪措施以及合理规划和布局厂区,保证企业厂界噪声全而达到标准。
土壤污染防治方面。以优化产业结构为主线,预防土壤污染。加强战略环评和规划环评引领作用,严格项目准入,严管环境污染。积极推动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积极开展“三沼”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循环农业。集中开展“污水收集处理、工业臭气治理、生活垃圾处置、危险废物处置、一般固体废弃物处理、重污染企业搬迁及废弃场地清理”等六个方面的专项整治,建立社会源危险废物监管体系。
第87条 完善管理体系建设,提高城镇精细化管理水平
建立健全城镇综合管理体系,完善城镇街巷、道路交通、园林绿化、环卫、城管执法等相关领域的标准规范,制定管理清单、责任清单和网络清单,明确城镇管理工作的职责范围和机制流程,为城镇精细化管理提供标尺和依据。加强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城镇管理中的应用,推进城镇管理大数据平台建设,完善数据信息采集手段,强化数据动态分析,为城镇管理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撑。
第88条 引导多元共治,推动城镇管理社会化
建立以基层党建为引领,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治理架构,城镇地区形成居委会一小区一楼门治理网络,农村地区形成村委会—村民小组治理网络,务实社区治理基础。积极推广参与型社区协商模式,畅通公众参与城镇治理的渠道,广泛开展社会公众共商共议活动,充分凝聚社会共识,发挥好社会各方作用。搭建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参与城镇治理的平台,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建立志愿服务站点,促进志愿服务供需对接,打造一批城镇志愿服务品牌组织和优秀项目。
第89条 完善责任规划师制度和公众参与机制
建立城镇发展重大问题和重大项目规划咨询机制,完善专家咨询委员会和责任规划师、责任建筑师以及公众参与制度,实行规划专题会议制度,引导各领域的专家学者、市民代表在规划编制、决策和实施中建言献策、发挥作用,使规划更好地反映民意、汇集民智、凝聚民心,增加规划的科学性。完善规划执行决策的法定程序,落实各级规划的审批与备案制度,完善规划执行决策的法定程序,促进规划实施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纪检监察相衔接。
第90条 推进城镇治理法制化进程,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充分运用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来管理城镇,提高专业执法与综合执法水平,加大对于违法行为的日常执法力度,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基层综合执法,完善基层执法协同机制,围绕综合执法、重点工作、应急处置等领域,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职责,规范工作流程。深入开展城镇管理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深度延伸,引导居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社会法治素养。
实施阳光规划,在规划编制期间,适时向社会公示规划方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各类专业专项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镇政府定期向镇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城乡规划实施情况,并向社会公开。完善各级各类规划实施的社会公开和监督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遵守和实施规划的良好氛围。对已经批准的各级各类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修改,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征求公众意见。确需修改的,依照法定程序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并在规划修改期间向社会公示规划修改内容。
