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地点:叶集区行政中心五楼视频会议室
发布单位:叶集区司法局
新闻发言人: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叶冬冬
发布时间:2024年9月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同志们:
法律援助是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今年以来,区法律援助中心按照六安市叶集区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实施5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叶民生办〔2024〕1号文件精神,全力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实事,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效和服务水平,推动法律援助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现将具体情况介绍如下:
一、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和申请条件
(一)受案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下列事项的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3.请求发给抚恤金;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5.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6.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7.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8.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和调整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标准的通知(六政办秘〔2014〕185号)》第一条规定,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法律援助事项外,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1、因环境污染遭受经济损失请求损害赔偿的;2、因征地、房屋征收、征用请求公平赔偿补偿的;3、因公民住宅安全遭受侵害而主张民事权益的;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土地流转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5、因暴力干涉婚姻自由主张民事权益的;6、因一方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受害方请求离婚的;7、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8、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9、军人军属权益受到侵犯的;10、信访涉法涉诉案件;11、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农民工涉嫌犯罪或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二)申请条件
1、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按照设区的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确定。目前执行的是2023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低保标准721元/人/月;城市标准低保756元/人/月。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无需提供经济困难证明材料:1.英雄烈士近亲属为维护英雄烈士的人格权益;2.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3.再审改判无罪请求国家赔偿;
4.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等。
另外,为保障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1.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2.社会救助、司法救助或者优抚对象;3.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
二、2024年我区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实施情况。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24年全区计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0件。截至目前,全区共审批案件225件,其中民事案件124件,刑事案件101件。完成率达86%,办结案件105件,结案率达46%,挽回经济损失161.5万元,其中农民工工资47.1万元。法律援助民生实事项目全面开展,切实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解决群众诉讼难、维权难的问题。重点关注农民工讨薪、工伤赔偿、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领域,为弱势群体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二)具体工作举措。
1.重点人群法律援助工作。对重点人群残疾人、未成年人、农民工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法律援助开通“绿色通道”,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对特殊弱势群体免除经济困难审查,全面落实法律援助个人诚信承诺制。按照《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做好法律援助个人诚信承诺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把减证便民落到实处,真正实现法律援助审批从“减证便民”向“无证便民”的转变;针对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推行预约、上门服务,今年以来先后为特殊群体提供线上线下法律咨询服务20余人次;降低门槛,扩大受援范围,扩大法律援助覆盖人群。认真落实好刑事辩护案件法律援助全面覆盖,接收法院指定65件,检察院指定19件,公安机关指定13件。
2.开展多形式宣传培训。区法律援助中心围绕贯彻《宪法》《民法典》《法律援助法》等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全省民生实事项目,按照区司法局法宣工作任务,深入开展法律早集、法律夜市,法援进村社(小区)、情系新业态、“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法援惠民生”等品牌宣传,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与广大人民群众“面对面”在线宣讲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并即时回应网友在线提问,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全面提升广大人民群众法律素养,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民生实事,法律援助知晓率。
3.加强案件监管提质增效。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以及司法部、省厅关于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的相关规定,每半年定期组织案件评估交流活动,严格按照法律援助案件卷宗质量管理规定审查卷宗内容,对待归档卷宗开展抽样评估,并及时改正发现的问题,法律援助案件卷宗质量不断改善,在上半年全市法律援助卷宗评查中优秀率位居前列。
区法律援助中心把案件办理质量作为认真履职服务群众的重要手段,在各项援助案件中,做好登记、受理、审查、审批、指派全流程监督管理,通过卷宗评审提高工作质量,认识自身差距与不足,以评促质,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增强法律服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同时加强案件跟踪回访机制,督促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认真履职尽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 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效果,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法律援助。
2. 加强法律援助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教育,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3. 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民生工程不仅是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也是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举措,在工作中我们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加强理论武装自己,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扎实的工作态度,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办好民生实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满意度。
问:提到“法律援助”部分网友可能会感到陌生,请问什么是法律援助?
答: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这里有两个关键点:第一,对象是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这两类人群。第二个关键点是无偿,免费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服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是司法行政机关重要职能之一,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问:请问法律援助的服务形式都有哪些呢?
答:法律援助形式是比较多样的,主要有以下几种:1.法律咨询;2.代拟法律文书;3.刑事辩护与代理;4.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的诉讼代理及非诉讼代理;5.值班律师法律帮助;6.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代理等。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