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现将《六安市叶集区创建安徽省家具及板材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4日
六安市叶集区创建安徽省家具及板材产品
质量提升示范区实施方案
为顺应家具板材行业发展趋势,推动我区传统木材产业转型升级,努力培育叶集家具及板材竞争新优势,不断满足消费结构升级新需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培育创建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和在合肥主持召开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30号)要求,以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建设为依托,进一步提升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切实推动我区家具及板材产业向产业链中高端转型升级,助推我区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
树立家具及板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导向,加快产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培育龙头领军企业,打造高附加值的叶集家具及板材产业品牌。
三、重点任务
(一)强链补链,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1.推进家具及板材产业集群发展。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大投入、整合资源的原则,加大对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的投资扶持,稳步实施园区基础设施的升级改造,促进家具及板材产业集约集群发展。以行业龙头企业为引领,打造特色鲜明、更具竞争力的家具及板材产业集群。
2.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联合全市各检验检测机构,外联一批省内外权威机构,在安徽省家具及板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正在筹建)建设“一站式”质量服务平台,围绕家具及板材产业发展需求,以“一站式”质量服务网络平台为主体,为企业提供产品研发、采购、生产、供应、售后各环节所需的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知识产权、品牌培育等一揽子服务,做好企业全产业链条、全经营周期的综合服务。
(二)引培并举,构造企业发展梯队
1.加强龙头企业引进培育。选择2-3家规模较大、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集中力量、重点扶持,着力培育家具及板材企业“甲级队”“排头兵”。通过信贷支持、股份合作、资产转让等形式,增强企业活力。紧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机遇,积极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家具及板材企业在我区投资兴业。
2.加快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园。依托家具及板材产业园建设,配套开展特色小微企业创业园区创建,重点打造“以贸带工、以工促贸、工贸结合”的产业集群,围绕小微企业宣传推介、贷款贴息等制定行之有效的扶持政策,落实税收、用地、用电、金融、科技等优惠政策措施,营造企业安心创业软环境,引导小微企业入园发展。
(三)聚焦“三品”,实现产品价值延伸
1.丰富家具及板材产品品种。支持家具及板材企业适应和引领消费升级趋势,通过挖掘和细分客户需求,提高功能性和多样性设计水平,开发满足消费者需求方面日益丰富和不断变化的产品,增加中高端供给比重。
2.提升家具及板材产品品质。开展全行业提标贯标行动,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设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体系,实行全过程把控。引导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全面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发挥“质量流动诊所”的作用,开展流动诊所“对接式”“跟踪式”“扶助式”“打包式”“上门式”巡回服务,帮助企业查找分析质量问题原因,形成质量监管与技术扶持合力,促进产品质量提升。
3.培育家具及板材产品品牌。加强家具及板材企业制造业高端品牌培育工作,鼓励企业制定自主品牌发展战略,加强战略实施。支持品牌企业参加国内外重要展会、注册境外商标,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充分发挥政企联动和行业协会作用,推进行业自律、企业抱团发展和公共品牌推介,制作“叶集家具及板材”专题宣传片,利用多种媒体扩大品牌知名度,全面提升产业影响力、美誉度。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申报示范区阶段(2022年7月)。研究制定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在六安市市场监管局审核把关的基础上,向省市场监管局上报《安徽省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创建申报书》。
(二)宣传动员阶段(2022年8月)。明确工作目标,进行宣传发动。利用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大力营造创建活动的舆论氛围。
(三)开展质量比对诊断和质量攻关阶段(2022年9月—2024年6月)。组织开展区域质量状况调查和质量比对诊断,列出质量突出问题清单,制定质量攻关措施,建立质量提升台账。
(四)申报验收阶段(2024年7月)。按照创建示范区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查漏补缺,逐项完善提高,全面落实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要求,确保顺利通过省考评组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叶集区家具及板材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把家具及板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放在全局和战略的位置,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责任体系。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在信息互通共享、开展交流合作等方面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将家具及板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纳入乡镇和区直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严格考核评估。
(二)强化政策支持。整合年度各类用地,统筹安排家具及板材产业用地需求,根据企业类型、生产经营周期等因素,采用弹性年期出让、租让结合、长期租赁等方式,灵活确定供应方式和使用年限。支持企业创建提升,对积极开展缺陷消费品召回的企业按相关规定实施奖励。
(三)强化资金支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统筹整合家具及板材产业发展资金,加大对产业项目、品牌培育、平台建设、人才培养等扶持力度。坚持集中力量办大事,加强人员、经费、场地设施保障,夯实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工作基础。
