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交办的“绿色发展成色不足”、“非电力行业减煤工作滞后”问题,现已完成整改,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问题1:绿色发展成色不足。
问题2:非电力行业减煤工作滞后。
二、整改实施主体
中共六安市叶集区委、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问题1:贯彻落实安徽省《关于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加快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的意见》《六安市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加快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示范区责任清单》,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能源结构。结合重点用能企业“—企一策”节能降碳减煤诊断,推动企业开展节能降碳升级改造,组织符合条件的改造项目申报大规模设备更新资金支持。关于督察反馈的违规项目,一方面对违规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时间和国家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要求进行整改或处罚。加快审查验收,督促项目单位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相关要求落实节能审查和节能验收手续;另一方面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节能审查项目的日常监管。坚持“不审查不开工、不验收不投产”的原则,每年一季度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落实情况“回头看”,及时查缺补漏。
问题2:对照省、市“十四五”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要求,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完成市下达我区的减煤目标任务。对于新上项目落实煤炭、能耗、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制度,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要求。
四、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底。
五、整改完成情况
问题1:认真贯彻落实《六安市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加快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工作清单》精神。坚持“不审查不开工、不验收不投产”的原则,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环节,严格执行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不符合绿色发展要求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重点用能单位和排污单位进行常态化监测和督查。依法依规完成违规项目的节能验收工作。截至目前,辖区内的2个未验先投违规项目已全部完成节能验收工作,1个未批先建项目完成节能审查批复工作。
问题2: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全区非电力行业煤炭消费量清零。新、改、扩建用煤项目严格实施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进行燃煤锅炉、窑炉的专项整治,共淘汰燃煤锅炉108个,目前辖区内燃煤锅炉得到了全面淘汰。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推动能源项目建设。推进集中式光伏项目建设。积极对接项目建设单位,稳步推进洪集镇、三元镇渔光互补等项目建设,建成后年发电量约1200万KWh。序时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大力推动户用光伏和工商业光伏电站建设。引进市场主体,利用全区公共机构屋顶建设光伏电站,2025年以来,备案装机规模约110MW,全容量运行后,年发电量约1.32亿KWh。
如对上述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9日,共10个工作日)向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映。
监督电话:0564-3379725
电子邮箱:185273756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