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87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9]32号)、《六安市村庄规划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等文件,结合省市安排部署,目前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展情况如下: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87号)文件要求,设区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由市政府组织编制,市辖区不单独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由市通过制定分区规划,落实总体规划。目前我区《六安市国土空间规划叶集区分区规划2021-2035年》已征求区直相关部门和第三方意见,目前正在梳理中,待最终成果确定通过审批后将及时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