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共六安市叶集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2025年审计项目计划,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2024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区财政局及其他相关单位部门对其所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2024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267743万元,支出总量为26774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234843万元,支出总量为23484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额为113791万元,支出总额为11099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871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为20127万元,支出总量为20127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24年全区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全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经济发展稳中有进,叶集现代化建设取得新成效。
——聚焦中心大局,保障经济发展。一是“稳中求进”促收入。二是“以进促稳”保支出。三是“以点带面”防风险。
——完善政策措施,兜牢民生底线。一是政府采购持续发力。二是乡村振兴持续深入。三是金融支持精准加力。
——坚持对标对表,推进财政改革。一是推进乡镇财政体制改革。二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重点审计了区本级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按照省审计厅统一安排,对罚没收入征收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主要延伸调查区城管局和区市场监管局,另外对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
1.预决算编制不够精准。一是预算编制有漏项。二是部分单位决算填报不准确。
2.预算执行管理不够严格。一是部分项目预算未执行。二是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三是部分单位未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3.财政资源统筹有待加强。一是结转结余资金未统筹盘活使用。二是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三是未有效使用政府公物仓。
4.财政财务支出不够规范。一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不规范。二是多发放旧房装修补贴。三是未严格落实社保基金存款优惠利率。四是部分社保资金使用不规范。
5.非税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一是污水处理费征收不到位。二是罚没收入征管有待规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等3家单位2024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但也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1.预决算编制水平有待提高。一是预算编制不科学。二是预算编制不精准。三是决算填报不准确。
2.预算执行刚性仍需增强。一是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偏低。二是超预算支出。
3.收入管控力度有待提升。一是清退的不合规资金未上缴财政。二是部分非税收入收缴不及时。三是公墓安置收入未进行专款管理。
4.财政支出管理存在漏洞。一是财务支付依据不充分。二是财务管理不规范。三是政府采购管理不严格。
5.国有资产管理不够精细。一是资产管理制度缺失。二是日常管理不到位。三是固定资产账账不符。四是未经评估出租资产。
6.内控管理机制尚待完善。一是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二是合同管理不严格。三是对下属单位费用审核把关不严。四是出差管理不规范。五是公务接待费支出管理不规范。
三、重点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1.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根据年度审计计划安排,实施了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重点调查了区财政局、区城管局、叶集生态环境分局等3个单位。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是2024年城市污水管网整治攻坚行动任务未完成。
二是工程款支付不及时。
三是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不合规。
四是项目监管不到位。
2.养老服务资金专项审计
根据年度审计计划安排,实施了养老服务资金专项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是养老机构未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薪酬制度。
二是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监管不到位。
三是动态监管不及时。
四是部分村级养老服务站资产与申报不符。
五是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六是敬老院养老资金使用不规范。
五、审计建议
(一)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在预算编制中,要增强系统观念,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继续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用足用好财政资金。
(二)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提升资金使用效能。加大对养老、环保等重点领域的监督管理,对资金使用情况要全过程跟踪问效。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确保项目取得良好效益。
(三)夯实财政管理水平,健全内控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资金支付行为,提高全区财政财务管理水平。加强政府采购项目监管,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强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强化审计整改责任,促进建立长效机制。要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夯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形成边审边改、持续推进、定期“回头看”的闭环管理体系。切实维护财经纪律,推动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等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