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区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总体工作部署,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明确目标任务,强化督查调度,推动工作落实,根据二届区委六次全会和区“两会”精神,制定我区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一、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实力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以上。
牵头责任领导:秦富好、雷 鸣
牵头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各单位、各乡镇街
2.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
牵头责任领导:王世宏、刘美胜
牵头责任单位:区科技经信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
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9%。
牵头责任领导:秦富好
牵头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以上。
牵头责任领导:张 勇、赵以友
牵头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
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以上。
牵头责任领导:秦富好、雷 鸣
牵头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协同责任单位:区科技经信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重点工程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等单位、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
6.外贸进出口总额增幅不低于20%。
牵头责任领导:张 勇、赵以友
牵头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
7.境内到位资金增长12%。
牵头责任领导:王世宏、刘美胜
牵头责任单位:区投创中心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
8.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牵头责任领导:秦富好、赵以友
牵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乡镇街
9.万元GDP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以内。
牵头责任领导:程晋明、秦富好、雷 鸣、刘美胜
牵头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叶集生态环境分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各单位、各乡镇街
二、加快产业发展
(一)推动农业争先创优
10.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53万亩,产量达4.7亿斤左右,完成5万亩高标农田建设任务,实施3万吨粮食仓储项目。
牵头责任领导:程晋明、赵以友
牵头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区水利局、各乡镇街
11.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9%以上、规上农产品加工产值增长8%以上。
牵头责任领导:程晋明、赵以友
牵头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科技经信局、叶集税务局
12.新增稻虾综养面积5万亩、江淮果岭面积0.5万亩,新培育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40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35个,建设改造一批水稻育秧、粮食烘干农事服务中心项目。
牵头责任领导:程晋明、赵以友
牵头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科技经信局、区商务局、区供销社、各乡镇街
13.推进史河现代农业产业园和绿色食品产业园建设,引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个,发展预制菜产业,积极打造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
牵头责任领导:程晋明、赵以友
牵头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科技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投创中心、区供销社、各乡镇街
(二)推动工业提质扩量增效
14.实施工业“积树成林”行动,实现亿元以上工业项目落地开工10个以上、投产5个以上,工业投资增长40%以上,新开工制造业投资增长30%以上。
牵头责任领导:王世宏、刘美胜
牵头责任单位:区科技经信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发改委、经济开发区、区投创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区林业中心
15.实施“老树育新干”行动,引导传统建筑模板企业向家居板、生态板、欧松板转型,技改投资增长50%以上,转型升级企业50%以上。
牵头责任领导:王世宏、刘美胜
牵头责任单位:区科技经信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发改委、经济开发区
16.实施“规模壮大”行动,加大指导帮扶,新增规上工业企业15家,实现产值超3亿元企业5家、产值超5亿元企业3家,入选全市民营工业百强6家以上。
牵头责任领导:王世宏、刘美胜
牵头责任单位:区科技经信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叶集税务局、国网叶集供电公司、经济开发区
17.实施“科技赋能”行动,全年培育高新技术企业10家、认定高新技术企业4家、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30家左右,新增专精特新培育库企业5家、市级专精特新企业2家,培育省、市级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2家以上。
牵头责任领导:王世宏、刘美胜
牵头责任单位:区科技经信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发改委、经济开发区
18.实施“亩均论英雄”行动,强化亩均效益评价结果运用,探索推出“亩均英雄贷”,梯次退出5亩以上低效闲置用地项目。
牵头责任领导:王世宏、刘美胜
牵头责任单位:区科技经信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发改委、经济开发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区金融监管局
19.实施化工项目“提速”行动,优化化工项目评审流程,缩短项目论证、开工、建设周期,持续开展全流程帮办、代办,争取有2个化工项目建成试产。