第92条 建立规划实施的监督考核问责制度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监管制度,接入全区统一的规划监管信息平台,强化对规划全过程信息化监管,经依法批准的规划必须严格执行,决不允许任何部门和个人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建立规划实施考核问责制度,促进行政机关和有关主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依据规划实施任务分工落实方案,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督导和考核。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对违反规划和落实规划不力、造成严重损失或者重大影响的,一经发现,坚决严肃查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
序号 |
指标项(单位) |
2020年现状指标数值 |
2035年规划指标数值 |
指标属性 |
指标层级 |
|
一、空间底线与安全 |
|||||
|
1 |
生态保护红线控制面积(公顷) |
0.00 |
0.00 |
约束性 |
全域 |
|
2 |
耕地保有量(km²) |
65.55 |
≥65.55 |
约束性 |
全域 |
|
3 |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 |
—— |
≥6182.98 |
约束性 |
全域 |
|
4 |
建设用地总面积(公顷) |
1380.15 |
≤954.02 |
约束性 |
全域 |
|
5 |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公顷) |
1198.22 |
≤621.67 |
约束性 |
全域 |
|
6 |
城镇开发边界面积(公顷) |
—— |
133.86 |
约束性 |
全域 |
|
7 |
林地保有量(公顷) |
957.72 |
926.56 |
约束性 |
全域 |
|
8 |
自然保护地面积(公顷) |
0.00 |
0.00 |
建议性 |
全域 |
|
9 |
新增生态修复面积(公顷) |
—— |
126.24 |
预期性 |
全域 |
|
10 |
防洪堤坝达标率(%) |
90% |
100 |
建议性 |
全域 |
|
二、空间结构与效率 |
|||||
|
11 |
常住人口数量(万人) |
镇域2.22;政府驻地0.60 |
镇域1.80;政府驻地1.00 |
预期性 |
全域 |
|
12 |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29 |
55 |
预期性 |
乡镇政府驻地 |
|
13 |
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 |
133 |
≤133 |
约束性 |
乡镇政府驻地 |
|
14 |
人均应急避难场所面积(平方米) |
1.50 |
2.00 |
预期性 |
乡镇政府驻地 |
|
15 |
道路网密度(千米/平方千米) |
6 |
≥7 |
约束性 |
乡镇政府驻地 |
|
16 |
人均村庄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 |
278 |
≤155 |
预期性 |
全域 |
|
17 |
国土开发强度(%) |
13 |
≤13 |
预期性 |
全域 |
|
三、空间品质与特色 |
|||||
|
18 |
公园绿地、广场用地步行5分钟覆盖率(%) |
60 |
≥80 |
约束性 |
乡镇政府驻地 |
|
19 |
社区15分钟生活圈覆盖率(%) |
65 |
≥80 |
预期性 |
乡镇政府驻地 |
|
20 |
人均体育用地面积(平方米) |
0.4 |
≥0.6 |
预期性 |
乡镇政府驻地 |
|
21 |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 |
2 |
≥6 |
预期性 |
乡镇政府驻地 |
|
22 |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
4.40 |
≥6.00 |
预期性 |
全域 |
|
23 |
每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数(张) |
25 |
≥35 |
预期性 |
全域 |
|
24 |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90 |
100 |
预期性 |
全域 |
|
25 |
城镇污水处理率(%) |
90 |
100 |
预期性 |
全域 |
|
26 |
行政村等级公路通达率(%) |
