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认真做好2023年农业耕地地力支持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农〔2016〕857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2〕1292号 )、《六安市叶集区财政局 六安市叶集区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叶集区2017年农业三项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叶财〔2017〕7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我区2023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下达给你们(见附表),并就今年农业耕地地力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政策,确保补贴资金精准落实到农户
从2016年开始,我区按照省、市要求,实行农业三项补贴合并,即合并原农资综合补贴、种粮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三项补贴,设立“农业耕地地力支持保护补贴”。用于支持保护耕地地力,补贴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相关文件要求,我区今年的农业耕地地力支持保护补贴,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到户的面积为发放依据,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予补贴。农业耕地地力支持保护补贴资金总量为原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80%及农作物良种补贴和种粮直接补贴资金。我区根据省里下达的资金总量及区农业农村局提供的全区土地确权面积,测算亩均补贴标准为86.59元/亩。
二、实行区级直接打卡,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位
按照我区农业耕地地力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认真总结以往发放工作经验,精心组织好2023年农业耕地地力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发放工作的意见》(皖财乡〔2021〕49号)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加大工作力度,依法行政,规范操作,公开透明。每户农民补贴资金数额、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必须在村、组张榜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拍照存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要求填列补贴清册中农户编号、姓名、身份证号(户口本号)、联系电话、享受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金额等信息数据,务必在6月26日前,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审核批准。区农业农村局向委托代发金融机构提供发放清册和电子数据,通过“一卡通”发放方式,实行区级打卡直接兑付到农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利用农村有线广播或公示栏等,集中发布农业耕地地力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公告或通知,告知补贴对象持身份证或有效证明到当地委托代发金融储蓄机构领取补贴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或集中保管农民的“一卡通”银行专用存折,严禁乡、镇、街道及村(社)组干部从农民的“一卡通”存折中提取补贴资金,杜绝以任何理由将补贴资金抵其他费用。
三、强化资金监管,确保粮补政策得到贯彻落实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皖政〔2018〕53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种粮补贴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认真学习和领会上级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省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对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监管和实施。要深入到村(社)组户了解资金兑付情况,是否存在金融部门延缓打卡现象,是否存在打卡项目不规范问题,是否存在村(社)组干部从农民的“一卡通”存折中提取补贴资金或代扣有关费用等问题。要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同时各乡、镇、街道要对外公布举报监督电话,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提升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工作的透明度,体现出党和政府对农民群众的关怀和对粮食生产的重视,让补贴政策发挥其最大效益,并保证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附件:六安市叶集区2023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分配表
六安市叶集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5日
附件:
六安市叶集区2023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分配表
填报单位:叶集区农业农村局 单位:亩、元
乡镇街 |
亩数 |
标准(元/亩) |
补贴金额(元) |
姚李镇 |
100423.14 |
86.59 |
8695967.77 |
洪集镇 |
95330.97 |
86.59 |
8255020.14 |
三元镇 |
78518.94 |
86.59 |
6799211.54 |
孙岗乡 |
87460.59 |
86.59 |
7573498.22 |
平岗街道 |
42189.16 |
86.59 |
3653297.46 |
史河街道 |
1420.49 |
86.59 |
123004.87 |
合计 |
405343.29 |
|
351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