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并结合我区文物保护工作实际,拟从2023年起选聘文物保护员5名,负责全区11个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巡查管理和安全管控。2023年度文物保护员的名额和补助标准(见附件1),意外伤害险按每人200元标准执行,由所在乡镇街综合文化站统一购买,绩效奖励资金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另行发放。根据考核情况将2022年度绩效发放情况公布如下:许艳2000元、孔德才1000元、黄前军500元、江厚军500元、王涛200元。现将2023年度文物保护经费和2022年绩效奖励拨付给你们。
各乡镇街要切实担负起文物保护的主体责任,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各综合文化站、行政村要加强对辖区内文物的日常巡查和对文物保护员的管理、考核,文物保护员名单、文物保护员协议和购买保险凭证,需在3月1日前报送到区文旅体局411室,联系人:彭昊,联系电话:17855603358,邮箱:wenhuayeji@126.com。
附件:1. 2023年度文物保护经费分配表
2. 文物保护员聘用协议书
3. 文物保护员工作任务指导目录
六安市叶集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3年2月13日
附件1
2023年度文物保护经费分配表
序 号 |
乡镇街 |
文保单位 |
分配资金 (元) |
备注 |
1 |
姚李镇 |
红墩寺遗址(4000/年) |
4000 |
2023.1-2023.12 |
城东岗遗址(2000/年) 曾墩孜墓葬(2000/年) 白马墩孜墓葬(2000/年) |
6000 |
2023.1-20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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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洪集镇 |
双墩子墓葬(8000/年) |
8000 |
2023.1-2023.12 |
大墩孜墓葬(2000/年) 清真寺(8000/年) 蔡东庄孜墓葬(2000/年) |
12000 |
2023.1-20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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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史河街道 |
江西会馆(8000/年) |
8000 |
2023.1-2023.12 |
叶氏叶荣墓(2000/年) |
2000 |
2023.1-2023.12 |
||
4 |
平岗街道 |
芮家祠堂(8000/年) |
8000 |
2023.1-2023.12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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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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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文物保护员聘用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乡镇街综合文化站)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聘用人员)
根据文物保护属地管理原则和上级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并达成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各项条款。
一、聘用方式
甲方聘用乙方到甲方相应文保单位从事文物保护工作,乙方按照省、市、区文化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二、聘用期限
聘用期限一年,2023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23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双方职责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照上级相关工作要求,对乙方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协调和指导。
2.甲方负责辖区内文物保护员的日常考核,收集每月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活动照片、活动信息,指导和培训乙方日常管理,每季度向区文体旅局报送文物保护员履职情况,并及时兑现乙方的补助。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聘用期间,乙方享有一定的日常工作基础补贴和年终绩效补贴。
2.乙方负责做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文保单位的日常管理;做好文物单位的消防安全防护;积极做好文物保护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准确上报各种与文物安全、保护相关的信息;及时发现破坏文物等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要立即制止并及时报告。
3.乙方要配合甲方做好每季度质量考核工作。
四、违约责任
甲方要根据每季度考核结果兑现乙方日常补助经费,不得拖欠,否则,依法赔偿乙方损失。
乙方要严格按照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指导目录,完成工作内容,达到预期效果,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扣发补助经费。
五、其他
本协议书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及区文旅体局各持一份,聘用期满后本协议书自动终止。
附件:1.文物保护员工作任务指导目录
2.叶集区文物保护员季度考核细则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1
文物保护员工作任务指导目录
第一部分 工作职责
1.做好文物本体杂树、杂草清理等工作。
2.严格遵守并积极宣传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
3.在区文物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参与调查、了解本区域文物史迹的基本情况,熟悉本区域内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及文物保护的基本要求。
4.做好文物单位的消防安全防护。
5.及时、准确地上报或反映与本地文物安全、保护相关信息。
6.一旦发现盗窃、盗掘、非法经营、走私、破坏文物等违法犯罪现象,立即制止并及时报告,协助文物、公安等部门做好查处工作。
7.及时上交在文物调查及其他途径中所获取的文物和相关资料,并积极动员其他群众上交出土文物。
8.严守文物机密,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未经发表的重要文物信息和资料;不得借机谋取私利。
9.规范做好个人巡查文保单位记录,年个人巡查记录不少于48次。
10.规范文保单位来访和使用等其他记录。
第二部分 考评细则
一、日常考核
每季度一次,由乡镇文化站会同村两委负责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后,对完成当月工作任务的,每人每月发放补助。
二、年度考核
每个年度,文旅体局根据全区文物保护员的日常工作绩效,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结果较好的,兑现1000-2000元一次性奖励。
附件3-2
叶集区文物保护员季度考核细则
被考核人: 考核日期:
考核项目 |
考 核 内 容 |
分值 |
得分 |
扣分说明 |
履职尽责 |
每月初,是否及时将上月工作总结及当月工作计划报送至乡镇街综合文化站,并按计划落实。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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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协助文物部门做好所属文物保护单位日常管理、安全防护。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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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严格遵守并积极宣传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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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积极做好文物本体杂树、杂草清理等工作。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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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区文物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参与调查、了解本区域文物史迹的基本情况,熟悉本区域内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及文物保护的基本要求。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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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辖区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不可移动文物等进行巡查,每周不得少于一次。 |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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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及时准确上报涉及文物安全、保护相关信息。一旦发现盗窃、盗掘、非法经营、走私、破坏文物等违法犯罪现象,是否立即制止并及时报告,协助文物、公安等部门做好查处工作。 |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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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严守文物机密,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未经发表的重要文物信息和资料;不得借机谋取私利。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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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文保单位来访等其他记录。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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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站及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完成情况。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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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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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小组成员(2人以上)签字:
备注:1.本考核细则每季度进行一次;
2.考核小组成员由文化站和村两委组成,文化站负责组织;
3.考核得分与文物保护员工作补助经费挂钩,计算公式:实得工作补助经费=应得工作补助经费*实得分/100
(叶文旅体〔2023〕号)关于拨付2022年度绩效和2023年度文物保护经费的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