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气象台预报,此次台风天气过程对我市影响已趋于结束。安徽省气象局于16日9时解除重大气象灾害(台风)Ⅳ级应急响应,经综合研判,我局决定于16日10时解除六安市重大气象灾害(台风)Ⅳ级应急响应命令。
请各单位要做好本次过程的分析、总结,并于2日内报市局业务科。
目前我市仍处于汛期,各单位要继续做好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服务,严格落实带班、值班、守班制度,全力做好气象服务保障工作。
特此命令。
命令人:陆太平
2022年9月16日1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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