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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501-00012 组配分类: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发布机构: 叶集区政府办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成文日期: 暂无 发文日期: 2025-01-14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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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六安市叶集区烟草专卖局(营销部)服务指南

六安市叶集区烟草专卖局(营销部)服务指南

2025-01-14 10:43   浏览量:    信息来源:六安市叶集区烟草专卖局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名称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7号)、《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烟法2020205

三、审批机关

叶集区烟草专卖局。

四、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申请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

(三)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六、零售许可证的变更、延续、停业、恢复营业、歇业、补办

申请人对以上六种许可或管理事项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到所属专卖管理所咨询并办理(与办理窗口一致)。

七、申请方式、途径

(一)申请人一般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并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填报格式文本。

网上申办地:

皖事通https://la.ahzwfw.gov.cn

国办网https://zwfwdt.tobacco.gov.cn/cooperativeWeb/event/tab?ticket=29b7d14f89c247d590523b81c908c7e7c116b8747aabc7e61b55d688c24bb0b9

(二)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八、办理程序、时限

申请—受理—核查—审批—发放

(一)申请

申请人向叶集区烟草专卖局提交申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关材料,如实填写申请表。

(二)受理

证件经办人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局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三)核查

叶集区烟草专卖局指派两名以上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并将核查情况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四)审批

叶集区烟草专卖局承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特殊情况而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在法定期限内,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准予行政许可,并向申请人出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并向申请人出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和依据,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审批零售类许可证,应当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要求。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的申请因合理布局所限,无法都给予行政许可的,应当根据受理的先后顺序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五)发放

对作出准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决定的,叶集区烟草专卖局在作出决定之后,1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加盖本局公章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九、收费说明

申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不需交纳任何费用。

十、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办公场所地址、联系方式

六安市叶集区烟草专卖局办证窗口(六安市叶集区史河路与观山路交汇处叶集区烟草专卖局一楼办证窗口,电话:0564-6493076),或六安市叶集区民生路与兴叶大道交汇处社保大楼一层综合窗口,电话:0564-6550835

十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延续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持证人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逾期未提出的,依法予以注销。

十二、填报说明

1、所有填报项目,必须与营业执照保持一致。

2、申请经营期限最长时间为5年。

十三、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

1、监督方式:通过拨打监督电话,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行为监督,监督电话:0564-6493021

2、救济渠道:一是通过行政复议,认为行政许可决定侵犯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具体决定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在知道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对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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