牵头责任领导:王世宏、刘美胜
牵头责任单位:区科技经信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发改委、经济开发区
(三)推动服务业锻长补短
20.构建优质高效的现代服务体系,推进亿联国际商贸城、蔚车汽车产业园、中国中部国际木材交易中心等专业市场建设,加快明发城市广场、居然之家等城市综合体建设,启动颐高特色文化街区建设。
牵头责任领导:秦富好、雷 鸣
牵头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
21.大力发展物流、仓储、会展、电商等生产性服务业,新增限上商贸企业30家、规模服务业企业5家。扩大餐饮、住宿、购物、娱乐等生活性服务业供给,满足居民多层次消费需求。
牵头责任领导:张 勇、赵以友
牵头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叶集税务局
22.办好首届叶集定制家居暨供应链产业博览会、第三届创业创新大赛、电商直播带货大赛、羊肉美食文化节。
牵头责任领导:程晋明、张 勇、秦富好、赵以友
牵头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科技经信局、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投创中心、区林业中心
23.建设江淮果岭旅游风景道等交旅融合项目,举办全国山地自行车赛,补齐旅游短板,实现3A级景区“零”的突破。
牵头责任领导:端木长根、雷 鸣
牵头责任单位:区文旅体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各乡镇街
三、持续扩大投资
(一)突出招商引资“主引擎”
24.紧盯欧派、志邦等头部企业,做好家居产业招商引资。
牵头责任领导:王世宏、刘美胜
牵头责任单位:区投创中心
协同责任单位:各招商引资责任单位
25.紧盯比亚迪、宁德时代等新能源汽车及产业配套企业,做好化工产业招商引资。
牵头责任领导:王世宏、刘美胜
牵头责任单位:区投创中心
协同责任单位:各招商引资责任单位
26.全年新引进亿元以上项目25个,其中10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5个,力争实现50亿元以上项目“零”的突破。全年实现到位资金44亿元。
牵头责任领导:王世宏、刘美胜
牵头责任单位:区投创中心
协同责任单位:各招商引资责任单位
(二)突出开发园区“主战场”
27.推进“1310”行动计划,实现开发区固定资产投资46亿元,增长20%以上。力争2023年度省级以上开发区综合考评再进5位。
牵头责任领导:秦富好
牵头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
协同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科技经信局
28.适当提高新上工业项目容积率,严控单层工业厂房建设。“标准地”出让面积占新增产业用地比重不低于80%。
牵头责任领导:崔 玲
牵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
协同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区发改委、区科技经信局
29.深化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管委会+公司”运营模式。
牵头责任领导:秦富好
牵头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
协同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30.加快双创中心建设,完善路网、污水管网、人才公寓等基础设施建设。
牵头责任领导:秦富好
牵头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
协同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重点工程处
(三)突出重点项目“主抓手”
31.以投资“赛马”为导向,实施扩投资重大项目攻坚年行动,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0亿元。
牵头责任领导:秦富好、雷 鸣
牵头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协同责任单位:区科技经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
32.发挥在谈、签约、在建、纳统四大攻坚组作用,坚持“三库联动”,抓实“三专推进”,落实项目全过程跟踪服务和全流程要素保障,定期开展督查调度、盘点销号。
牵头责任领导:秦富好、雷 鸣
牵头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
33.S245建成通车,加快G529叶集段建设进度,推进G312(G632)跨史河大桥、G105姚李至众兴集段改建、合肥至叶集高速(合六南部高速)、G312平岗段、S437洪集—裕安段等项目前期工作。
牵头责任领导:秦富好、江丕俊
牵头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区林业中心、区财政局、各乡镇街
34.开工建设史河橡胶坝,实施史河防洪治理、沿淮行蓄洪区洼地治理、淠史杭灌区续建配套及现代化改造等工程。
牵头责任领导:程晋明、赵以友
牵头责任单位:区水利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属地乡镇街
四、推进改革创新
(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35.调整优化惠企助企“十大海”政策套餐,深入开展“千名干部联万企”,对标提升营商环境18项指标,提高市场主体满意度。
牵头责任领导:秦富好、王世宏、赵以友、刘美胜
牵头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营商办)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
36.创新金融产品供给,扩大信贷投放,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题。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促进私募股权基金发展。
牵头责任领导:秦富好、江丕俊
牵头责任单位:区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
37.深化涉企政务服务改革,大力推进“一窗通办”“一网通办”“帮办代办”,优化审批流程。
牵头责任领导:江丕俊
牵头责任单位:区数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
38. 全面提升招投标市场服务监管水平。
牵头责任领导:秦富好、雷 鸣
牵头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公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
(二)持续推进改革创新
39.推进区属国有平台公司转型改革,加快国有资产资源整合。谋划成立区水投公司。深化财政零基预算改革,推进区乡财政体制改革。
牵头责任领导:秦富好、杨 辉
牵头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国资委)
协同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国投集团公司
40. 深化全国医疗保障基层服务示范点创建成果,为老百姓提供“足不出村”的优质便捷医保服务。
牵头责任领导:端木长根、余存宝
牵头责任单位:区医保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各乡镇街