(四)强化规范管理。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提高执法有效性,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共同推动家具及板材企业不断优化市场环境,改善竞争秩序,提升管理水平。加强企业生产法律约束,对偷工减料、低价低质竞争、刷单炒信、虚假评价等各种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加强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督促有关企业对已经流入市场的不合格家具及板材产品实施召回。严厉打击商标、专利及特殊标志等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切实加大家具及板材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制定行业自律公约,提高协会引领行业发展的能力。
附件:1.六安市叶集区家具及板材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安徽省家具及板材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创建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六安市叶集区家具及板材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主 任:郑武军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主任:江丕俊 副区长
孟凡德 区政协秘书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陈永海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正富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洪涛 区发改委主任
舒久传 区教育局局长
程千友 区科技经信局局长
郑 昊 区民政局局长
胡明超 区财政局局长
徐 艳 区人社局局长
李明亮 区住建局局长
张纯贺 区交通局局长
万汉亿 区水利局局长
邵 华 区商务局局长
台运兵 区文旅体局局长
王正东 区卫健委主任
潘泽民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蒋崇军 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汤国森 叶集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张 锐 叶集税务局局长
彭 华 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领导小组安排的日常工作的协调处理等工作。潘泽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道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安徽省家具及板材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创建任务分解表
序号 |
认定 指标 |
认定项目 |
认定内容 |
认定标准 |
责任单位 |
1 |
合法 指标 |
产业政策 |
*1.1是否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环保等有关要求 |
□符合 □不符合 |
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合法资质 |
*1.2全部办理营业执照;实行生产许可证、3C等强制性许可或认证管理;企业使用的特种设备,要符合使用登记、定期检验等规定要求,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全员持证上岗;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质证照 |
□符合 □不符合 |
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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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综合 指标 |
政府主导 |
2.1成立领导小组 |
2.1.1成立当地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并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 2.1.2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并有会议纪要。 |
区政府办公室 |
2.2制定实施方案 |
2.2.1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能。 2.2.2领导小组严格执行实施方案,并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 |
区政府办公室、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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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出台保障措施 |
2.3.1所在地政府为示范区建设提供专项经费。 2.3.2出台并落实产业升级、科技创新、质量提升和吸引人才等相关的扶持政策和奖励政策。 2.3.3示范区建设纳入到当地政府对有关部门和单位综合绩效评价认定内容。 |
区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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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加强宣传力度 |
宣传氛围浓,相关部门和企业参与创建积极性高,提高公众对示范项区的感知度和认可度。 |
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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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综合 指标 |
企业主体 |
2.5企业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
2.5.1企业向社会开展产品质量安全承诺活动。 2.5.2企业建立缺陷产品召回、产品质量追溯制度、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并有效运行。 2.5.3企业建立消费者投诉受理和质量申诉处置机制,并发挥作用。 |
区市场监管局 |
部门协同 |
2.6相关部门发挥职能优势 |
2.6.1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有效开展工作。 2.6.2各相关部门出台实施产业培育、自主创新、“工匠”人才队伍建设、金融服务等有关政策,保障质量提升有效开展。 |
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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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共治 |
2.7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
2.7.1成立行业协会。 2.7.2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并有效组织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产品标准培训等工作。 |
区民政局、区科技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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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
