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各县(市、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四好农村路”建设指标考核细则》的通知要求,叶集区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目标,认真对照,紧抓落实,积极开展2021年度“四好农村路”建设绩效考核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设好(25分)
2021年度,我局严格按着上级计划安排,提前谋划,及时下达各项工程施工计划,切实抓好各项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和落实,按时上报项目投资完成进度,不断加强工程建设质量及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全面确保农村道路建设工程按质按量按着规定时间节点完工。通过“四好农村路”民生工程建设,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助力乡村振兴。
(一)任务完成及投资管理(20分)
(1)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农村公路自然村通硬化路、联网公路建设项目和建制村通双车道项目)
2021年度,叶集区实施农村公路自然村通硬化路、联网公路建设和建制村通双车道共57.833公里,5个乡镇(街)共91条道路,计划投资6502.105万元,其中:姚李镇共计18条道路9.95公里,计划投入资金1044.75万元;洪集镇共计17条道路14.348公里,计划投入资金1524.04万元;三元镇共计12条道路8.131公里,计划投入资金1169.695万元;孙岗乡共计38条道路19.761公里,计划投入资金2171.105万元,平岗街道共计6条道路5.643公里,计划投入资金592.515万元。目前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交(竣)工验收和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已全面完成,同时按合同约定完成资金拨付。
(2)县乡道升级改造工程
实施县道升级改造工程22.2公里,其中:上级下达计划9.24公里,叶集区自主实施12.96公里,计划投资8970.3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646.8 万元,区级财政配套8323.5万元。其中上级计划里程已全部完工,并已完成交竣工验收。
(3)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
2021年度计划实施乡道57.02公里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预算建设资金190.1万元,建设内容为标志、标牌及防护设施,工程于8月份完工,并已完成交竣工验收。
(4)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
按照省交通厅计划要求,我区2021年度实施危桥改造12座,其中一座为跨年度项目,预算投入建设资金3348.4万元,目前除跨年度吴家岭大桥未完成主体工程外,其他危桥改造工程已全部完工。(此两项自评分为20分)
(二)质量管理(5分)
在“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全面推行“四制管理”做到“七公开”。同时坚持政府主导原则,建立健全“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群众参与”的质量保障体系。积极组建“四好农村路”工程建设管理微信群。通过微信群平台实现了工程建设信息沟通及时、实施标后履约监管、加强质量及安全管控、在线会商答疑解惑和畅通经验交流渠道。加强全程跟踪督导,强化对施工现场、施工工艺的管理,严格监管措施和制度,区交通运输局积极履行农村公路建设监督和指导职责,成立“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验收领导小组”,实现对每条路、每道工序督导全覆盖,确保质量监管取得实效。严格工程验收程序,按照四好农村路交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要求验收,坚决做到按照图纸设计标准精细化、规范化。
(此项自评分为5分)
二、管理好(25分)
(一)县级路长制运行情况(10分)
2021年度叶集区不断完善区、乡、村三级路长工作机制,加强区、乡两级路长办公室建设,制定了《六安市叶集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工程实施方案》(叶四好办〔2021〕3号),进一步压实各级路长及乡村道路专管员工作责任,并按照路长制工作制度要求及时召开路长制工作例会,积极开展路长制工作督查,按时发放道路专管员人员经费,不断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全面推进“路长制”信息化云平台建设。(此项自评分为10分)
(二)乡村道路专管员管理制度执行情况(10分)
为不断加强我区乡村道路专管员管理力度,制定了《叶集区农村公路乡村道路专管员管理办法》,各乡镇(街)参照制定了《乡村道路专管员考核办法》,并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对乡村道路专管员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工资挂钩,兑现奖惩。对工作不能履职尽责的专管员,实行动态调整原则,予以及时更换。(此项自评分为10分)
(三)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情况(5分)
2019年12月份,叶集区在全市率先实施了全区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运作。2021年4月份,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出台了《六安市叶集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叶政办【2021】6号),全面保障了我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水平得到极大提升。(此项自评分为5分)
三、养护好(25分)
(一)养护工程计划(20分)
2021年度区交通局按时申报养护工程计划,共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14公里,具体实施X310(新叶路)1.1公里和X421(姚平路)12.9公里,计划投资400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290万元,区级财政配套110万元,于2021年8月份完工。(此项自评分为20分)
