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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308-00064 组配分类: 会议开放
发布机构: 叶集区政府办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成文日期: 暂无 发文日期: 2023-08-10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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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公众代表列席】邀请公众参加六安市叶集区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听证会

【公众代表列席】邀请公众参加六安市叶集区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听证会

2023-08-10 21:00   浏览量:    信息来源:叶集区政府办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六安市叶集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程序要求和区政府的安排,区发改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安徽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于2023年8月8日召开了六安市叶集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

一、听证会的基本情况

听证会设听证人3人,应出席听证会参加人25人(其中消费者代表10人,经营者1人,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4人,政府部门3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2人,旁听人员2名,新闻媒体记者1人),实际出席的听证会参加人为24人(其中1名听证会参加人会前按规定请假)。

听证会参加人

1. 消费者

台运国  史河街道,城镇居民

李政栋  六安东霖新材料有限公司

张春辉  六安市叶集区永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张家灿  中石油叶集分公司经理

周其香  史河街道,城镇居民

林  特  叶集区好又多超市经理

易昌福  安徽华隽羽绒制品有限公司

徐汝俊  中石化叶集分公司经理

常维祥  史河街道,城镇居民

韩如华  史河街道,城镇居民

2. 经营者

刘合杰  六安市云水水务有限公司(叶集区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

3. 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

丁  亮  区城管局工作人员

李孝宇  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

孟潘宝  区科技经信局工作人员

张红晨  区商务局工作人员

4. 政府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台启冲  区财政局工作人员(请假)

赵  永  区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

秦  皓  区水利局工作人员

台亚兰  人大代表

葛菁玲  人大代表

刘大磊  政协委员

卢明亮  政协委员

5.旁听人员

陈  娟  叶集区城镇居民

朱丽华  叶集区城镇居民

6.新闻媒体

黄  应  区融媒体中心 记者

与会各位听证会参加人,以对我区城市污水处理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踊跃发言,为下一步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参加人对定价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会上,听证人认真听取了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回答了部分听证会参加人的提问。听证会参加人一致认为,本次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工作公开透明,理由充分。从测算的结果看,对于居民来说每月仅增加1.2元的支出,居民在缴纳生活用水水费时基本感觉不到,影响很小;对于企业来说,因为我区绝大多数企业不为员工提供住宿,各企业产生的生活污水总量较少,每月这部分污水处理收费提高的金额较小,用一位工业企业的代表的话说,与他们的工业污水处理支出相比,生活污水处理费用支出可谓九牛一毛。

听证会参加人一致赞同将我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由现行的居民0.85元/吨、非居民1.20元/吨调整至居民0.95元/吨、非居民1.40元/吨。

与会人员还就污水处理收费的有关情况提出宝贵的建议,主要有:

1、对于低保户、特困户要给予一定的照顾;

2、要加强政策宣传,做好新老标准衔接;

3、及时拓展城市的污水管网覆盖范围;

4、加强污水处理所产生的中水的利用,扩大中水的利用范围。

三、对听证会参加人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本次听证会没有收到反对的意见,对于收集的建议,区发改委建议区政府在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时积极采纳。

1、对于低保户、特困户的减免政策建议与生活用水同步考虑,即免除水费的部分同步免除污水处理费。

2、区发改委、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叶集生态环境分局、区市监局、区科技经信局、区商务局在各自职责内开展政策宣传,形成宣传合力;金叶供水叶集分公司要在各营业厅加强宣传,营造宣传氛围,确保污水处理收费新老标准顺利衔接。

3、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加强摸排调查,掌握城区范围污水管网覆盖的精准范围,畅通污水收集管网,全面收集城市污水,

及时将符合缴费条件的区域纳入污水处理费征收范围,做到应收尽收。

4、区政府加大对中水的利用,拓宽中水使用范围,在城市保洁、绿化、工程建设、生态补水方面,做到能使用中水的地方禁止使用城市自来水,节约城市自来水。同时,充分发挥中水的作用,降低城市管理成本,为建设生态叶集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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