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背景和依据
当下我国正处在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为适应加快培育新动能的需要,解决企业发展面临的重点问题,需要在新时代背景下推进“放管服”改革的深入发展,其中营商环境的建设已经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在国家战略决策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力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全面建设现代化“五色”叶集。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受区政府委托,区发改委牵头组织起草《叶集区行政审批“蜗牛奖”认定办法(试行)》。历经收集相关材料、组织起草报告讨论稿、座谈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环节,最终形成《叶集区行政审批“蜗牛奖”认定办法(试行)》。
四、工作目标
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切实解决“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批评、鞭策行政审批“慵、懒、散”的单位和个人,全面提升行政审批质效,创优“四最”营商环境。
五、主要任务
立足窗口行业直接面对企业群众的实际,不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促进“妈妈式”五心服务成效不断彰显。
六、创新举措
此次行政审批“蜗牛奖”由叶集区“蜗牛奖”认定工作专班结合区政务服务(含“互联网+政务服务”及政务服务大厅日常管理)季度考核评分结果形成初审名单后,提交叶集区“蜗牛奖”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原则上每季度认定一次,特殊情况可由认定工作小组适时组织认定。“蜗牛奖”问题线索采取网上查看、专项督查、媒体曝光、群众举报(含12345热线、好差评、长三角政务地图等渠道)等方式收集。
七、保障措施
被评为“蜗牛奖”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由叶集区“蜗牛奖”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通报并公开授牌,必要时由区领导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移交区纪委监委处理。全年一次被评为区行政审批“蜗牛奖”的单位,在年终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减少0.3分,年度内累计2次的减少1分。两次被评为“蜗牛奖”的,在年终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减少1分。
八、解读机关(文件牵头起草部门)和解读人(由解读机关指定)及其政策咨询服务电话、地址
解读机关:叶集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解读人:黄荣军
政策咨询电话:0564-6490833
政策咨询地址:叶集区兴业大道与民生路交汇处社保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