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提升土地要素保障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徽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徽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地用改〔2023〕1号)、《六安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六安市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落实方案的通知》(六地用改〔202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区制定《六安市叶集区贯彻落实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落实实施细则》”)。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通过制定《落实实施细则》,能够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持续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有力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革。结合叶集区土地节约集约工作,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的要求,深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既是贯彻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转变土地利用方式的顺势之举,也是破解要素保障难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动作为。因此始终坚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深化土地供给侧改革,增强土地资源的综合承载力,促进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是必然趋势。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落实实施细则》由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负责起草,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深入学习领悟《安徽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徽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地用改〔2023〕1号)和《六安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六安市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落实方案的通知》(六地用改〔2023〕1号)文件精神,认真研学省市实施方案,同步跟进,多次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相关工作,并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落实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2月2日,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开展公众意见征集;期间11月2日至11月15日,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同步征求了各乡镇街、区直有关部门单位意见。
(三)合法性审查。2023年11月2日向叶集区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四)会议审定。2024年1月23日,提请区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五)正式印发。2024年2月8日,正式制定《落实实施细则》并印发。
四、工作目标
《落实实施细则》制定后,区委区政府和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将认真指导属地政府和区直各相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实施要求,进一步完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政策机制,提升自然资源管理能力,健全规范土地市场运行,实现资源配置方式和利用主要指标与我区经济发展市场需求和产出水平相适应。逐步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与机制,控制总量、做优增量、盘活存量、用活流量、提高质量,土地要素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用全面提升。进一步促进产业集聚、土地容积率提升、土地产出效益提升,以“亩均论英雄”的方式全力助推叶集区绿色振兴赶超发展。
五、主要内容
一是科学编制严格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国家战略,优化区域和城乡功能布局、用地结构和要素配置,及时形成有效支撑高质量发展和新发展格局的规划成果。要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统筹各类空间开发保护需求,确保空间布局不冲突,功能结构更合理;确保用地规模不突破,资源利用更有效。要将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等管控指标分解到下级规划。其中,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应按照城镇建设用地、村庄建设用地、交通水利能源矿产及其他建设用地分解确定。
二是优化用地空间布局促进产业集聚,完善产业园区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开展亩均效益评价,优化产业园区布局。实施工业项目用地产出监管合同与土地出让合同“双合同”监管,采取增加建设项目实际建筑密度、规划设计建设多层厂房、减少绿地布置等措施增加建筑密度。
三是探索建立与节约用地要求相适应的建设用地规模确定机制。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五年一评估”工作,将评估情况作为属地政府调整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依据。
四是着力提升产业园区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原则上叶集经济开发区新建项目均采用双层及以上厂房建设,更好地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五是强化规划和建设用地计划源头管控,限定城镇总体容量,有计划扩张城镇。持续推进处置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通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产生的节余指标,将节余指标按照增减挂钩政策在省域范围内流转、有偿调剂使用。
六是以“保护耕地”为原则,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农业设施项目和城市建设选址阶段,项目建设单位要对依法可以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科学性、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做到不占或少占耕地,区自然资源分局要提前介入、指导。目前我区补充耕地指标库中指标已“倒挂”,在审查各项目用地位置时,将项目占用耕地的情况作为审核内容,对占用耕地项目予以重点把关,一是各乡镇农业设施项目必须以“先进后出”的原则落实好耕地“进出平衡”;二是城市建设项目严格履行耕地“占补平衡”和“先补后占”制度。
七是以土地整治项目为抓手,切实增加有效耕地。一是加大资金投入,积极推进土地整治项目,在项目选址时,优先选择新增耕地资源大的范围,从而达到增加耕地的目的;二是加大已批准实施的项目推进力度,加快项目的实施和验收,保障相关指标尽快完成备案入库,从而保障城市建设的用地需求。
八是以卫片执法为手段,从严查处破坏耕地行为。一是严格项目建设程序。项目建设必须先履行完批供程序,取得合法手续后才能动工。项目批准范围外不得取土、弃土,确需使用须提前办理临时用地手续。二是严肃查处违法占用耕地。加大通报和曝光力度,每月对违法占地行为进行通报,形成有效震慑。对重点违法用地案件移交纪委监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较大、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建议由区委区政府领导约谈主要负责人。三是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对耕地保护不力、违法占用耕地较多,未完成年度新增耕地任务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乡镇,在年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六、创新举措
一是探索重大建设项目全过程节约集约用地管理机制。探索通过编制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建立项目及配套工程选址多部门会商、多方案比选制度,少占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深化项目可行性研究,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和项目变更管理实现全过程节约集约用地管理。
二是探索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与计划指标配置新机制。将现行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增存挂钩”政策拓展到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领域,按一定比例核算计划指标,有效盘活城镇低效用地。
三是强化耕地保护,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举措,改善田间机耕道路等基础设施条件,实现小田变大田、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实现耕地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升、生态有改善,提升农业生产条件和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四是深化土地要素市场改革。通过探索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推进工业用地混合复合立体高效配置,完善工业用地分割转让制度,完善土地二级市场建设,稳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举措,提高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效率。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保障措施。成立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叶集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分局,区自然资源分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各项统筹工作,细化工作方案,颗粒化完成工作任务,将工作落到实处,形成上下联动、任务明确、责任细化的联动机制;强化工作协同,各职能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就推进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加强沟通,互相协调。
下一步工作考虑。凝心聚力,扎实落实好实施细则中的各项政策,为叶集区的节约集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提供政策支撑,更好的节约集约用地,提升土地利用率。
八、政策咨询方式
解读人:李阳春
解读单位: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
咨询电话:0564-277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