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收到市人大代表夏波关于改善蓝天救援队办公条件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局主要负责人亲自协调,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认真组织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我局帮助叶集区蓝天救援队在叶集经济开发区高质量板材园租用园区一处闲置办公用房(约400平方)用于日常办公及救援装备储存,每年租金费用由我局负责协调解决。
2.我局已通过国债项目采购2辆(台)水域救援装备(车辆),移交由叶集区蓝天救援队使用,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3.我局将积极争取更多的项目和资金支持,从全区救援工作统筹考虑加强对叶集区蓝天救援队的扶持力度。
六安市叶集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