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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310-00008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叶集区政府办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成文日期: 暂无 发文日期: 2023-10-31 16:09
文  号: 词:
名  称: 六安市叶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9号的答复

六安市叶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9号的答复

2023-10-31 16:09   浏览量:    信息来源:叶集区住建局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汪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洪集镇“窦家老宅”保护(维修)的建议》

一、窦家老宅基本情况

    窦家老宅位于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区。窦家老宅建于清嘉庆年间(具体年代不详),老宅坐北朝南略偏西。建筑砖木结构,外观青砖小瓦,花砖正脊、正吻、垂脊、垂兽、砖垛头等极具当地特征,是一幢皖西清代古民居,建筑平面三开间,建筑面积 96.63 平方米,该建筑在2020年洪灾期间,因受强对流天气影响,墙体及屋顶出现大面积损毁,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急待修缮。

根据历史建筑保护相关文件精神,历史建筑的修缮保护主体为历史建筑所有人,但经过了解,窦祖生老宅现有的所有人经济情况较差,无力进行修缮保护,政府组织修缮又因历史建筑尚未达到文物标准,无专项资金和预算。

二、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窦家老宅”保护维修工作,2020年度时已组织设计单位对“窦家老宅”的修缮工作编制设计方案,维修造价预计60万元;今年再次组织设计单位对老宅的保护编制了应急方案,应急保护预计费用28万元。并于建议人汪军代表多次赴现场进行查勘沟通对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建筑保护的重要讲话精神:“发展经济是领导者的重要责任,保护好古建筑,保护好传统街区,保护好文物,保护好名城,同样也是领导者的重要责任,二者同等重要。”根据实际情况,建议采取政府通过征迁安置的方式将“窦家老宅”建筑进行回购置换,将产权收归国有后,再进行修缮保护。

 

 

 

六安市叶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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