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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206-00037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叶集区政府办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生活
成文日期: 2022-05-10 00:00 发文日期: 2022-05-10 17:12
文  号: 词: 生态文明建设
政策咨询机关: 叶集生态环境分局>综合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 0564-5157307
名  称: 六安市叶集生态环境分局关于《六安市叶集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1—2030)》的解读

六安市叶集生态环境分局关于《六安市叶集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1—2030)》的解读

2022-05-10 17:12   浏览量:    信息来源:叶集区政府办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背景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对生态文明建设加强了全面领导,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生态文明建设是其中一位;在新发展理念中,绿色是其中一项;在三大攻坚战中,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其中一战;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建设生态文明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要求,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生态环境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以示范创建为抓手,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叶集区委、区政府对标先进、拉高标杆,践行绿色理念,积极争创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根据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结合叶集区自身实际,编制《六安市叶集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1-2030)》

(二)主要政策依据

《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安徽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扎实推进绿色发展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实施方案》《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21〕353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生态函〔2021〕146号)、《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等。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十四五”时期是叶集区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是人民群众追求高品质生活的共识和呼声,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建设绿色家园是全区人民的共同理想。《规划》通过广泛收集叶集区社会、经济、自然、生态、环境各方面的背景资料、现状数据及现有规划落实情况,系统分析生态文明建设成效,充分掌握叶集社会、经济、环境发展基础,深刻理解未来发展需求。依据以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环境与经济和谐的可持续发展总体要求,从生态空间体系、生态经济体系、生态环境体系、生态生活体系、生态文化体系、生态制度体系等六方面,全面深入地进行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提出规划的保障体系和重点工程,将生态文明建设贯穿和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进一步推动我区经济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1年,我区通过公开招标,委托专业机构江苏塞恩市政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六安市叶集区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规划(2020-2025)》,并于5月20日向区直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已根据征求意见完善规划。2021年10月21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在叶集区主持召开了《六安市叶集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论证会,与会专家同意通过该规划论证。2021年11月19日,编制单位根据专家建议完善了该规划修改。2022年3月11日,完成合法性审查。2022年3月20日,通过叶集区政府常务会第五次会议研究。2022年4月11日,区委36次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争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22年5月10日,叶集区人民政府叶政秘〔2022〕12号文件印发了《规划》通知。

四、工作目标

依据叶集区现有发展基础和资源环境禀赋,科学构建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形成集约节约的生态经济体系,和谐安全的生态环境体系,幸福健康的生态生活体系,先进文明的生态文化体系,高效完善的生态制度体系。通过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把叶集区努力建设成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文化强的皖西明珠。

近期目标:2021-2025年,生态文明建设重点推进期,是叶集区生态文明全面推进和重点突破的阶段,达到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要求。

中期目标:2026-2030年,生态文明建设深化拓展期,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要求。

五、主要内容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国家和上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建立完善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政府将绿色发展等新发展理念科学转化为政策决策中,公众参与机制基本建立,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形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

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环境质量(水、大气、噪声、土壤)达到功能区标准并持续改善,土壤污染得到初步治理,固体废物资源化和危险废物安全规范处置水平稳步提升,区域环境应急能力显著增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公众对环境质量的满意率明显提升。

加大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力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严格遵守耕地红线,受保护地占国土面积的比例达到省市考核比例,生物多样性保护初显成效,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生态安全得到可靠保障,积极构建安全的生态空间。

积极推进服务业现代化、农业生态化和工业优化升级,着力优化产业结构和发展布局,推行绿色循环低碳的生产方式,大力发展生态绿色产业,形成以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循环化生态经济体系,打造绿色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经济。

倡导健康的生态生活,把生态文明的理念融入到社会生活的全过程,完善生态生活的基本保障体系,努力改善叶集区城乡人居环境,大力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初步形成绿色消费、节能办公和低碳出行的生态生活新风尚。

培育先进的生态文化,在继承和发扬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基本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生态文化;通过深入广泛的生态文明宣传和教育,公众生态文明意识显著提高,全社会基本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

六、创新举措

绿色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严把项目准入关,从源头控制环境污染,坚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充分发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对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的倒逼、促进作用,从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的全过程入手,突出资源环境在发展中的基础性、约束性作用,更加自觉地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科学分析叶集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和条件、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与叶集区的生态环境、资源禀赋、人文特征、经济基础紧密结合,针对地域特征量体裁衣,注重叶集区域环境差异性以及生态服务功能的特殊性,充分彰显叶集的区域特色,依据现有开发强度、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未来发展潜力,科学合理实行差别化的开发和保护策略,提出针对叶集区特点的对策措施。

重点选择对经济社会发展、区域环境改善、生态文化和生态制度建设有重大影响的领域和区域为突破口,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展广度,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强化叶集区的各类规划与生态文明建设保持协调,增强规划的战略性、系统系和可操作性,凸显生态内涵。

以法治理念、法治方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等制度,切实发挥政府组织领导、规划引领、资金引导的作用。坚持以人为本,着力强化企业生态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倡导公众积极参与,引导全民共建共享,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热切期盼,让人民群众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成立叶集区生态文明精神领导小组,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总体负责协调相关各部门,加强组织管理保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强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

加强叶集区各级领导和有关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和环境建设与管理能力培养,培养建立一支懂技术、善协调、会管理的环境人才队伍;通过购买服务,政府聘请5名环保管家,为叶集区生态文明建设出谋划策。

加强政府各级部门宣传教育能力,围绕党政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和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这两个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考核指标,确保达标率。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建立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公众听证制度,向公众公开征求生态文明创建意见,建立公众表达环境利益诉求的平台和渠道。

政府部门建立健全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大力支持生态产业项目、重要生态功能区建设项目、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建立多种形式的社会投资渠道,鼓励社会资金转向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坚持以项目为载体,制定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计划。通过实施生态经济、生态安全、生态生活、生态空间、生态制度、生态文化等六大体系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使得我区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制度创新,完善制度配套、强化制度执行,落实重大环境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环保督察制度、群众信访有奖举报制度、项目引进的综合决策机制、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等一系列相关制度,制定环保项目和绿色消费的资金引导、鼓励政策,保障生态文明创建工作的顺利推进。

下一步将制定重点工作分解表,序时推进。

八、解读机关(文件牵头起草部门)和解读人(由解读机关指定)及其政策咨询服务电话、地址

解读机关:叶集生态环境分局

解读人:王明胜

联系电话:0564-5157307

联系地址:叶集生态环境分局1005办公室(城投商务中心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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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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