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叶集区政府办 > 督查督办及问责情况
号: /202311-00042 组配分类: 督查督办及问责情况
发布机构: 叶集区政府办 主题分类: 通报
成文日期: 暂无 发文日期: 2023-11-29 09:38
文  号: 〔2023〕第40期 词:
名  称: 【督查督办】2023年10月份群众诉求事项办理情况的通报 性: 有效

【督查督办】2023年10月份群众诉求事项办理情况的通报

2023-11-29 09:38   浏览量:    信息来源:叶集区委督查办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进一步做好群众诉求事项办理工作,提升办理实效,现将202310月份有关办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0月份,全区市长热线平台共受理工单692件。按照转办平台划分,12345热线来电618件,政府网站转办件34件,市长信箱15件,省转办件3件,其他渠道22件。按照来件性质划分,投诉类554件,占总量的80.1%;求助类58件,占总量的8.4%;咨询类54件,占总量的7.8%,建议类26件,占总量的3.7%

二、热点问题情况

1.城市管理类117件,占比16.9%,其中市容环卫相关41件,公共区域秩序相关34件,公共设施相关22件。

2.城乡建设类111件,占比16.1%,其中物业管理相关49件,房屋质量相关19件,房屋交易相关17件。

3.劳动和社会保障类79件,占比11.4%,其中工资福利相关59件,社会保险相关13件。

4.环境保护类75件,占比10.8%,其中噪声污染相关45件,大气污染相关27件。

5.交通运输类59件,占比8.5%。其中交通管理相关34件。

三、不满意件情况

市政府办市长热线办对叶集区10月份办理的工单进行回访,其中不满意件6件,分别为区城管局3件(关于反映商家出店经营等相关问题、关于反映更换污水管道的问题、关于反映放置石墩的问题),区住建局1件(关于反映小区地下车位的问题),史河街道1件(关于反映工程质量的问题),平岗街道1件(关于反映工厂刺鼻气味的问题)。

四、办理时长情况

10月份,各乡镇街平均办理时长为3.83个工作日,其中办理时长较长的为姚李镇4.96个工作日;各区直单位平均办理时长为3.1个工作日,其中办理时长较长的为叶集农商行6个工作日,区科技经信局5.33个工作日,区投创中心5个工作日,叶集消防救援大队5个工作日

五、典型案例

(一)关于反映流动商贩摆摊的问题

群众反映皖西农贸市场门口有很多商贩占道经营,影响交通通行,现请主管部门核实,合理的规划摆摊摊位及摆摊时间。区委督查办接到工单后,立即转交区商务局处理。区商务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与皖西农贸市场进行了沟通对接。经调查发现,市场外围确实存在商贩占道经营现象,为更好服务人民群众,营造文明、和谐、美丽的市场环境,市场公司已于今年10月份在皖西市场南门停车场旁建成临时摊位棚,共计40个摊位免费提供给市场外临时小商贩经营,另外市场内自由区临时摊位也可用于零散经营。针对仍有部分商贩在市场外占道经营现象,区商务局已督促市场公司及区城管局驻市场执法中队根据包保点位要求落实好监管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商贩转移至市场内临时摊位处经营,共同构建良好的市场秩序。

(二)关于反映土地荒废的相关问题

叶集区三元镇四林村村民反映本村的土地被村委会转租给其他种粮大户,但是种粮大户并未耕种,全部荒废,现要求部门告知土地转租不允许农民耕种的原因。区委督查办接到工单后,立即转交三元镇处理。经查,四林村土地确权登记面积为5768亩。2022年下半年该村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完成后,经村、组代表逐地块核查,四林村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后现有实际可耕种土地为5170.43亩。202110月,经四林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意,四林村村委会与云农服公司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将确权面积5768亩土地全部流转给云农服公司,并约定土地流转费用依据实际种植面积结算。四林村与云农服公司土地流转协议达成后,该村部分群众诉请要求耕种土地。经协商,对于群众要求自行耕种的诉请给予支持。截至目前,云农服公司实际流转土地为3336.91亩(其中云农服自行种植984.45亩,委托刘*杰种植600亩,委托刘*信种植661.79亩,委托陈*1090.67亩),村集体经济组织种植495亩,其余土地均由农户自行种植。

(三)关于反映机动车长期乱停放的问题

群众反映叶集区建丰路的林木产业园路段,每天都有许多运输木材的货车占道,乱停乱放,严重影响了道路的正常通行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现要求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强对该路段货车管理,合理规划货车的停放地点;同时该产业园路段两侧堆放了大量的木材,并且没有做加固处理,若堆放木材突然滚落容易产生事故,现要求主管部门核实并消除安全隐患。区委督查办接到工单后,立即转交区商务局、市公安局叶集分局处理。区商务局立即安排专人与林木产业园进行了沟通对接,针对园区路段两侧堆放大量木材且未做加固处理,存在安全隐患问题,今年725日区创城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商务局、史河街道及园区公司已召开全区商贸场所文明创建工作协调推进会,商讨协调帮助园区建设货场,方便木材堆放,目前该项工作正在协调处理中,1027日区商务局已联同区城管局、史河街道开展综合执法,已督促园区商户规范木材堆放,将木材有序堆放在划线处,园区物业强化日常监管。同时区政府拟在建丰村规划建设大型停车场,停车场建成后将有效缓解该区域车辆违停现象。下一步市公安局叶集分局交管部门将持续加大该区域的巡查力度,及时劝离违停车辆,同时对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的违停车辆予以处罚。

(四)关于反映鱼塘改为厂房的问题

姚李镇长塔寺村村民反映村里擅自将组里的鱼塘改成厂房,并且占用了公共道路,然后承包给种田大户,认为不合理。现要求部门核实并督促尽快恢复原样。区委督查办接到工单后,立即转交姚李镇处理。经核实,来电人所反映的鱼塘,位于长塔寺村竹元村民组,为土地二轮承包时期龚某乐父母兄弟在村民组受分,经村民组全体村民同意,将养鱼塘分给龚某乐户使用,因该鱼塘淤塞严重失去蓄水灌溉功能,该户通过申请、勘测、报批、办理了相关手续,现作为龚某乐家庭农场、合作社的仓库、办公室及育秧工厂场地使用。

(五关于反映隔离栏设置不合理的问题

群众反映龙庭御景小区南门的花园路修建了隔离栏,由西往东未设置机动车左转路口和掉头路口,导致业主进入小区非常不便,现来电要求相关部门核实在隔离栏处设置一个机动车路口。区委督查办接到工单后,立即转交孙岗乡处理。经调查了解,花园路是城区主要交通道路,前期交通秩序十分混乱,为保障百姓出行安全,对该路段进行隔离分道,防止车辆乱行、乱停现象,规范车辆行驶秩序,且在沿路各小区出口设置有人行道口和车辆转弯道口。对于群众所反映的“在龙庭御景路口再新增一个开口”的诉求,经现场调查了解,当前的道路交通状况如下:一是机动车道与龙庭御景小区现有的人行道过近;二是龙庭御景小区门口路段较窄,无法满足机动车转弯半径。若新增开口,会产生如下问题:一是转弯机动车与人行道过近,会造成安全隐患;二是转弯半径不足,更容易形成交通拥堵。所以,现有的隔离方案,是经过区交管大队等相关部门现场考察后的最优方案。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