广泛动员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质量提升工作。 |
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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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质量 指标 |
质量治理 |
3.1强化质量安全治理 |
3.1.1加大产品质量监督力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监督抽查工作,主导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覆盖率达100%,开展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3.1.2开展产品质量安全区域专项整治工作,对区域内生产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二次执法检查,执法检查覆盖率100%,并有检查记录。 3.1.3对本区域企业实施AA、A、B、C分类监管,落实差别化监管。 3.1.4采取质量约谈、不合格企业后处理、缺陷召回、不合格企业曝光等手段,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3.1.5近二年未出现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
区市场监管局、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3 |
质量 指标 |
质量服务 |
3.2推动技术标准升级 |
3.2.1区域内企业参与或主导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地方标准制修订。 3.2.2制订能够引领产业发展的联盟(团体)标准。 3.2.3全部企业开展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 *3.2.4 100%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 |
区市场监管局 |
3.3推动质量品牌建设 |
3.3.1制定品牌培育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企业争创品牌热情高。 3.3.2当地政府出台并落实企业获得政府质量奖、名牌、著名商标、专利保护等政策措施。 |
区政府办公室、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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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提供质量诊断服务 |
3.4.1组织技术专家深入企业开展质量技术培训工作。 3.4.2开展质量诊断服务,帮助企业查找问题原因。 |
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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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搭建公共检测平台 |
地方政府搭建本行政区(指的是地级市或县)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其检测能力满足产业内主导产品和主要原辅材料等检测需要。 |
区政府办公室、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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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示范 指标 |
质量水平 |
4.1提高区域产品质量水平 |
4.1.1(创建后监督抽查合格率-创建前监督抽查合格率)/(100%-创建前监督抽查合格率)=α,创建前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含90%)以上,ɑ≥0.3,得4分,0.2≦ɑ<0.3,得2分,0.1≦ɑ<0.2,得1分,ɑ<0.1,不得分。创建前监督抽查合格率在80%-90%(含80%),ɑ≥0.5,得4分,0.4≦ɑ<0.5,得3分,0.3≦ɑ<0.4,得1分,ɑ<0.1,不得分。创建前监督抽查合格率在75%-80%(含80%),ɑ≥0.7,得4分,0.6≦ɑ<0.7,得3分,0.5≦ɑ<0.6,得1分,ɑ<0.5,不得分。 3.1.2连续二年以上监督抽查合格率≥95%。 |
区市场监管局 |
4 |
示范 指标 |
区域品牌 |
4.2提升区域品牌影响力 |
4.2.1企业获省级名牌产品、市级名牌产品,如有重合按最高荣誉计算。 4.2.2企业获得标准化良好行为。 4.2.3设立省级以上(含省级)标准委专业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 4.2.4举办省级(含省级)以上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会。 4.2.5企业获国家质量奖的奖励、省政府质量奖的奖励、市(指地级市)政府质量奖的奖励,如有重合按最高荣誉计算。 |
区市场监管局 |
经济发展 |
4.3促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
4.3.1 示范区生产总值增长率≥5%。 4.3.2示范区利税增长率≥5%。 4.3.3示范区劳动就业人数增长率≥5%。 |
区科技经信局、叶集税务局、区人社局、区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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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创新 |
4.4提高产业自主创新能力 |
4.4.1取得授权专利或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4.4.2企业设有省级(含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技术中心。 4.4.3人才强区的作用发挥明显,人才集聚度进一步增强,积极引进或聘用各种类型人才,人才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
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经信局、区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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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升级 |
4.5增强特色产业集聚度 |
4.5.1产业集群规模扩大,产业集群内生产企业数量增长率≥10%。 4.5.2区域内小微企业规模和竞争力明显增强,小微企业产值和利税增长率≥10%。 4.5.3获得省级以上(含)产业之都、之乡、基地等称号。 |
区科技经信局、叶集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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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机制 |
4.6推动建立本区域质量监管机制 |
4.6.1在质量提升示范区引领下,地方政府建立健全地方政府牵头、企业主体、部门配合、社会协同的本行政区域质量安全监管机制。 4.6.2制定本区域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理机制。 |
区政府办公室、区市场监管局 |
(说明:评分标准前标“*”的为必备项,必须达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