100 |
100 |
预期性 |
全域 |
|
27 |
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
90 |
100 |
预期性 |
全域 |
|
28 |
自然和文化遗产(处) |
4 |
≥4 |
预期性 |
全域 |
|
29 |
村级商业网点(%) |
90 |
100 |
约束性 |
全域 |
单位:公顷、%
|
一级分区 |
二级分区 |
面积 |
比重 |
|
|
农田保护区 |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 |
6360.49 |
61.97% |
|
|
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 |
0.00 |
0.00% |
||
|
城镇发展区 |
城镇集中建设区 |
居住生活区 |
39.25 |
0.38% |
|
综合服务区 |
12.81 |
0.12% |
||
|
商业商务区 |
23.95 |
0.23% |
||
|
工业发展区 |
26.03 |
0.25% |
||
|
物流仓储区 |
0.00 |
0.00% |
||
|
绿地休闲区 |
9.08 |
0.09% |
||
|
交通枢纽区 |
21.09 |
0.21% |
||
|
战略预留区 |
1.65 |
0.02% |
||
|
城镇弹性发展区 |
0.00 |
0.00 |
||
|
特别用途区 |
0.00 |
0.00 |
||
|
乡村发展区 |
村庄建设区 |
796.25 |
7.76% |
|
|
一般农业区 |
2973.23 |
28.97% |
||
|
林业发展区 |
0.00 |
0.00% |
||
|
牧业发展区 |
0.00 |
0.00% |
||
单位:公顷
|
序号 |
行政村名 |
目标年耕地保有量指标 |
永久基本农田指标面积 |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
|
1 |
会馆村 |
752.77 |
396.80 |
0.00 |
|
2 |
东岳村 |
459.65 |
351.04 |
0.00 |
|
3 |
刘仓房村 |
411.75 |
730.83 |
0.00 |
|
4 |
桥集村 |
810.84 |
416.24 |
0.00 |
|
5 |
六口塘村 |
776.54 |
568.38 |
0.00 |
|
6 |
牌坊店村 |
581.30 |
497.57 |
0.00 |
|
7 |
双墩村 |
519.63 |
786.42 |
0.00 |
|
8 |
金星村 |
485.14 |
798.35 |
0.00 |
|
9 |
大桥村 |
815.56 |
719.68 |
0.00 |
|
10 |
唐畈村 |
941.87 |
917.67 |
0.00 |
|
总计 |
6555.04 |
6182.98 |
0.00 |
|
单位:公顷
|
序号 |
行政村名 |
村庄建设边界面积 |
|
1 |
大桥村 |
25.99 |
|
2 |
东岳村 |
104.59 |
|
3 |
会馆村 |
16.91 |
|
4 |
金星村 |
34.85 |
|
5 |
刘仓房村 |
55.70 |
|
6 |
六口塘村 |
36.31 |
|
7 |
牌坊店村 |
56.19 |
|
8 |
桥集村 |
47.51 |
|
9 |
双墩村 |
45.34 |
|
10 |
唐畈村 |
40.52 |
|
总计 |
463.90 |
|
单位:公顷、%
|
用地类型 |
规划基期年 |
比重 |
规划目标年 |
比重 |
变化量 |
|
|
耕地 |
6595.41 |
64.26 |
7138.83 |
69.55 |
543.42 |
|
|
园地 |
30.77 |
0.30 |
21.82 |
0.21 |
-8.95 |
|
|
林地 |
957.72 |
9.33 |
926.56 |
9.03 |
-31.16 |
|
|
草地 |
21.36 |
0.21 |
18.13 |
0.18 |
-3.23 |
|
|
湿地 |
0.72 |
0.01 |
0.72 |
0.01 |
0.00 |
|
|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
141.09 |
1.37 |
187.73 |
1.83 |
46.64 |
|
|
城乡建设用地 |
城镇 |
83.11 |
0.81 |
133.86 |
1.30 |
50.75 |
|
村庄 |
1115.11 |
10.86 |
463.90 |
4.52 |
-651.20 |
|
|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
交通运输用地 |
84.90 |
0.83 |
237.81 |
2.32 |
152.91 |
|
