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气象台预报,此次强降水过程对我市影响基本结束。安徽省气象局已于5日16时解除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经综合研判,我局决定于5日16时30分解除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
目前我市处于主汛期,各单位要继续做好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服务,严格落实带班、值班、守班制度,全力做好气象服务保障工作。
特此命令。
命令人:陆太平
2023年5月5日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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