(二)农村公路列养率(5分)
按照“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要求,我区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2019年12月底,在全市率先实施了全区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运作,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正式确定了六安市交通公路实业有限公司(公路养护资质为二类甲等、三类乙等)为我区公路养护市场化养护单位,签定了养护市场化项目实施合同并于同期对道路进行了监测巡查。目前已基本建立“统筹督导、分级管理、以区为主、乡村尽责”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确保农村公路列养率100%。(此项自评分5分)
四、运营好(25分)
2020年10月份我区顺利通过省交通厅组织的“安徽省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区)”创建达标验收,客运一体化水平获评5A级。按照城乡客运一体化创建标准,现已投放纯电动新能源公交车95台,建成4个公交换乘中心,公交站台220余个,开通运营线路16条,全区77个行政村(社区)公交覆盖率已达100%。同时不断加强农村公路路网优化,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巩固建制村通客车工作成效,充分发挥道路运营效益,5月28日顺利完成18辆班线客车收购工作,6月1日实现801路公交线路延伸至霍邱高镇,10月8目正式开通了叶集至霍邱县乌龙镇公交。(此项自评分25分)
综上所述,2021年度我区“四好农村路”建设民生工程绩效考核自评得分为100分。
附件2 | ||||||||
2021年度各县(市、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四好农村路”建设指标考核细则暨自评表 | ||||||||
考核 指标 |
考核 子指标 |
考核内容 | 评分标准 | 考核方式 | 自评得分 | 自评依据 | 必报佐证材料 | |
“四好农村路”建设(100分) | 建设好 (25分) |
任务完成(15分) | 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农村公路村道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等均按时完成年度开工任务、完工任务的,得15分。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年度开工任务、完工任务的每项工程扣5分,其中开工任务扣2分,完工任务扣3分,扣完为止。 | 查验资料 实地抽查 |
15 | 计划、任务分解表及固定资产报表 | ||
投资管理(5分) | 每月及时上报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得5分。未按要求及时上报项目投资完成情况的,每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5 | 固定资产报表 | |||||
质量管理(5分) | 基础分5分。国家级督查、检查等每通报一个工程质量问题,扣1分;省级督查、检查、质量巡检等每通报一个工程质量问题,扣0.5分;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并反馈整改结果的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5 | 按省市巡检报告 | |||||
管理好 (25分) |
县级路长制 运行情况 (10分) |
县级路长制正常运行(县级路长办公室每年召开不少于2次会议)得10分。每缺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 | 查验资料 实地抽查 |
10 | 会议图片、签到表 | 会议通知、会议纪要、签到表。 | ||
乡村道专管员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10分) |
基础分10分。县级未制定乡村道路专管员管理考核制度的,扣10分;已制定相关制度但实际执行情况不好的,扣2-5分。 | 10 | 出台的路长制实施方案 | 正式印发的考核制度,已落实考核制度的支撑材料。 | ||||
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情况(5分) | 基础分5分。未按时出台本地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扣3分;方案照搬照套上级方案的,扣2分。 | 5 | 出台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及农村道路专管员管理办法 | 县级人民政府正式印发的方案。 | ||||
养护好 (25分) |
养护工程计划 (20分) |
基础分20分。未按时向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报养护工程计划的,扣4分;未按时完成年度养护工程计划任务的,根据任务完成情况,扣2-6分。 | 查验资料 实地抽查 |
20 | 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 | 向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送养护计划的正式文件。 | ||
农村公路列养率 (5分) |
基础分5分。列养率不足100%的,每低0.0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5 | 日常养护市场化运作 | |||||
运营好 (25分) |
建制村通客车情况 (25分) |
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建制村通客车工作成效,通客车率保持100%的,得25分。督导检查发现“通返不通”(因道路施工、重大工程建设及其他不可抗力造成道路通行条件改变、暂时无法通客车的除外)且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化解的,每起扣5分,扣完为止。 | 查验资料 实地抽查 |
25 | 全国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台账管理系统 | 截至2021年底各县(市、区)建制村通客车台账(在交通部系统中完善后导出电子版)。 | ||
自评总分 | 100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