水工设施用地 |
8.95 |
0.09 |
7.78 |
0.08 |
-1.18 |
|
|
其他建设用地 |
采矿用地 |
11.49 |
0.11 |
8.27 |
0.08 |
-3.22 |
|
特殊用地 |
76.58 |
0.75 |
78.49 |
0.76 |
1.91 |
|
|
陆地水域 |
1089.27 |
10.61 |
994.41 |
9.69 |
-94.85 |
|
|
其他土地 |
47.34 |
0.46 |
45.51 |
0.44 |
-1.83 |
|
|
合计 |
10263.83 |
100.00 |
10263.83 |
100.00 |
0.00 |
|
|
行政村分类 |
行政村名称 |
所辖自然村名称 |
分类 |
|
特色保护类(1个) |
双墩村 |
龙河、陶庄、汤庄、慈善 |
提升型 |
|
高庄、双墩 |
稳定型 |
||
|
—— |
收缩型 |
||
|
陈下庄、楼岗、土楼 |
撤并型 |
||
|
集聚提升类(5个) |
大桥村 |
大庄、油坊 |
提升型 |
|
任店 |
稳定型 |
||
|
—— |
收缩型 |
||
|
卢楼、王岗、火山、西寨、龙田、何庄、尚寨 |
撤并型 |
||
|
金星村 |
杨元、劳动 |
提升型 |
|
|
王庄 |
稳定型 |
||
|
—— |
收缩型 |
||
|
小门楼、苗墩、前寨、安全、北庄、龚台、昌坊、九冲、大门楼 |
撤并型 |
||
|
六口塘村 |
会岗组、姚塘组 |
提升型 |
|
|
关塘组、前楼组、土城组、西河组、西楼组、新塘组 |
稳定型 |
||
|
六口塘组、小楼组、胡庄组、平塘组、双塘组 |
收缩型 |
||
|
曹坊组、草楼组、韩坊组、土楼组、土寨组、王庄组、五七组、小寨组、周庄组、长堰组 |
撤并型 |
||
|
唐畈村 |
关堰、上寨、大冲、大坡 |
提升型 |
|
|
上庄、仓房 |
稳定型 |
||
|
—— |
收缩型 |
||
|
小圩、下寨、山塝、下堰、郑楼、斗岗、井河、唐台、唐楼、北郢、槽坊、粉坊、下郢 |
撤并型 |
||
|
牌坊店村 |
牌坊组、松岗组、下庄组 |
提升型 |
|
|
北楼组、高楼组、明塘组、南庄组、牌楼组、平塘组、上楼组、下堰组、迎水组 |
稳定型 |
||
|
九楼组、上岗组、小楼组、藕塘组、前圩组、堰西组、后田组、甲堰组 |
收缩型 |
||
|
陈楼组、高堰组、关堰组、老圩组、前田组、上堰组、团堰组 |
撤并型 |
||
|
城郊融合型(4个) |
会馆村 |
—— |
提升型 |
|
金楼、会馆、新仓 |
稳定型 |
||
|
—— |
收缩型 |
||
|
东河、王楼、老楼、六合、沟东、大圩、余楼、李庄、新西新中、新东、油坊 |
撤并型 |
||
|
桥集村 |
平岗、桥集 |
提升型 |
|
|
花元 |
稳定型 |
||
|
元通、高庄、赵墩、新圩、畈心 |
收缩型 |
||
|
双河、龙湾、白云庵 |
撤并型 |
||
|
东岳村 |
月塘、中塘、塘南 |
提升型 |
|
|
金银、东岳、东楼、新华 |
稳定型 |
||
|
—— |
收缩型 |
||
|
会堂、罗塘 |
撤并型 |
||
|
刘仓房村 |
西村、堰南、中河、新河、孔庄、石塘 |
提升型 |
|
|
—— |
稳定型 |
||
|
—— |
收缩型 |
||
|
人民、仓房、洪河、花庄、大圩、新楼、河南 |
撤并型 |
|
序号 |
名称 |
行政辖区 |
级别 |
类别 |
|
1 |
双墩孜墓葬 |
双墩村村部西南 |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
古墓葬 |
|
2 |
蔡东庄孜古墓葬 |
大桥村蔡东庄北侧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
古墓葬 |
|
3 |
大墩孜古墓葬 |
双墩村汤庄北侧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
古墓葬 |
|
4 |
古清真寺 |
东岳村张大庄北侧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
古建筑 |
单位:公顷
|
用地编号 |
用地类型 |
规划基年期 |
规划目标年 |
变化量 |
|||
|
面积 |
比重 |
面积 |
比重 |
面积 |
|||
|
07 |
居住用地 |
73.63 |
25.85% |
71.35 |
25.05% |
-2.28 |
|
|
其中 |
城镇住宅用地 |
54.49 |
19.13% |
40.62 |
14.26% |
-13.87 |
|
|
农村宅基地 |
19.14 |
6.72% |
30.73 |
10.79% |
11.59 |
||
|
08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8.78 |
3.08% |
22.08 |
7.75% |
13.30 |
|
|
