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地点:叶集区行政中心五楼视频会议室
发布单位:叶集区人社局
新闻发言人:区人社局公共就业中心副主任 台海艳
发布时间:2024年5月
今年以来,全区人社部门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做好“稳就业”工作决策部署,坚持把稳就业保就业作为工作主线,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目标,加快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就业政策体系,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服务工作,拓宽就业渠道,优化政策供给,健全工作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确保全区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截至目前,全区城镇新增就业3528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207.53%,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大力推进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力度,通过实施“整贷直发”等创新模式,实行“线上申请”,简化办理流程,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8笔,1891万元,带动就业创业44人。进一步优服务提效能,扩大“三公里”就业圈建设范围,涵盖全区8个社区;加强与新安人才网合作,推广使用“社区快聘”,打通与省智慧就业系统对接通道,实现数据共用共享。目前登记失业人员46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8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率79.65%;登记就业困难人员1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0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率95.24%。开发公益性岗位112个,在岗公益性岗位46人。目前,202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名单未出,已做好帮扶准备工作。募集青年就业见习岗位176个,吸纳32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青年群体参加就业见习。开展“跨省招聘”高校毕业生系列专场招聘活动4场次,提供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136个,进场求职1200余人,达成就业意向61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扩大技能人才供给,组织开展企业新录用员工岗前培训237人,“六类人员”免费职业技能培训129人。培养高技能人才199人,完成目标任务的71.84%。
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2024年就业创业工作的主要政策内容。
一、涉及企业的就业创业政策
(一)企业可享受的社会保险补贴
1.企业吸纳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部分。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二)公益性岗位
1.公益性岗位是指各类用人单位开发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岗位。
2.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
3.公益性岗位相关补贴政策 (1)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对开发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2)给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对开发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按照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实际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给予全额补助,不包括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应缴纳部分。(3)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累计安置次数不超过2次。
(三)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个人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50万元。要求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无其他贷款。
2.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符合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近一年内新招录人数与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占比,100人以内的企业占比达10%,超过100人的达5%,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小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3.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根据文件规定:2023年10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按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贴息。
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政策
(一)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且登记失业的人员。主要包括:
1.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况、且登记失业3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2.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3.长期失业人员: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4.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8.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二)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方式 对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个性化援助,通过组织参加职业培训、推荐企业吸纳、帮助灵活就业、扶持自主创业等方式,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对仍然难以实现就业的,可纳入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范围。根据年龄、家庭等因素,建立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排序机制,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大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
三、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一)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困难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及防返贫监测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以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等,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缓解毕业生求职创业费用压力。
(二)一次性就业补贴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稳定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高校毕业生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三)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四)就业见习补贴相关政策 支持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到见习单位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提高就业能力,促进就业。见习期间,见习单位给予见习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的生活补助,其中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见习补贴,按照见习人员人均200元、100元标准给予见习单位一次性见习指导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五)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相关政策 实施基层特岗计划是我省贯彻落实国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创新举措,旨在吸纳毕业2年内未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街道(乡镇)、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及其他服务工作。基层特岗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承担劳动合同主体责任。
对尚在劳动合同期内的基层特定岗位人员,纳入“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范围;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基层特岗服务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问:作为一名2024届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那些补贴资金?
答:2024届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一次性就业补贴和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稳定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享受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可以享受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问: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对象及所需资料分别是哪些?
答: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对象: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创业愿望、创业能力和创业条件的: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②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③退役军人;④刑满释放人员;⑤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⑥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⑦返乡创业农民工;⑧网络商户;⑨脱贫人口;⑩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2.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所需资料:①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征信报告②《营业执照》复印件③自有经营店面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④近三个月购销结算清单或银行流水 ⑤《就业失业登记证》⑥.反担保人身份证、征信报告、收入证明、反担保承诺书.⑦不动产证及同意抵押书.⑧银行及其它需要补充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