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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403-00082 组配分类: 督查督办及问责情况
发布机构: 叶集区政府办 主题分类: 通报
成文日期: 暂无 发文日期: 2024-03-11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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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督察督办日常信息通报】关于常态化开展文明叶集“365”工作的督查情况

【督察督办日常信息通报】关于常态化开展文明叶集“365”工作的督查情况

2024-03-11 09:31   浏览量:    信息来源:叶集区委督查办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38日,区委督查办联合区创城办对线下点位人员在岗情况、交通路口文明劝导员在岗情况及前期交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督查,现将督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工作概况

督查组共督查线下点位10个、交通路口12个、并对区创城办前期交办的19个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其中已整改问题10个,未整改问题9个。从督查情况看,大多数单位能够按照《文明叶集“365”方案》要求开展工作,完成情况较好,但也有个别单位对此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整改力度不大、动作迟缓、标准不高等问题。

二、具体情况

(一)常态化管理线下点位工作人员在岗情况

督查发现工作人员在岗的单位有:史河街道、区教育局、区供销社、区农业农村局、电信叶集公司、区信访局、叶集农商行、区委宣传部、区退役军人局、区交通局、皖西国投集团、区纪委监委、区融媒体中心等13家单位(排名不分先后),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人员在岗在位。

工作人员不在岗的单位有:

1.区城管局

花园路(彭台小区对面)城管局上报三名工作人员,实际在岗1人;民强路与未名路交口未见上报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在岗;未名路步步高花园小区南门城管局上报三名工作人员,未见现场负责人,只有1人在岗;柳林大道与兴叶大道交口城管局上报4名工作人员,只有1人在岗;民生路与花园路路口城管局上报3名工作人员,只有1人在岗;金河路金河小区北门城管局上报3名工作人员,只有1人在岗。

2.区交通局

六院南门公交站台点位未见工作人员在岗。

(二)早高峰交通路口文明劝导员在岗情况

1.未名路与民强路路口:督查时区人武部人员不在岗(据现场人员反映区人武部人员称业务繁忙,多次未去现场)。

2.花园路与创新路路口:督查时未见工作人员在岗(责任单位:区直工委、农行叶集支行)。

3.柳林大道与兴叶大道:督查时区投创中心1名工作人员在岗,未见经济开发区工作人员(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

4.柳林大道与万寿路路口:督查时未见工作人员在岗(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国网叶集供电公司)。

(三)交办问题整改回头看督查情况

1.六院南门平台救护车通道车辆乱停放问题,多次交办,督查时发现该问题仍存在,未整改到位(责任单位:区卫健委)。

2.皖西农贸市场车辆乱停放、部分商户占道经营、市场内有流浪狗、多处飞线充电等问题未彻底整改(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3.百代名城小区内游乐场台阶地砖破损问题未整改到位(责任单位:史河街道)。

4.广场景苑小区大门口路面卫生保洁不到位、小区商户有不文明养犬、存在私自拉电线以及飞线充电、楼道内停放多辆电动车等问题未整改(责任单位:史河街道)。

5.未名广场绿化内有散养家禽问题未整改(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6.寿南路沿街洗车店有出店、占道经营、沿街多处车辆乱停放问题未整改(责任单位:史河街道)。

7.万花园小区存在多处飞线充电问题整改不彻底(责任单位:史河街道)。

8.平岗中心小学门口黄线内存在车辆乱停乱放问题未整改(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9.金太阳建材市场5号楼商铺门前有烧明火做饭问题,该问题区创城办已二次交办,督查时该问题仍整改不彻底(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三、工作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认识。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参与创建工作,实效上要追求真抓实干,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树立“一盘棋”思想,抓经常、抓日常,真抓实干、常抓常管。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常态化、精细化做好文明叶集365”工作,明确具体责任人,狠抓落实,力求实效,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拖拉疲沓现象,确保各项任务高质量、高标准落实。

三要常态化保持。对问题已整改的单位要持续保持常态化管理,加强日常巡查,防止问题反弹;未完成整改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形成问题整改闭环,持之以恒,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区委督查办、区文明办将持续跟踪督查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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