41.探索通过合作办院、设立分院、托管运营等方式,推进上海市及本省市优质医疗资源注入叶集。
牵头责任领导:端木长根、雷 鸣、余存宝
牵头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医保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各乡镇街
(三)持续强化科技支撑
42.规范运营家具及板材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筹划建设家居企业集中喷涂中心,探索建立区域级木材产业工业互联网平台。
牵头责任领导:王世宏、刘美胜
牵头责任单位:区科技经信局
协同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区市场监管局、区数管局
43.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运用,创建“5G+工业互联网”示范项目、“5G+智慧应用”各1个以上。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创建市级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各1个。
牵头责任领导:王世宏、刘美胜
牵头责任单位:区科技经信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数管局
44.与高校院所、企业合作研发关键共性技术,支持企业引进组建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协同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建设化工中试基地。
牵头责任领导:王世宏、刘美胜
牵头责任单位:区科技经信局
协同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区投创中心
五、推进乡村振兴
(一)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45.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强化“四个不摘”,确保“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核心指标不出问题。
牵头责任领导:程晋明、赵以友
牵头责任单位:区乡村振兴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各乡镇街
46.突出“两业”作用,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开发公益性岗位,促进脱贫群众稳定增收。
牵头责任领导:程晋明、赵以友
牵头责任单位:区乡村振兴局、区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商务局、各乡镇街
47.充分发挥财政衔接资金发展产业、撬动社会资本、联农带农作用,实施一批效益好、带动性强的产业项目,确保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占比不低于60%。
牵头责任领导:程晋明、赵以友
牵头责任单位:区乡村振兴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各乡镇街
(二)释放乡村发展动能
48.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2023年实现村均经营性收入突破50万元,实现所有村收益分红全覆盖。深入推进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
牵头责任领导:程晋明、胡四军、赵以友
牵头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乡村振兴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
49.扩大试点“大托管”“小田变大田”,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扩大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
牵头责任领导:程晋明、赵以友
牵头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乡镇街
50.加强农田水利建设,试行农田水利设施投入管护与乡镇、村利益挂钩机制。
牵头责任领导:程晋明、赵以友
牵头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水利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乡镇街
(三)推进和美乡村建设
51.持续打好乡村振兴创先争优“擂台赛”。
牵头责任领导:程晋明、赵以友
牵头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
52.精心编制村庄规划,统筹安排村庄各类空间和设施布局。加快城乡供水管网和5G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农村道路21.6公里、改造危桥10座,健全农村寄递物流体系,推动管道天然气向乡镇居民小区覆盖。
牵头责任领导:崔 玲、赵以友、江丕俊
牵头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
53.实施3个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打好村庄清洁行动四季战役,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让乡村成为宜居宜业、宜养宜游的美丽家园。
牵头责任领导:程晋明、赵以友
牵头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叶集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街
六、提升城市能级
(一)以发展眼光规划城市
54.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加快产城融合,打造“五色辉映”的魅力叶集
牵头责任领导:崔 玲
牵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
(二)以工匠精神建设城市
55.加快城市更新,实施洼地治理、老街棚户区改造二期等地块征迁,计划征迁1500户以上、征地3000亩。
牵头责任领导:崔 玲、秦富好
牵头责任单位:区征迁事务处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属地乡镇街
56.优化城区行政区划设置,编制《叶集城区地名规划》,完成孙岗乡“撤乡设镇”,做好村改社及社区优化调整工作。
牵头责任领导:张 勇、赵以友
牵头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属地乡镇街
57.推进史河湾安置小区(二期)、皖西路、化工园区经八路等续建项目,开工建设化工园区纬三路等5条道路。
牵头责任领导:崔 玲
牵头责任单位:区重点工程处
协同责任单位:区住建局、经济开发区
58.实施城区雨污水管道更新改造4.2公里,新建燃气管网6.5公里,建设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设施,施划一批停车位。
牵头责任领导:崔 玲
牵头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皖西国投、属地乡镇街
59.推进实施史河生态水环境综合治理EOD项目。
牵头责任领导:秦富好、刘美胜
