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我局派出审计组,对2023年二季度需重点关注的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本次重点审计了叶集区“特困救助供养”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抽查了2个政府部门、2个乡镇街及行政村。
一、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特困救助供养”资金发放管控不到位。抽查发现,叶集区姚李镇大顾店村村民汪XX于2022年11月1日被火化,但区民政局对其五保户补助发放至2022年12月,多发放2个月五保户补助1876元。
上述行为不符合《安徽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皖民社救字﹝2021﹞74号)“第二十五条特困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终止救助供养:(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和“第二十六条 特困人员不再符合救助供养条件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工作中发现特困人员不再符合救助供养条件的,应当及时办理终止救助供养手续。”的规定。
在审计期间,区民政局追回了多拨付五保户补助1876元。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叶集区民政部门在审核把关上还不够严格,没有定期进行数据、信息的比对核查,数据核查更新的及时性还不够;责任主体是叶集区民政局。审计建议区民政局今后应加强特困救助供养资金发放的审核力度,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二、审计建议和意见
叶集区民政局应当定期开展数据、信息的比对核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同时,要加强与乡镇街和村社的沟通力度,搜集核对各项数据信息,确保各项信息能够及时准确更新。
三、以前阶段跟踪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叶集区政府高度重视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截至2023年6月底,以前反映的问题共1个,未到审计整改期间,被审计单位正在积极组织开展整改工作,正在整改中。
对本报告指出的问题,请相关单位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90日内组织整改完毕,并将整改结果书面反馈叶集区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