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集区审计局:
根据《叶集区2022年“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安心托幼行动”政策措施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叶审报〔2023〕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区教育局高度重视,召开区委教育工委第21次专项研究会议,认真分析,切实整改。现就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审计发现,叶集区教育局未单独制定幼儿园延时服务参与人员补助办法,已出台的相关制度和文件中也未明确相关补助标准”。
整改情况:现已制定《六安市叶集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六安市叶集区幼儿园延时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已明确参与延时服务的教师和相关人员补助办法和标准参照义务教育段执行,原则上不高于50元/课时,上下浮动不超过20%。
2.结余资金使用不规范。叶集区政府常务会议2022年第16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拨付“安心托幼行动”专项资金159万元,上述资金用于拨付2022年秋季生均经费增加和学前教育课后服务补助76.1万元。审计发现,区教育局于2022年11月10日将该项资金结余的44.68万元,用于支付姚李镇幼儿园墙面改造项目工程款。不符合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财预〔2013〕372号)“四、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部门结余结转资金管理 ……(十一)加大部门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力度。……。对部门结余资金,要在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时统筹安排。……”的规定。
整改情况:区教育局已于2023年5月5日收回使用不规范结余资金44.68万元。今后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3.审计发现,存在“大班额”现象,叶集区4个幼儿园班级人数超标”。其中,恒大御湖庄园幼儿园2022年春季小班3个,班级人数分别为34、35、35人;平岗街道中心幼儿园2023年春季大班2个,班级人数分别为36、38人;史河街道中心学校幼儿园2023年春季大班3个,班级人数分别为47、46、51人;孙岗中心校附属幼儿园2023年春季中班1个,班级人数为35人。
整改情况:叶集区持续增加公办园学位供给,通过启用平岗街道中心幼儿园扩建项目增加公办园学位180个、实验学校附属幼儿园增加公办园学位270个,实施史河湾幼儿园装修配套增加公办园学位360个,开办茶棚小学附属幼儿园增加公办园学位90个。缓解幼儿“入园难”、公办园大班额问题。
4.审计发现,部分幼儿园建筑设计不规范。叶集区恒大御湖庄园幼儿园楼梯踏步面未做明显警示标志;平岗街道中心幼儿园卫生间大便器或小便器之间未设隔板,部分强电插座安装高度低于1.8m;史河街道中心学校幼儿园1、2、3楼外廊均未装防护设施,部分楼梯踏步面警示标志缺失,外窗开启扇未设纱窗;孙岗中心校附属幼儿园保健观察室未设给水、排水设施、独立厕所。
整改情况:①《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皖教基〔2014〕13号)第五章(二)室内设施设备有关规定:“室内应有符合安全和卫生标准的饮水,有流水洗手设备;·······厕所设立蹲位6个以上,厕位之间应宜设置隔板及幼儿扶手”。该规定未明确要求卫生间男女分开。恒大御湖庄园幼儿园楼梯标识已整改到位。
②平岗街道中心幼儿园卫生间便器之间现已增设隔板,低于1.8米的插座已封闭。
③史河街道中心学校幼儿园1、2、3楼外廊均已加装防护设施,楼梯标识已整改到位,外窗开启扇均已加设纱窗。
④孙岗中心校附属幼儿园已调整有给水、排水设施的房间作为保健观察室。
5.审计发现,幼儿园参与延时服务人数摸排不够精准。叶集区金色童年幼儿园2022年度秋学期招生266人,上报参加延时服务人数为264人,缺少实施延时服务资料;该园免费对全体在校幼儿提供延时服务;叶集区智多星幼儿园2022年秋学期上报参加课后延时服务人数为69人,有资料证明实际参加的只有4人。上述事项不符合《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叶集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上述规定,区教育局应加强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延时服务的监管,健全管理措施,防止延时服务教育补贴流失。
整改情况:叶集区教育局加强幼儿园延时服务管理,2023年春学期,已将普惠性民办园的延时服务收费纳入课后(延时)服务收费系统统一管理,并加强日常各园延时服务活动监督管理,指导督促收费、经费补助发放,做到规范、透明收费。