09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3.96 |
1.39% |
26.72 |
9.38% |
22.77 |
|
|
10 |
工矿用地 |
12.31 |
4.32% |
80.04 |
28.10% |
67.73 |
|
|
11 |
仓储用地 |
0.62 |
0.22% |
0.00 |
0.00% |
-0.62 |
|
|
12 |
交通运输用地 |
12.92 |
4.54% |
47.99 |
16.85% |
35.07 |
|
|
13 |
公用设施用地 |
1.59 |
0.56% |
1.49 |
0.52% |
-0.10 |
|
|
14 |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
1.30 |
0.45% |
14.29 |
5.02% |
13.00 |
|
|
15 |
特殊用地 |
0.85 |
0.30% |
0.00 |
0.00% |
-0.85 |
|
|
16 |
留白用地 |
0.00 |
0.00% |
9.04 |
3.17% |
9.04 |
|
|
01 |
耕地 |
111.38 |
39.11% |
6.98 |
2.45% |
-104.40 |
|
|
03 |
林地 |
24.74 |
8.69% |
0.00 |
0.00% |
-24.74 |
|
|
04 |
草地 |
1.85 |
0.65% |
0.00 |
0.00% |
-1.85 |
|
|
06 |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
2.58 |
0.91% |
0.00 |
0.00% |
-2.58 |
|
|
17 |
陆地水域 |
28.19 |
9.90% |
4.81 |
1.69% |
-23.38 |
|
|
23 |
其他土地 |
0.11 |
0.04% |
0.00 |
0.00% |
-0.11 |
|
|
合计 |
284.80 |
100.00% |
284.80 |
100.00% |
0.00 |
||
|
单元类型 |
单元编号 |
范围 |
功能定位 |
用地面积(平方千米) |
重要设施配建标准或空间布局要求 |
生态保护红线控制面积(公顷) |
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平方千米) |
村庄建设用地拓展边界(平方千米) |
|
城镇单元 |
HJCZ-01 |
洪集镇城镇开发边界及政府驻地统筹区域 |
综合服务 |
1.34` |
配置洪集污水厂、规划消防站、自来水厂 |
0 |
0 |
0 |
|
乡村单元 |
HJXC-01 |
桥集村、东岳村、会馆村、刘仓房村 |
生活居住、农业加工、种养殖业 |
32.47 |
公共服务设施构建“乡村十五分钟生活圈”,统筹配置文化活动、电商网点、健身场所、公厕等设施;公用设施乡域共享 |
0 |
19.13 |
2.22 |
|
HJXC-02 |
六口塘村、牌坊店村、唐畈村 |
生活居住、生态旅游、农业生产 |
31.65 |
0 |
20.63 |
1.19 |
||
|
HJXC-03 |
大桥村、金星村、双墩村 |
生活居住、农业生产 |
38.56 |
0 |
23.38 |
1.03 |
单位:公顷
|
序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类型 |
重点任务 |
实施区域 |
建设规模 |
建设时序 |
|
1 |
西汲河治理工程 |
生态修复 |
水体修复治理 |
西汲河洪集段 |
126.24 |
2024-2025年 |
|
2 |
造林绿化工程 |
生态修复 |
落实叶集区规划造林绿化成果,对适宜造林地块实施造林绿化工程 |
镇域 |
35.68 |
2026-2035年 |
|
3 |
洪集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
国土综合整治 |
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统筹各类土地整治项目,增加耕地数量,提升耕地质量 |
镇域 |
/ |
2026-2035年 |
|
4 |
洪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
国土综合整治 |
对未实施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各村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
镇域 |
/ |
2026-2035年 |
|
5 |
洪集镇旱改水工程 |
国土综合整治 |
提升灌溉条件,将旱地改造为水田 |
镇域 |
/ |
2026-2035年 |
|
6 |
洪集镇农用地复垦项目 |
