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203-00033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叶集区政府办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成文日期: 暂无 发文日期: 2024-01-02 11:03
文  号: 词:
名  称: 【分配标准】叶集区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

【分配标准】叶集区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

2024-01-02 11:03   浏览量:    信息来源:叶集区民政局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

补助标准

补助对象每人每年1000元,其中:省级目标任务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与各县区财政按8:2分担;市级目标任务所需经费由市级财政与各县区财政按8:2分担。

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补助标准

1.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0元,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所需经费由省、市、县分担:省级财政补助每人每年7200元,市级财政补助每人每年4800元,县区财政补助每人每年3000元。

2. 视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标准为1000元,康复训练时间不少于2个月。

3.残疾儿童假肢矫形器和辅助器具适配补助,按照《六安市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执行,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补助,具体补贴办法另行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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