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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601-00011 组配分类: 新闻发布会
发布机构: 叶集区政府办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成文日期: 暂无 发文日期: 2026-01-04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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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解读《叶集区减免幼儿园学前一年保育教育费工作方案》

解读《叶集区减免幼儿园学前一年保育教育费工作方案》

2026-01-04 17:30   浏览量:    信息来源:叶集区政府办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发布地点:叶集区行政中心五楼视频会议室

发布单位:叶集区教育局

新闻发言人:叶集区教育局副局长 王文竹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


叶集区制定的《减免幼儿园学前一年保育教育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是为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严格遵循国家、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制定的一项重要惠民举措。

制定依据与目标

《方案》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511号)、《六安市教育体育局  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六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六安市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教基〔202528号)等文件精神制定。其核心目标是通过减免学前一年(大班)保育教育费,切实减轻幼儿家庭负担,提升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

减免范围与对象

实施范围:覆盖全区所有由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公办幼儿园和经审批设立的民办幼儿园。

减免对象: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在本区幼儿园大班就读。

2.已在安徽省学前学籍管理系统完成学籍登记,并符合本区学前教育入园条件。

3.本区内未重复享受其他同类保育教育费减免政策。

减免标准与资金保障

减免标准:根据幼儿园等级(类别)设定不同的补助标准。标准仅针对保育教育费,不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杂费等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具体补助金额详见《方案》中的分类标准表。

资金保障

1.资金来源: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市、区四级财政共同承担。根据《方案》,叶集区执行的分担比例为:中央80%、省级14%、市级1.8%、区级4.2%,并据实兜底。资金将足额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2.补助方式:按实际减免的人数和对应标准,对幼儿园因减免政策导致的收入减少部分进行全额补助,确保幼儿园办园经费不降低。

3.付流程:区教育局定期审核上报减免人数及资金需求,区财政局在收到申请后规定的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至各幼儿园,保障运转

实施流程与规范操作

《方案》明确了从政策宣传、资格审核、公示公开到费用减免与资金发放的完整操作流程。要求各幼儿园做好政策解读,严格审核幼儿资格与学籍,公示减免名单,规范处理补助资金与收费衔接。

风险防控与监督管理

《方案》前瞻性地识别了资格认定争议、民办园执行偏差、资金拨付延迟等潜在风险,并制定了相应的应对措施。同时,强调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并通过纳入年检、专项检查、联合督查等方式加强监管。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资金或违规收费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责。

现场问答

1.问:这项政策减免对象是哪些幼儿?补助标准是什么?

答: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全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一年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比如,达到市一类园标准的,按照保教费1350/学期补助;达到区一类园标准的,按照保教费1150/学期补助;属于其他类园的,按照保教费1000/学期补助。实际保教费超过补助标准的,超过部分幼儿园向家长正常收取。实际保教费低于减免标准的,则按实际收费标准进行补助。

2.问:除了这项减免,家庭经济困难的孩子还有其他帮助吗?

答:有。这项普惠性减免政策是基础。在此之上,原有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的资助政策将继续巩固落实,确保困难家庭的孩子能够“应助尽助”,做好教育的兜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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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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