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六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六安市财政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操作规程》和《六安市财政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操作规程》的通知(财绩〔2021〕62号)、六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六安市市市级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绩〔2021〕446号)”的有关要求,于2022年5月,统计局对城乡一体化调查专项实施了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设立背景
该项目的实行“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是经国务院批准在全国实施的一项重大统计调查制度改革,是统筹城乡发展制定收入分配政策的客观需要,是服务“收入倍增计划”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住户调查数据质量的基本保障。
2.项目投入
2021年预算安排资金27.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24万元,用于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调查专项相关支出。
3.项目实施范围和方式
每月1日-31日由记账户通过移动端APP或纸质账本记录现金和实物收支日记账,次月初由辅调员收集纸质账本并进行编码录入平台,国家点统一报送至区统计局代录,10日前完成纸质账本录入工作,同时,辅调员每月均需入户,跟踪监测住户信息变动情况,包括住户迁入、迁出,家庭人口、职业变动,常住人口判断等各项指标变动情况,季末更新A表。
2020年我区10个样本点,其中5个城镇点、5个农村点,每个样本点含10户住宅,全区共计100户。
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项目实施方式为:
季度发放城乡一体化调查员补贴。
4.资助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财政支出城乡一体化调查30.58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准确反映城乡居民收入、支出以及社会保障情况的重要民生调查。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按照市队要求,非季报期每月15日前县区需完成外网平台相关月审工作(未编码和未审核账页清零,PYTHON审核改错),季报期相关工作需按市队要求按时完成。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评价思路
评价工作共分四个阶段,即准备阶段:确定评价任务、确定评价任务的实施模式、编制评价任务大纲;设计阶段:前期准备、确定绩效评价框架、形成评价实施方案;实施阶段:证据收集、证据整理、证据分析、专家意见、形成评估结论经验教训和建议;最后将结果反馈、应用和公开。
(二)指标设定
采用层次分析法,将绩效评价指标分为投入和管理、产出、效益和满意度四个层次,最终形成一个由多个相互联系的指标组成的多层次指标体系。然后由评价组专家对指标进行分析、权衡、补充和选择,确定评价指标。
(三)绩效评价框架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注重项目支出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原则: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绩效相关原则:针对具体支出及其项目绩效进行评价,以保证评价结果清晰反映项目支出和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标准
(1)计划标准: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标准。
(2)行业标准:参照国家、本省、市、县公布的相关行业评价标准。
(3)历史标准:同类指标采用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4)其他标准:经财政部门确认的其他标准。
3.评价方法
(1)以项目为评价对象,由被评价单位承担撰写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组织绩效评价工作组在评价单位绩效自评报告的基础上,对照评价指标和计分标准进行评价,对项目支出的实施情况进行核查,核实相关信息并量化评分,形成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表和绩效评价报告。
(3)采用现场核查评定和专家评议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被评价单位自评与第三方评价相结合的方法。
4.评价指标体系
本项目评价指标体系依据六安市财政局制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确定,分为四大部分,即投入和管理、产出、效益和满意度四个方面对评价指标体系进行逐步分解,评价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式。根据项目支出的实际情况,针对项目特点及各指标难度、类别考评内容,并参考了评价小组及被评价单位的意见,最终确定各个指标相对于总体绩效的权重分值,投入和管理权重值为10%,产出权重值为50%,效益权重值为30%,满意度权重值为10%。
投入和管理标准分10分,该部分反映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立项规范性、资金落实等情况;产出标准分50分,该部分反映项目实施单位的实际完成、质量达标情况;效益标准分40分,该部分反映项目社会效益情况;满意度标准分10分,该部分反映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
评分方法: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分4个等级,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差。
(四)证据收集方法
证据及佐证材料收集主要通过日常资料积累、被评价单位提供和发放问卷调查表等三种形式进行。
1.日常的资料积累。由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支出实施情况提供评价所需辅佐资料及项目开展自评情况。
2.被评价单位提供。要求被评价单位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地提供相关资料,并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真的核查核实。
3.发放问卷调查表。主要开展调查员对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工作的效果满意度进行调查。
(五)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1.前期准备
我所及时组织了绩效评价小组,并聘请相关专家,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次评价工作,制订项目评价的工作思路及工作安排,参考统计局相关制度、实施方案和相关的工作文件,为评价工作的开展提供工作指引。
2.组织实施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及资金分配、使用及自评情况,确定现场评价时间进行现场勘察、核实工作,并做相关问卷调查,据实酌情调整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剖析问题产生原因。
3.报告完成
根据现场勘察情况和书面资料整理分析情况,围绕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支出绩效进行评分,并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4.归档
评价小组对本次绩效评价工作资料进行整理,完善绩效评价工作底稿,然后归档。
三、绩效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论
绩效评价综合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管理有效,社会效益明显,项目建设能够形成可持续的影响。
指标 |
产出 |
效益 |
满意度 |
合 计 |
分值 |
50 |
40 |
10 |
100 |
得分 |
50 |
40 |
10 |
100 |
(二)评价分析
1.产出指标。分值50分,得50分。
⑴数量指标,分值10分,得10分。
每月1日-31日由记账户通过移动端APP或纸质账本记录现金和实物收支日记账,次月初由辅调员收集纸质账本并进行编码录入平台,国家点统一报送至区统计局代录,10日前完成纸质账本录入工作,同时,辅调员每月均需入户,跟踪监测住户信息变动情况,包括住户迁入、迁出,家庭人口、职业变动,常住人口判断等各项指标变动情况,季末更新A表。
