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叶集区政府办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号: /202207-00025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叶集区政府办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成文日期: 2022-07-26 00:00 发文日期: 2022-07-26 09:05
文  号: 叶政办〔2022〕17号 词: 婴幼儿服务
政策咨询机关: 叶集区卫健委>妇幼健康股 政策咨询电话: 0564-2776362
名  称: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婴幼儿托育服务建设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性: 有效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婴幼儿托育服务建设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7-26 09:05   浏览量:    信息来源:叶集区政府办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关于推进婴幼儿托育服务建设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6日    


关于推进婴幼儿托育服务建设若干措施的

实  施  方  案

为大力发展我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后顾之忧,全面提升皖豫边界中部崛起示范区软实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关于做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的通知》(皖卫人口家庭发〔2019〕152号)及《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婴幼儿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方案的通知》(六政办〔2021〕3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聚焦区委、区政府建设皖豫边界中部崛起示范区的发展定位,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协同、家庭为主、社会参与的总体思路,坚持普惠优先,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构建10分钟托育服务圈,建成一批具有带动效应、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普惠托育服务机构,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托育服务的需求。到2022年底前,在主城区范围内建成300个普惠性托位;到2025年底前,全区建成托位800-1000个,完成每千人口托位数4.6个的目标。

二、主要措施

1.加强科学规划布局。一是根据我区人口分布和结构变化,优先满足城区群众托育需求,统筹规划新、老城区托育机构发展,合理布点,根据实际情况规划托育机构规模。二是将托育服务设施建设纳入新建小区配套公共建筑范围,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标准,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三是提升老旧小区托育服务能力,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8个托位标准,在老旧小区和已建成居住区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置托育服务资源。(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区住建局,史河街道)

2.推动托幼一体化建设。将托育服务布局规划纳入学前教育总体布局规划中。根据现有幼儿园布局和服务人群情况,在满足区域内3-6岁儿童入园需求基础上,鼓励各级各类幼儿园积极发挥专业资源集聚和管理体制机制优势,优先解决2-3岁婴幼儿照护需求。统筹利用现有幼儿园富余资源,经改扩建后,开设托班或扩大托班规模,向社会提供托育服务。(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区住建局)

3.支持公建民营普惠托育机构发展。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维”的原则,有序推进公建民营普惠托育建设。按照我区托育规划布点,利用闲置国有设施、社区用房,通过由政府主导出资建设、补贴,委托给第三方运营方式,吸引知名品牌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落户我区,建成服务优质、价格低于当地托育机构平均收费水平的普惠制托育机构。(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区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探索多元化建设运营模式。鼓励企业、机构、社会组织等兴办托育服务机构,承担社会育儿责任。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机构,引导社会力量根据婴幼儿家庭实际需要以及场地、供餐等条件举办托育机构,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托育服务;支持有场地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利用合适的场地设立托育机构,由企事业单位出资建设,通过自建自营或委托运营的方式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妇联、区总工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统筹财政资金,建立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运营补贴机制,对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给予建设补助。新建类托育机构,由财政按每托位1万元对建设单位进行补助,每所托育机构补助不超过150万元;公建民营类托育机构,由区卫健委牵头,政府财政保障。托育机构、幼儿园按实际招收的3岁以下婴幼儿按每学期每人500元进行奖补。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对普惠托育服务建设项目的支持。建立星级示范性托育机构评选机制,对当年评选的示范性托育机构按照评定星级给予一次性奖补。(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卫健委、区发改委)

6.提高人才要素供给能力。依托皖西学院、合肥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六安职业技术学院、叶集职业学校、六安技师学院等教育平台,根据需求开设婴幼儿照护、管理等相关专业,加快培养托育相关专业人才。开展托育服务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推进托育服务相关职业技能等级或专项职业能力认定,提高托育机构教保队伍素质。(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教育局)

三、组织保障

7.建立托育服务工作机制。在区卫健委设立叶集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定编定人,与教育局学前教育中心合署办公,指导全区托幼工作。建立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工作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将托育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和目标责任考核,发挥引导作用,制定切实管用的政策措施,促进托育服务规范发展,不断提高托育服务整体水平。(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教育局、区委督查办)

8.强化政策支持。将托育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公共服务等专项规划和民生工程。一是落实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托育等社区家庭服务业落实税费等优惠政策。二是落实国家、省、市对托育机构在建设用地、水电气价格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推动托育行业良性发展。三是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强化政策举措宣传解读,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为托育照护创造便利条件。(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发改委、区财政局〈民生办〉、叶集税务局、区妇联、区总工会)

9.健全托育综合监管体系。强化政府主导责任,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加强对全区托育机构质量安全、从业人员、运营秩序等方面监管。切实防范各类风险,将托育机构纳入公共安全重点保障范围,建立完善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确保服务机构安全平稳运转。严把托育机构准入关,加强对机构资质、收费标准等方面的审核与动态管理,建立健全托育机构信息公示制度和质量评估制度。(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0.明确主管部门职责。区发改委负责将托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及托育机构收费价格水平监测分析;区卫健委负责落实托育机构公建民营政策规定,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婴幼儿照护卫生保健和婴幼儿早期发展的业务指导;区教育局负责统筹托幼一体化机构建设,引导相关职业院校增设幼儿保育等专业,培养托幼专业人才;区财政局负责利用现有资金和政策渠道,对托育服务发展予以资金支持;区人社局负责对托育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认定、技能培训等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负责保障托育机构和设施建设的土地供应;区住建局负责规划建设托育机构和设施,完善相关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区应急局及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依法开展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叶集税务局负责贯彻落实有关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营利性托育机构法人的注册登记,对各类托育机构的饮食用药安全及价格进行监管;区总工会负责推动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团区委负责针对青年开展婴幼儿照护相关的宣传教育;区妇联负责参与为家庭提供科学育儿指导服务。(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卫健委、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区住建局、区应急局、叶集消费救援大队、叶集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11.加强日常监督考核。将婴幼儿托育服务工作纳入对乡镇街和区直各单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业务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安全保障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规章制度落实到位。对职责履行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责任单位:区委督查办)

附件:六安市叶集区托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六安市叶集区托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进一步健全我区托育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我区婴托育服务事业发展,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婴幼儿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方案的通知》(六政办〔2021〕32号)等文件要求,成立六安市叶集区托育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雷  鸣  副区长

副组长:王正东  区卫健委主任

舒久传  区教育局局长

成  员:曹大伟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肖  浩  区委军民融合办专职副主任

杨爱民  区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中心主任

张  杰  区人社局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社保信息)中心主任

朱越飞  区住建局副局长

刘青元  区应急局副局长

张泽俊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江红六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副局长

廖荣贵  区总工会经审会主任

高  梅  团区委副书记

张新敏  区妇联妇儿工委办主任

蒋双双  叶集消防救援大队防火参谋

卢  东  叶集税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委,王配俊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6日印发

17号 印发《关于推进婴幼儿托育服务建设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17号 印发《关于推进婴幼儿托育服务建设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