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2024 年度) | |||||||
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 部门(单位)盖章: | ||||||
部门(单位)名称 |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信访局 | ||||||
年度主要任务 | 任务名称 | 主要内容 | 预算金额(万元) | ||||
总额 | 财政拨款 | 其他资金 | |||||
基本支出 | 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保障信访局正常运转 | 103.57 | 103.57 | 0.00 | |||
信访专项业务费 | 信访专项、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外出接访和驻会工作经费,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员工作补贴和办案补贴专项经费 人民满意窗口单位创建经费 选派帮扶干部生活补助专项经费。 | 50.06 | 50.06 | 0.00 | |||
劳务派遣人员经费 | 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专项经费 | 44.04 | 44.04 | 0.00 | |||
金额合计 | 197.67 | 197.67 | 0.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保证渠道畅通;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检查全区信访事项的投诉受理工作,办理群众以电子邮件、网上投诉、手机信访APP、微信信访等形式提出的事项;接待和处理信访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办理上级和区委、区政府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向有关单位转送、交办信访事;负责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信访工作调研,及时、准确的向区委、区政府反映群众的重要意见、建议;承办区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督促检查领导批示的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做好综合反馈工作;参与全区信访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信访群众向区政府申请复查信访事项的受理工作;负责重要信访案件听证、评议的组织协调工作。建立信访专项业务费和劳务派遣人员经费,为保持叶集区信访局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维护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在重要时间节点和日常生活中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减少叶集区信访总量,提升信访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保障信访业务顺利开展。 | ||||||
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年接待信访群众数量 | ≥350人 | ||||
两会期间接访信访群众数量 | ≥22人 | ||||||
全年处理信访事项数量 | ≥260件 | ||||||
质量指标 | 信访事项经费合规性 | 合规 | |||||
信访事项处理的办结率 | ≥90% | ||||||
时效指标 | 信访事项经费及时性 | 100% | |||||
“两会”驻会时间 | ≤7天 | ||||||
成本指标 | 劳务派遣人员人员经费 | ≤440397元 | |||||
基本支出 | ≤1035700元 | ||||||
信访经费总成本 | ≤500600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降低信访率 | 有效降低 | |||||
预防和化解信访事项 | 有效降低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持续预防和化解信访事项的影响 | 成效显著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信访群众对信访件处理的满意度 | ≥90%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2024年度) | |||||||||
项目责任人: | 单位(盖章): | ||||||||
项目名称 | 信访专项业务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036]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信访局 | 实施单位 |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信访局 | ||||||
项目来源 | 本级申报项目 | 项目期 | 3年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50.06 | |||||||
其中:财政拨款 | 50.06 | ||||||||
其他资金 | 0.00 | ||||||||
年度 目标 |
为维持区人民政府信访局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大力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设立信访专项业务费、外出接访和驻会工作经费、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员工作补贴和办案补贴专项经费、人民满意窗口单位建设经费、选派帮扶干部生活补助专项经费,确保信访业务顺利开展。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两会期间区信访局接待信访群众数量 | ≥22人 | ||||||
全年接访信访群众数量 | ≥350人 | ||||||||
全年处理信访事项数量 | ≥260件 | ||||||||
人民满意窗口 | ≥4人 | ||||||||
质量指标 | 信访事项处理的办结率 | ≥90% | |||||||
信访专项业务费经费支出合规性 | 合规 | ||||||||
信访处理及时率 | ≥90% | ||||||||
时效指标 | 民调解员薪资发放 | 按月发放 | |||||||
信访专项业务费经费支出及时性 | 100% | ||||||||
“两会”驻会时间 | ≤7天 | ||||||||
成本指标 | 选派帮扶干部生活补助专项经费 | ≤21600元 | |||||||
人民满意窗口单位创建经费 | ≤10000元 | ||||||||
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员工作经费和办案补贴专项经费 | ≤150000元 | ||||||||
外出接访和驻会工作经费 | ≤169000元 | ||||||||
信访专项业务费 | ≤150000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大力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 有效化解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保障信访局正常开展工作 | 持续保障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信访群众对信访件处理结果的满意度 | ≥90%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2024年度) | |||||||||
项目责任人: | 单位(盖章): | ||||||||
项目名称 | 劳务派遣人员经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036]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信访局 | 实施单位 |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信访局 | ||||||
项目来源 | 本级申报项目 | 项目期 | 3年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44.04 | |||||||
其中:财政拨款 | 44.04 | ||||||||
其他资金 | 0.00 | ||||||||
年度 目标 |
为保障区信访局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大力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设立劳务派遣人员经费用于保障6名乡镇街信访录入员,确保信访业务顺利开展。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劳务派遣人员数量 | ≥6人 | ||||||
劳务派遣人员所在乡镇的数量 | ≥6个 | ||||||||
劳务派遣人员每年处理的信访件数量 | ≥100件 | ||||||||
质量指标 | 劳务派遣人员出勤率 | ≥90% | |||||||
劳务派遣人员处理信访件办结率 | ≥90% | ||||||||
时效指标 | 劳务派遣人员经费支出及时性 | 100% | |||||||
劳务派遣到岗时间 | ≤1月 | ||||||||
成本指标 | 劳务派遣人员经费 | ≤73399元/人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大力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 有效化解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持续预防和减少化解信访数量 | 持续减少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信访群众对信访件处理结果的满意度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