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叶集区高质板材园位于叶集经济开发区香樟大道南侧地块。根据项目施工进度,项目B地块1#、2#、3#厂房将于11月底前完成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对叶集区高质板材园的服务管理,切实做好高质板材园位招商工作,根据区政府安排,开发区牵头制定《叶集区高质板材园企业入驻管理办法(试行)》。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加快推进叶集区高质板材园建设步伐,有效提升高质板材园质效水平,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以更高的标准把高质板材园发展好,为企业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推动高质板材园做优做大做强。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叶集区高质板材园企业入驻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经开发区党工委会议研究通过后,提交各相关单位书面征求意见,并同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通过合法性及公平竞争性审查,经专题会议讨论修改后,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四、工作目标
一是提高规范管理水平,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持续完善配套设施,为入驻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环境空间。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发挥高质板材园平台作用,进一步明确优惠政策,提高企业入驻质量,为企业做大做强、转型升级,提供有效服务和支撑。三是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创造更多社会价值,促进全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主要内容
《规定》共22条,分别从企业入驻条件、扶持政策、租赁管理、物业管理、退出机制等方面进行明确。
第一章是“总则”,明确办法制定背景和意义及适用范围。
第二章是“企业入驻条件”,明确产业准入和企业入驻要求,规定项目投资强度、达产标准,明确企业入驻流程和所需材料。
第三章是“产业扶持政策”,明确租金标准、收购价格等优惠政策。租金标准根据国投集团(新业公司)成本核算定价进行优惠,租金暂按市场价10元/平方·月收取。当入驻企业年税收达到150元/平方、200元/平方、250元/平方、300元/平方及以上租金分别按照7元/平方·月、5元/平方·月、3元/平方月、0元/平方·月。厂房租金优惠期5年,5年后按市场价进行租金收取,面积按厂房建筑面积计算。
第四章是“租赁管理”,明确租金收取方式、保证金、续租、相关管理要求。
第五章是“物业管理”,对物业管理方、水、电、通讯等费用进行明确。
第六章是“退出机制”,明确退出条件。
第七章是“附则”。
六、创新举措
鼓励入驻企业对厂房进行购买,购买期限为5个年度,自租赁厂房交付使用之日起,分3年内、3-5年内、5年内不购买的政策不同。企业所购买的厂房允许以整栋、整层厂房为单位进行分割办证。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充实人员队伍,推进高质板材园管理工作。二是强化“妈妈式”服务。履行服务义务,将对入驻企业实行全程代办“无差别”受理,提高审批效率。三是营造良好氛围。注重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积极营造推进高质板材园建设的良好氛围。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及其政策咨询服务电话、地址
解读机关:安徽六安叶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解读人:招商中心 赵克娟
政策咨询电话:0564-2711517
政策咨询地址:叶集中国中部家居产业园大厅2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