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落实与目标任务完成方面日常评估监管不到位。一是区民政局在2022年10月开展了全区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建设及运营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但截至2023年4月23日未将监督检查情况向社会公示,区民政局未建立老年助餐服务供应商动态调整机制,未定期对老年助餐服务价格和质量进行评估。二是区民政局未对“享受居民生活类价格政策”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也未按规定向社会公示。区民政局对老年食堂开展巡查,印发《关于开展全区城乡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建设及运营情况督查中存在问题整改的通知》,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属地市监所对餐饮企业进行了日常检查,指导明厨亮灶和杜绝餐饮浪费,并向社会公示。6月份联合区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执行居民价格的通知,2023年7月联合发改委对全区运营助餐机构进行网上公示。已整改完成,并向社会公示如下。
二、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方面(1)部分资金拨付不及时。智慧养老平台助餐结算数据显示,叶集区2022年老年助餐收入4.24万元,产生优惠就餐补助金额0.64万元。截至2023年4月23日,区民政局未将该笔优惠就餐补助资金拨付至老年助餐运营机构;2022年12月平岗街道收到区民政局拨付的“平岗街道老年服务中心老年食堂”运营补贴0.7万元,但截至2023年4月23日,未将该笔资金拨付至老年助餐运营机构。(2)运营补贴发放监管不到位。现场调查发现,平岗街道富岗村助餐点未配备“微波炉、洗手水池、消毒设备”等必要的餐饮设施,且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亦无该助餐点2022年度就餐数据。但2022年11月,平岗街道富岗村助餐点申报“2022年9月15日-11月15日”期间运营补贴0.5万元,2022年12月,区民政局将该笔运营补贴拨付至平岗街道办事处。(1)督促乡镇街报送补助资金申报,并拨付乡镇,已督促平岗街道完成资金拨付;(2)区民政局已责令平岗街道追回对平岗街道富岗村0.5万元的运营补贴。已整改完成。
三、建设和运营管理方面(1)部分老年助餐机构选址布局不合理。现场抽查发现,“富岗村老年助餐点”和“平岗街道老年服务中心老年食堂”选址在同一栋楼同一层内,且富岗村老年助餐点未单独配备“微波炉、洗手水池、消毒设备”等必要的餐饮设施,与平岗街道老年服务中心老年食堂共用同一就餐设施;“孙岗乡塘湾村老年助餐点”设置在塘湾村部二楼里间,无电梯或坡道助行。(2)部分老年助餐机构建设及运营不规范。抽查发现,洪集镇回民社区老年助餐点已基本达到运营条件,但未取得《食品安全经营许可证》;孙岗乡塘湾村老年助餐点未配备微波炉、洗手水池等必要的餐饮设施。(3)养老助餐系统操作不规范。一是部分就餐人员信息不完整。如:2023年2月20日-2月28日期间,彭洲村老年食堂存在7笔就餐无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信息等情况。二是部分就餐数据异常。如:2023年3月20日前张**在助餐机构就餐均按“优惠金额”2元“实付金额”8元的标准享受助餐补助,但2023年3月20日至4月22日期间的就餐均未显示就餐优惠金额(实付就餐金额为6元);2023年3月26日前吴**在助餐机构就餐均按“优惠金额”4元“实付金额”6元的标准享受助餐补助,但2023年3月26日至4月22日期间的就餐均未显示就餐优惠金额(实付就餐金额为6元)。(1)“富岗村老年助餐点”现已搬移至平岗街道的政府食堂,富岗村老年助餐点已完善配备“微波炉、洗手水池、消毒设备”等必要的餐饮设施,“孙岗乡塘湾村老年助餐点”已搬移至一楼,已增加坡道助行。(2)洪集回民助餐点已办理《食品安全经营许可证》并开展运营,孙岗塘湾助餐点已配备微波炉和增加了洗手池等。(3)人员信息不完整为员工交接时业务误删数据,误删系统老人,通过系统工程师已将数据修复并关闭删除功能,对各乡镇及助餐点负责人进行系统培训,已完成整改。
六安市叶集区民政局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