6.抽查发现,普惠性民办智多星幼儿园2022年上报托班人数55人,其中28名幼儿大于3周岁,申报托育补贴通过资格审查,另外27名幼儿小于3周岁,享受幼儿生均补贴;营利性民办金熠幼儿园2022年上报托班人数44人,申报托育补贴通过资格审查,电话抽查发现,有4名托班幼儿年龄大于3周岁,同时现场发现,两个2-3岁托班未单独设立托班教室。上述行为不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人口发〔2019〕58号)中<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第三条 本标准适用于经有关部门登记、卫生健康部门备案,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托育服务的机构。”和“第十九条 托育机构一般设置乳儿班(6-12个月,10人以下)、托小班(12-24个月,15人以下)、托大班(24-36个月,20人以下)三种班18个月以上的婴幼儿可混合编班,每个班不超过18人。……”和《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2〕 101号)“一、托班开设基本要求……2.落实设施装备规定。按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2019年版)》等相关规定,落实托班建设要求,同时配备符合2-3岁年龄特点和国家相关安全质量、环保标准的家具、用具、玩具和游戏材料等。”的规定。
整改情况:区教育局已于2023年4月27日追回智多星幼儿园27名托班幼儿生均公用经费和5名托班幼儿延时服务补贴共计1.16万元。今后,将与区卫健委加强协作,全面核查幼儿园托班在园人数,按照实际情况拨付幼儿园生均经费和托育运营补贴,严防多头申报。
7.通过对幼儿资助数据比对发现,2022年春学期,幼儿李**在孙岗乡玉皇阁小学附属幼儿园和孙岗乡桥店中心幼儿园同时享受幼儿资助400元,2022年秋学期在孙岗乡桥店中心幼儿园享受幼儿资助400元,重复享受幼儿资助400元。上述行为不符合《六安市叶集区教育局 六安市叶集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六安市叶集区2022年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实施方案><六安市叶集区学前教育促进项目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运行方案>的通知》(叶教〔2022〕61号)中<六安市叶集区2022年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实施方案>“四、主要内容 ……(二)开展家庭困难幼儿资助。全面落实幼儿资助政策。……贫困家庭在园幼儿资助每人每年800元。……”的规定。
整改情况:区教育局已于2023年4月26日收回李**重复享受的400元资助资金。
8.幼儿资助程序不规范。一是评审时间晚于公示时间。2022年新世纪幼儿园秋季幼儿资助16人,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至9月29日,而学校评审时间为2022年9月23日;2022年智多星幼儿园秋季幼儿资助9人,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至9月25日,学校评审时间为2022年9月23日。二是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姚李镇幼儿园个别幼儿资助认定申请表,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未手工填写个人承诺;叶集区欢欢幼儿园幼儿资助认定申请表,家庭成员情况、特殊群体类型、影响家庭经济状况有关信息及个人承诺未填写完整。
整改情况:区教育局已召开学生资助专题会议,通报批评此类问题。今后将持续加强业务培训,压紧压实责任,加大资助材料审核力度,杜绝发生类似问题。
9.幼儿资助经费提取比率未达最低标准。抽查发现,2022年春学期,平岗街道中心幼儿园按事业收入的2.24%提取幼儿资助经费,洪集镇街道幼儿园按事业收入的2.32%提取幼儿资助经费,桥店初级中学附属幼儿园按事业收入的2.66%提取幼儿资助经费,六安市叶集区金色童年幼儿园按事业收入的2.69%提取幼儿资助经费;2022年秋学期,洪集镇街道幼儿园按事业收入的2.5%提取幼儿资助经费,三元镇三元实验学校幼儿园按事业收入的2.1%提取幼儿资助经费。
整改情况:2022年,因受疫情影响,全区所有幼儿园均停止线下教学,按规定退还家长部分保教费,故事业收入提取比例未达到3%。现区教育局已严格要求各园按照事业收入的提取标准提取幼儿资助经费。
二、开展排查情况
叶集区教育局组织开展幼儿园延时服务专项排查,发现个别普惠性民办园,延时服务人数存在上报数与实际数不一致情况,延时服务相关规定、参与延时服务幼儿名单、收费内容等未及时在园内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整改情况:严格要求各普惠性民办园在课后(延时)服务收费系统上进行延时服务统一收费。根据《六安市叶集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六安市叶集区幼儿园延时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规定,已要求未及时进行公示的幼儿园,按期并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