牵头责任单位:叶集生态环境分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水利局、国投集团公司
(三)以绣花功夫管理城市
60.扎实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推进文明创建“365”行动,创成第四届安徽省文明城区。
牵头责任领导:程晋明、崔 玲
牵头责任单位:区文明办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
61.运用“城市大脑”等大数据平台,推动城市管理网格化、数字化、智能化。开展综合执法进小区行动。抓细抓实最美小区PK赛。推进“皖美红色物业”三年行动,提升物业企业服务水平。
牵头责任领导:崔 玲
牵头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数管局、各乡镇街
62.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建设主城区小区、公共机构垃圾分类亭83座。规范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确保尾水达标排放。
牵头责任领导:崔 玲
牵头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叶集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街
63.坚持铁腕控违拆违,对违法建设“零容忍”。加强环境卫生深度保洁,展现城市“纯净美”。
牵头责任领导:崔 玲
牵头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乡镇街
七、深化区域合作
(一)全面加强与上海金山区合作
64.落实对口合作行动计划,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推动在产业合作、民生改善、文化交流等领域取得突破。
牵头责任领导:程晋明、雷 鸣
牵头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协同责任单位:区推进与金山区对口合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持续打造“一河两岸一座城”
65.落实两地定期会商机制,修订完善《叶集—固始“一河两岸”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产业合作区发展规划》,谋划共建皖豫产业合作示范园。推进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深化社会治理合作,聚力打造省际毗邻地区合作样板区。
牵头责任领导:雷 鸣
牵头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
(三)主动融入合六同城化发展
66.主动融入合六同城化发展,深度融入合肥都市圈,推进产业、科创、园区、市场“四个链接”,加强与合肥市瑶海区、蜀山开发区交流合作。争取叶集火车站上半年恢复客运。
牵头责任领导:雷 鸣
牵头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协同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区投创中心、区财政局、区科技经信局、区商务局、区交通局
八、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一)健全工作机制
67.深化河(湖)长制、林长制改革,完善生态损害赔偿、生态补偿、激励约束机制,严格环保执法,创成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
牵头责任领导:程晋明、刘美胜
牵头责任单位:叶集生态环境分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林业中心
68.推进中央及省市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改到位、不反弹。
牵头责任领导:程晋明、刘美胜
牵头责任单位:叶集生态环境分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
(二)强化生态环境治理
69.启动家居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巩固拓展空气质量改善成果。
牵头责任领导:程晋明、刘美胜
牵头责任单位:叶集生态环境分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科技经信局、区财政局、经济开发区
70.扎实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确保国考、省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牵头责任领导:程晋明、刘美胜
牵头责任单位:叶集生态环境分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属地乡镇街
71.积极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强化固体废物收集处置,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牵头责任领导:程晋明、刘美胜
牵头责任单位:叶集生态环境分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三)加快绿色低碳发展
72.深入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完成新增造林700亩、退化林修复5000亩。
牵头责任领导:崔 玲
牵头责任单位:区林业中心
协同责任单位:各乡镇街
73.开展能耗产出效益评价,推进高耗能企业节能降碳,腾出更多能耗空间。加快推进夏尔特拉风电和国能粤电园区屋顶光伏项目实施,增添绿色发展动能。
牵头责任领导:雷 鸣
牵头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协同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各项目责任单位
九、持续改善民生
(一)让民生幸福更有温度
74.扎实推进10项暖民心行动,高质量办好20项民生实事。
牵头责任领导:雷 鸣
牵头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协同责任单位:民生工程各责任单位
75.积极落实稳就业政策,实施“鸿雁回归”工程,落实“三公里”就业圈建设,常态化推进“2+N”招聘行动。
牵头责任领导:秦富好
牵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乡镇街
76.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面落实“双减”要求,深入实施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深化与城北小学、皋城中学、皖西学院等合作共建,巩固与安师大教育集团联合办学成果,推深与上海市金山区合作办学,加快叶集职业学校发展。
牵头责任领导:端木长根、雷 鸣
牵头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
77.健全覆盖全民的社保体系,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拓展社保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场景。
牵头责任领导:秦富好
牵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乡镇街