国土综合整治 |
对废弃坑塘、低效林地、园地等农用地实施补充耕地项目复垦为耕地 |
镇域 |
72.94 |
2026-2035年 |
|
7 |
洪集镇村庄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
国土综合整治 |
对村庄布点规划为撤并型的村庄实施村庄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
镇域 |
545.96 |
2026-2035年 |
|
8 |
洪集镇宜耕后备资源开发项目 |
国土综合整治 |
将可开发复垦为耕地的其他草地作为后备耕地实施开发复垦工程 |
镇域 |
1.85 |
2026-2035年 |
|
9 |
洪集镇耕地恢复工程 |
国土综合整治 |
落实叶集区耕地恢复专项调查成果,将可恢复为耕地的地块实施补充耕地项目复垦为耕地 |
镇域 |
119.69 |
2026-2035年 |
单位:平方米
|
序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用地规模 |
|
1 |
水利 |
安徽省淠史杭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 |
新建 |
108864.23 |
|
2 |
裕安区西汲河裕安段治理工程 |
新建 |
1262431.44 |
|
|
3 |
交通 |
G105改线工程(洪集段) |
改扩建 |
381004.49 |
|
4 |
S437新改建工程(木厂至洪集段、金安段、洪集至皖豫界段) |
新建、改扩建 |
44157.84 |
|
|
5 |
S65霍邱至金寨高速公路项目 |
新建 |
817671.79 |
|
|
6 |
六安市叶集区兴洪大道(X308县乡道升级改造工程) |
新建 |
199479.38 |
|
|
7 |
叶集区X222县乡道升级改造工程 |
改扩建 |
188622.49 |
|
|
8 |
X417县道升级改造工程 |
改扩建 |
171298.26 |
|
|
9 |
叶集区洪集镇2022年农村公路联网路项目(花园组路至团堰组路) |
新建 |
4721.73 |
|
|
10 |
叶集区六安至叶集快速通道 |
新建 |
69997.22 |
|
|
11 |
X309新洪路(新安-洪集) |
改扩建 |
1136.52 |
|
|
12 |
能源 |
35kV洪光变电站 |
新建 |
2089.68 |
|
13 |
夏尔特拉叶集区骄风风电场项目二期 |
新建 |
3504.01 |
|
|
14 |
甘肃-浙江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 |
新建 |
—— |
|
|
15 |
中广核叶集区富安风电场项目 |
新建 |
—— |
|
|
16 |
中广核叶集区乐安风电场项目 |
新建 |
—— |
|
|
17 |
中广核叶集区集安渔光互补光伏项目 |
新建 |
—— |
|
|
18 |
中广核叶集区集阳渔光互补光伏项目 |
新建 |
—— |
|
|
19 |
公服 |
会馆幼儿园 |
改扩建 |
6659.22 |
|
20 |
刘仓房村村民活动中心 |
改扩建 |
2217.54 |
|
|
21 |
六口塘村党员群众活动中心 |
改扩建 |
2806.55 |
|
|
22 |
洪集镇村民活动中心 |
改扩建 |
890.28 |
|
|
23 |
会馆村办公用房 |
改扩建 |
932.21 |
|
|
24 |
桥集村医疗室 |
改扩建 |
691.93 |
|
|
25 |
金星村村部 |
改扩建 |
1757.36 |
|
|
26 |
清真寺 |
改扩建 |
1631.77 |
|
|
27 |
环卫 |
污水处理厂 |
改扩建 |
8311.50 |
|
28 |
会馆村美丽乡村中心公厕 |
新建 |
100.86 |
|
|
29 |
产业 |
张家银卷皮厂 |
新建 |
536.10 |
|
30 |
会馆电商服务中心 |
新建 |
317.91 |
|
|
31 |
唐畈村扶贫卷皮厂 |
新建 |
799.88 |
|
|
32 |
会馆村烘干房 |
新建 |
3066.01 |
|
|
33 |
东岳村余道胜粮食种植合作社 |
新建 |
189.32 |
|
|
34 |
志恒木材加工厂 |
新建 |
2979.41 |
|
|
35 |
仿古砖厂砖坯棚 |
新建 |
2788.65 |
|
|
36 |
东岳村委会木材卷皮车间 |
新建 |
5487.90 |
|
|
37 |
金星村扶贫卷皮车间 |
新建 |
1695.98 |
|
|
38 |
建材厂车间 |
新建 |
13463.12 |
|
|
39 |
运来防护用品有限公司 |
新建 |
2189.08 |
|
|
40 |
有机肥加工厂 |
新建 |
51094.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