按照市队要求,非季报期每月15日前县区需完成外网平台相关月审工作(未编码和未审核账页清零,PYTHON审核改错),季报期相关工作需按市队要求按时完成。
得分10(分)
⑵ 质量指标,分值10分,得10分。
经费安排:
1.30201-办公费:24200元。
2.30202-印刷费:2200元。
调查制度、指标解释等资料,乡镇工作人员、调查员每人1本,每本20元算:(1*6+1*10)16本*20元=320元。
3.30211-差旅费:2400元。
到省、市学习,按照一年4次,一次按2人2天,每人交通费一次300元(含补贴),300元*2人*4次=2400元;
4.30215-会议费:3600元。
一年4次工作安排会议(1*2+1*10+1*6)人*50元*1天*4次=3600元。
5.30226 -调查员补贴:240000元。
2020年我区10个样本点,其中5个城镇点、5个农村点,每个样本点含10户住宅,全区共计100户:
调查对象10个点*10户*150元*12月=180000元
辅助调查员10个*500元*12月=60000元。
⑶ 时效指标,分值10分,得10分。
(一) 年度预算执行进度
城乡一体化调查专项经费能够按预算进度执行。分值10分,得10分。
(二) 调查员补贴按规定及时发放率
2021年度城乡一体化调查专项经费能够按规定及时发放,及时发放率为100%。分值10分,得10分。
3.效益指标。分值40分,得40分。
⑴社会效益指标,调查员补贴的发放激发了调查员的工作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统计调查工作顺利开展,同时也夯实了统计的基层基础,成效明显。分值20分,得20分。
⑵可持续影响指标,调查员补贴的发放是服务“收入倍增计划”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住户调查数据质量的基本保障,成效明显。分值20分,得20分。
4.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得10分。
本次主要对调查员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均对城乡一体化调查工作表示非常满意,满意率为100%。分值10分,得10分。
四、项目实施的主要做法和绩效
(一)主要做法
1.单位重视,制度保障,程序管理。
该项目的实行“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是经国务院批准在全国实施的一项重大统计调查制度改革,是统筹城乡发展制定收入分配政策的客观需要,是服务“收入倍增计划”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住户调查数据质量的基本保障。
2.严格筛选,阳光操作,强化监管。
2020年我区10个样本点,其中5个城镇点、5个农村点,每个样本点含10户住宅,全区共计100户。
季度发放补贴,严格审批流程,打卡到人,公开透明。
(二)取得绩效
2021年度本项目共支出30.58万元(除必要的办公用品的够之外,还含有该项目的物资发放及调查员补贴发放)。
五、存在问题
(一)部分调查员统计专业水平不高,责任心不强。
(二)该项目统计数据分析能力不足。
六、有关建议
(一)加强培训,提高基层调查人员统计工作能力及专业素养。
(二)加强统计服务工作。针对数据异常问题,及时跟进,做好监测工作,提高数据质量。
(三)加强统计分析能力,为区委区政府的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附件:2021年城乡一体化调查专项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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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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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城乡一体化调查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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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六安市叶集区统计局 |
实施单位 |
六安市叶集区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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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27.24 |
27.24 |
30.58 |
100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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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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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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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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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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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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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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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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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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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反映城乡居民收入、支出以及社会保障情况 |
准确反映城乡居民收入、支出以及社会保障情况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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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城乡一体化调查相关工作 |
12次 |
12次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开展调查成效 |
符合预期内容,达到预期要求的效果 |
符合预期内容,达到预期要求的效果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调查活动完成时间 |
2021年底 |
2021年底 |
10 |
10 |
|
|||||||
完成常住人口抽样调查专项经费时限 |
2021年底 |
2021年底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资金测算 |
27.24 |
27.24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不适用 |
|
|
|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确保基层统计工作顺利开展,夯实统计基础 |
成效明显 |
成效明显 |
10 |
10 |
|
|||||||
准确反映城乡居民收入、支出以及社会保障情况的重要民生调查。 |
成效明显 |
成效明显 |
10 |
10 |
|
||||||||
生态效益 指标 |
不适用 |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服务“收入倍增计划”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住户调查数据质量的基本保障。 |
成效明显 |
成效明显 |
10 |
10 |
|
|||||||
提高统计服务水平,夯实统计基层基础 |
成效明显 |
成效明显 |
10 |
10 |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95% |
10 |
10 |
|
||||||
总分 |
100 |
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