78.加大城乡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力度,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产业。
牵头责任领导:张 勇、赵以友
牵头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乡镇街
79.做好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就医用药,着力保健康、防重症。探索开展60岁以上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
牵头责任领导:端木长根、雷 鸣
牵头责任单位:区卫健委
协同责任单位:各乡镇街
80.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动建立更加成熟的分级诊疗制度,支持区人民医院争创三级综合性医院。打造省际区域(专科)医疗中心。
牵头责任领导:端木长根、雷 鸣
牵头责任单位:区卫健委
协同责任单位:各乡镇街
(二)让群众生活更有质感
81.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意识形态把控力。
牵头责任领导:端木长根
牵头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各单位、各乡镇街
82.加快实施以“四个文化”为核心的城市精神文化工程建设,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擦亮文化叶集品牌。开展“送戏进万村”“社区功能提升演出”、城市阅读空间建设等文化惠民工程,增加多元文化供给,让人民群众动起来、玩起来、乐起来。
牵头责任领导:端木长根
牵头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各单位、各乡镇街
83.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举办各类赛事20场以上,促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协调发展。
牵头责任领导:端木长根、雷 鸣
牵头责任单位:区文旅体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各单位、各乡镇街
84.持续开展科普活动,逐步提升公民科学素质,创成全省科普示范区。
牵头责任领导:王世宏、刘美胜
牵头责任单位:区科技经信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
85.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加强品牌培育,提升产品质量,全面推进质量强区创建。
牵头责任领导:张 勇、崔 玲
牵头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三)让和谐稳定更有保障
86.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持续防范化解金融、房地产等重点领域风险隐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牵头责任领导:程晋明
牵头责任单位:区委国安办
协同责任单位: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各乡镇街
87.丰富拓展“无事”找书记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内涵外延,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调处机制,开展“双向规范”专项行动,带着感情做好信访这一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
牵头责任领导:程晋明、张 勇、张家松
牵头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各乡镇街
88.顶格推进“重畅决”诉求办理,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牵头责任领导:张 勇、张家松
牵头责任单位:区委督查办、区信访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各乡镇街
89.深入推进“法治引领 文明育区”,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工作。
牵头责任领导:张 勇、张家松
牵头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各乡镇街
90.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守护平安”系列行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牵头责任领导:张 勇、张家松
牵头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叶集分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91.积极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
牵头责任领导:王世宏
牵头责任单位: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乡镇街
92.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实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牵头责任领导:秦富好
牵头责任单位:区应急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十、加强自身建设
93.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严肃查处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问题。
牵头责任领导:郑德跃
牵头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
协同责任单位: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各乡镇街
94.深化政务公开,确保行政决策和政务服务阳光运行。
牵头责任领导:秦富好
牵头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各单位、各乡镇街
95.切实转变作风,持续推动精文减会,巩固基层减负成果。
牵头责任领导:程晋明、秦富好
牵头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各单位、各乡镇街
96.坚持勤俭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
牵头责任领导:秦富好
牵头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各单位、各乡镇街
97.强化审计监督。
牵头责任领导:江丕俊
牵头责任单位:区审计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各单位、各乡镇街
98.全面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
牵头责任领导:秦富好、张家松
牵头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各单位
实施期限:全年
监督方式:27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