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投诉人 | 投诉形式 | 投诉事由 | 回复内容 | 是否反馈 | 办理时间 |
2024.1.23 | 女士 | 电话投诉 | 来电人反映:1月23日晚上,前往周记小吃(叶集店)(地址:叶集区民强路20号京辉老街3栋101号)吃米线,购买一瓶罐装雪碧,商品未明码标价,商家收取自己4元,向商家反映收费较高无果,现要求主管部门核实,督促商家整改并要求退费。请处理。 | 接到投诉后,叶集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已责令其进行整改,加强价格管理,明码标价。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已退还多收价款。 | 是 | 2024.1.31 |
2024.1.9 | 张先生 | 电话投诉 | 来电人反映:1月9日17:00多,前往叶集区水上人间(叶集区西外环路跟史河路交叉口东南角史河湾小区北门)洗浴,购买一副扑克,价值8元,并未明码标价,收费过高,希望主管部门核实督促商家对商品进行明码标价,并予以退费,请处理。 | 接到投诉后,叶集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对该洗浴中心进行了现场核查,核查发现该洗浴中心已进行明码标价。感谢您的监督。 | 是 | 2024.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