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积极回应群众呼声与期盼,解决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推进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加装电梯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提升质量、管理和服务效能,区住建局起草了《六安市叶集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2019年4月,省住建、财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9〕56号)。2021年7月六安市成立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并以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六安市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点工作方案》。叶集区在参照市中心城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依据《关于六安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六城改办〔2024〕1号)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总体要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及人口老龄化的现实需要,进一步提升既有住宅使用功能, 改善和提高居民特别是老年人的居住品质。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2024年9月初,区住建局安排工作人员,前往市征安处、裕安区房产中心学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在借鉴市中心城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启动方案的制定工作。方案的起草过程中区住建局于2024年10月18日至22日广泛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充分吸纳各方观点,同时结合我区当前工作实际,制定《叶集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叶集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27日。结合前期广泛征求意见情况,再次对《方案》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及完善。
(三)公平性竞争和合法性审查。2024年12月10日通过公平竞争审查;2024年12月17日通过了合法性审查。
(四)正式印发。文件于2025年4月16日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改善既有住宅小区使用功能,提高居民居住条件和人居环境,规范既有住宅小区加装电梯工作,切实把既有住宅小区加装电梯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五、主要内容
(一)实施范围
拟增设电梯的住宅具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明;5年内未列入近期房屋征收改造范围和计划;依法建成已投入使用的地面3层以上(含3层)无电梯的住宅;满足建筑物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有关规范要求。
(二) 实施原则
(1)业主自愿。充分尊重业主意愿,经本单元、本幢或本小区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订加装电梯协议。
(2)政府引导。政府通过制定政策、提供服务等方式,引导和推动既有建筑加装电梯工作。
(3)安全第一。确保加装电梯的设计、施工、安装和使用安全,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三) 资金筹集
(1)业主自筹为主。由加装电梯的业主按照一定比例共同出资。
(2)政府补贴。按20万元/台予以补贴(含管线迁移费用)。
(四)实施程序
明确实施主体为全体业主(或业委会,社区居委会、村委会),通过充分听取拟加装电梯所在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业主的意见,达到规定比例后,签订书面协议。委托专业机构对住宅原有结构进行安全性检测鉴定,不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可委托设计单位对加装电梯进行专项设计,制定实施方案,并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报建申请,区相关单位及专营单位对方案进行联合审查,审查通过后开始工程建设施工,电梯安装完成并经监督检验合格后,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六、创新举措
一是明确既有住宅建设单位的权利、义务、责任以及代建方式、内容,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可操作性。同时,明确加装电梯的使用单位主体以及使用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二是加大资金补助。除可依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外,叶集区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对依法依规建设完成的加装电梯项目给予20万元/台(含管线迁移费用)的资金补助。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叶集区既有建筑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推进工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加装电梯的审批、监管和服务工作。
(三)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既有建筑加装电梯的政策和好处,提高居民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八、解读人和解读单位
解读单位:六安市叶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张纯贺
政策咨询电话:0564-2770566
政策咨询地址:六安市叶集区民生路国土大楼四楼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