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建〔2022〕52号
六安市叶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安市叶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安市叶集区教育局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叶集区管理部
印发《关于促进返乡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关于促进返乡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已经2022年9月4日区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六安市叶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安市叶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安市叶集区教育局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叶集区管理部
2022年9月5日
关于促进返乡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
为吸引和鼓励叶集在外人员关爱家乡、反哺家乡,让更多家乡儿女返乡就业创业,同时也为吸引更多外地人员到叶集就业创业,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给予创业补贴补助
对返乡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返乡创业人员创办农民工创业园,被认定为省级农民工创业示范园的,给予120万元的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二、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
对返乡创业人员,提供最高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创办小微企业的,给予最高300万元的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贴息。
第一、二条政策由申请者向叶集区人社局进行申请。
三、鼓励回乡安居
1.自2022年9月5日起至2023年9月4日止,凡在六安市叶集区主城区购买“购房补贴”项目库内新建商品住宅,享受400元/㎡的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4万元);
在叶集区主城区范围外乡镇街购买“购房补贴”项目库内新建商品住宅,享受200元/㎡的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
享受购房补贴认定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享受政府购房补贴的房屋5年内不得交易。
2.叶集区住建局按照叶集区主城区和区属乡镇街范围,建立“购房补贴”项目库。企业按照自愿原则,提交入库申请(见附件),经审核后与叶集区住建局签订入库协议。
所有入库企业提交房源时,必须是已取得预售许可的全部未售房源,并将房价明确为一房一价,最终成交价格不得高于一房一价,且入库房源原则上六个月内不得调整价格。
3.此次购房补贴与人才购房补贴政策不可叠加享受。如购房人按规定,既可以享受此次购房补贴,也可以享受人才购房补贴,可由购房人自主选择其中一项。享受叶集区房屋征收购房券、叶集区退宅购房奖补券的购房户,不享受此次购房补贴政策。
4.购房补贴由企业按季度对购房人信息进行汇总并提交申报材料,区住建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审核后直接发放至购房人。
5.申请人获得购房补贴且未办理契税缴纳期间,因特殊原因确需退房的,购房人需与开发企业协商一致后,将已享受的购房补贴全额退至区财政专户,经区财政局核实并在退款凭证加章证明后,由叶集区住建局办理相关退房和撤销备案手续。
四、推行期房享有学位
自2022年9月5日起至2023年9月4日,购买尚未交付的新建商品住宅的购房人,其适龄子女入学可凭已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从2023年秋学期起,按照入学当年学区划分方案,享有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位。
在享有学位期间,因特殊原因解除或变更商品房买卖合同、申请撤销(注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后再次网签备案的,同一套商品住宅,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多胞胎、二孩(多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除外。
五、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缴存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最低比例调整为20%。异地缴存职工在六安市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再要求提供贷款担保人。
六、本次“购房补贴”所需资金由叶集区财政承担,叶集区住建局定期公示“购房补贴”项目库,并动态更新房源信息。对于享受购房补贴的名单,叶集区住建局、叶集区财政局在网上公示7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七、本文件由叶集区住建局商叶集区人社局、叶集区财政局、叶集区教育局、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叶集管理部负责解释。
附件:“购房补贴”入库申请
附件
“购房补贴”入库申请
叶集区住建局住保中心:
我公司对《关于促进返乡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叶xx号)进行了认真研究,在综合考虑企业经济效益后,愿意将我公司开发的__________项目共____套房屋纳入“购房补贴”项目库,参与购房补贴活动,具体楼栋及房屋信息见申报购房补贴项目库附表。
我公司承诺,凡入库项目房源,实际销售价不高于前三个月该项目同类型销售均价,且明确至一房一价,新开盘楼盘销售价不高于备案销售价且明确至一房一价。同时承诺对此次入库项目的房源信息及后续补贴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XXX开发企业
XX年X月X日
申报“购房补贴”项目库
序 号 |
房地产 开发企业 |
项目名称 |
楼号 |
房屋 |
一房一价 明 细 |
备案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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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叶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