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校,局机关各股室(中心):
现将《六安市叶集区教育系统应对寒潮雨雪大风天气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六安市叶集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14日
六安市叶集区教育系统应对寒潮雨雪大风天气应 急 预 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做好全区教育系统寒潮雨雪大风天气应对工作,提高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抗雪防冻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生命与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六安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区教育局管辖范围内各类学校、幼儿园应对寒潮雨雪大风天气的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所指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主要包括指受寒潮、低温、大风、大雾、冰雹、霜冻等天气而造成的大范围降雪和冰冻灾害,包括其次生、衍生灾害。
1.4 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区教育局成立应对寒潮雨雪大风天气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应对寒潮雨雪大风天气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人是维护稳定第一责任人。发生极端恶劣天气时,应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区教育局应当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
(3)预防为本,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究判断,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寒潮雨雪天气造成的灾害损失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学校秩序失控和混乱。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区教育局成立应对寒潮雨雪大风天气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舒久传 区委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张 庆 区委教育工委委员、教育局副局长
陶光明 区委教育工委委员、教研室主任
吴新兵 区委教育工委委员
成 员:金 震 区教育局党建办负责人
方国俊 区教育局办公室负责人
冯登国 区教育局教育股、教育督导中心负责人
孙玉国 区教育局计财股、项目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
黄保明 区教研室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
姜 萍 区幼儿教育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
王 健 区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股负责人
区直各校主要负责同志
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股,负责日常工作,并按照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发布停课、停考、提前放假或延期开学的通知信息,指导全区学校做好相关工作。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信息
在接到气象部门发布的强降温降雪灾害预报等重大气象灾害、预警级别和上级有关部门发布的灾害预警信息后,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向局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并通知各校做好相应准备。
3.2 预防预警准备和保障工作
思想准备:各校要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避险、自救、逃生等常识纳入公共安全教育课程内容,组织开展避险逃生演练,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预案准备:各校要制定可操作性强的抗雪防冻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组织准备:各校要建立健全抗雪防冻组织机构,落实责任人,完善预警措施,加强队伍建设。
物资准备:各校要按照规定储备必要的防灾物资,合理配备资源,以备急需。
3.3 预警分级
按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影响范围、强度和危害程度,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警分为四级:蓝色(Ⅳ级)、黄色(Ⅲ级)、橙色(Ⅱ级)、红色(Ⅰ级)。预警分级以市气象部门发布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常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标准如下:
3.3.1 道路结冰
(1)道路结冰黄色预警信号: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降雪,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道路结冰。
(2)道路结冰橙色预警信号: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降雪,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道路结冰。
(3)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降雪,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道路结冰。
3.3.2 暴雪
(1)暴雪蓝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2)暴雪黄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3)暴雪橙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4)暴雪红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有较大影响。
3.3.3 大风
(1)大风蓝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者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2)大风黄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者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3)大风橙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者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4)大风红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3.3.4 大雾
(1)大雾黄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等于200米的雾并将持续。
(2)大雾橙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等于50米的雾并将持续。
(3)大雾红色预警信号: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并将持续。
4 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
4.1 进入冬季,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强值班值守,高度注意天气变化,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天气预报和上级通知,随时准备应对冰冻雨雪灾害等突发事件。寄宿制学校要增加一定数量的干部和教师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
4.2 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按分级、分部门负责管理的原则,Ⅳ级、Ⅲ级应急响应在区教育局指挥下处置,Ⅱ级、Ⅰ级应急响应由区应急指挥中心或区政府的领导下处置。不论发生哪一级灾害,各校均应在第一时间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及危害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4.3 应急启动
达到Ⅳ级、Ⅲ级预警级别时,由局领导小组副组长宣布启动;达到Ⅱ级、Ⅰ级预警级别时,由局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启动。应急响应行动启动后,所有责任人员必须保持通讯工具每天24小时畅通。
4.3.1 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①各校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局领导小组和其他部门发布的强降温降雪灾害预警信号,及时传达最新监测和预报信息。各校检查应急预案的准备情况,并做好各项防灾减灾准备工作。
②各校应当根据职责开展应急检查,做好应急准备,传播预警信息,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力量排查并消除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隐患。
③各校加强对临时建筑、建筑工地、危险房屋等场所的巡查,并通知有关人员做好避险准备。
4.3.2 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①局领导小组副组长到位指挥,研究部署工作;并在1小时内召开会议,提出Ⅲ级应急响应行动方案。
②提示学校启动应急预案,做好防灾准备;暂停室外教学活动,必要时调整学校作息时间。
③动员学校开展除雪除冰工作,组织开展校舍教室安全检查,确保师生安全。
④通知在建工程停止作业,加固或拆除有危险的设施或其他临时设施,通知有关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4.3.3 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①局领导小组组长到位指挥,全面部署防灾救灾工作,其他组员到岗协助做好相关指挥协调工作。
②局领导小组在1小时内召开会议,提出Ⅱ级应急响应行动方案;密切关注灾情变化,及时收集有关信息,报告灾害监测预报信息、灾情信息和应急处置情况,必要时按授权规定向学校发布。
③各校主要责任人到岗,根据各自职责启动应急预案,在继续做好Ⅲ级应急响应行动基础之上,落实抢险队伍和救灾物资,对随时出现的险情、灾情,做到随调随到,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④气象台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橙色预警信号时,局领导小组组长在请示市教育局和区委、区政府同意后通知各中小学、幼儿园停课,学校应指派专人负责保护已到校的学生和已入园的儿童。
⑤灾情发生后,动员学校开展除雪除冰工作,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检查,确保师生安全;灾情严重的学校,要组织师生有序撤离危险区域。
4.3.4 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①局领导小组组长到位指挥,全面部署防灾救灾工作,其他组员到岗协助做好相关指挥协调工作。
②局领导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并在1小时内召开会议,提出Ⅰ级应急响应行动方案;密切关注灾情变化,及时收集有关信息,报告灾害监测预报信息、灾情信息和应急处置情况,必要时按授权规定向学校发布。
③气象台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红色预警信号时,局领导小组组长在请示市教育局和区委、区政府同意后通知各幼儿园、中小学停课,学校应指派专人负责保护已到校的学生和已入园的儿童。
④在继续做好Ⅱ级应急响应行动基础之上,各校立即启动防灾抢险应急预案,进入应急待命状态,随时根据上级指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地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⑤区教育局将根据职责分工,协调开展减灾救灾工作。
党建办: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应对极端恶劣天气的宣传报道,做好教育系统舆情监测与媒体沟通等工作。
办公室:负责全区教育系统预警信息传达,人员协调、后勤保障等极端恶劣天气应对工作。
教育股:负责制定并组织学校(幼儿园)启动停课预案或结合实际合理采取推迟上课、临时停课、调整上课时间等应急措施,督促学校落实家校联系等工作。
教研室(教学仪器站):负责极端恶劣天气期间学校教育教学、教研活动的安全监管工作。
项目管理中心:负责做好极端恶劣天气期间学校校舍及建筑工程安全监管工作。
教育督导中心:负责对全区学校(幼儿园)安全应急工作进行督导,对相关学校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各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评价等工作。
幼教管理中心:负责极端恶劣天气期间各类幼儿园的安全监管、指导工作。
学校安全管理股:负责做好全区学校预警信号传达,组织学校修订预案,部署学校做好各种极端恶劣天气提前应对和事后处理等工作。
5 责任追究
各校要按照区教育局的统一要求落实各项工作,保持政令畅通,做到令行禁止、步调一致。对工作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