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背景和依据
智慧城市是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智慧化的新理念和新模式。建设新型智慧城市是智慧城市发展的新阶段,是当今世界城市发展的前沿趋势,是叶集区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随着大数据、物联网和云计算等新技术发展,国内外对新型智慧城市的研究和实践不断向前推进。2021年,《叶集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数字智能化牵引战略”,明确要求在“十四五”期间“加快智慧城市、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建设,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述要求为本规划制定指明了方向。
本规划依据《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14〕1770号)、《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国发〔2015〕70号)、《安徽省大数据发展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区有关规划和现实需求,提出了叶集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总体要求、规划框架、主要任务及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是“十四五”时期(2021年-2025年)叶集区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基本依据和行动指南。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数字化转型已成为世界各国引领全面创新、构筑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抓手。当前,全球已进入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要特征的第四次工业革命时代,以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移动通信、物联网、区块链为代表的前沿数字技术加速突破应用,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更是加快了这一进程,数字化发展已成为各国重塑全球竞争力、谋求竞争新优势的共同选择。
建设“智慧叶集”是顺应发展趋势、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必然选择。我国信息化建设正步入全方位、多层次推进的新阶段。跨行业、跨领域融合创新加速,前沿技术更新迭代加快。数据跃升为与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等传统要素并列的五大生产要素之一,数字经济渗透带动各行业积极发展,数据应用程度不断深化。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全国各地已经掀起一轮智慧城市建设热潮。十四五期间,为实现创新发展先行区、特色产业集聚区、魅力城市体验区、乡村振兴样板区、宜居宜业新高地“五大目标”,叶集区必须牢牢把握住数字化变革的战略机遇。
建设“智慧叶集”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加快建设“智慧叶集”事关叶集发展全局,是推进“东进西融南联北扩中优”、促进叶集经济行稳致远的战略抉择,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路径。加快“智慧叶集”建设,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和社会治理的机制,推进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模式创新,是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1、从2020年12月中旬开始,区数管局多次与市数管局及周边县区加强联系、实地请教规划的编制工作。2021年1月8日经竞争性谈判,由合工大电子政务研究所中标负责编制。先后经8次问卷调查、座谈会、征求意见函等向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及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反复修改,不断完善。7月22日,规划专家评审会,会议原则通过《叶集区“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规划》,会后按照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8月30日规划通过区政府常务会审议,并根据会议意见完善规划,9月14日《六安市叶集区“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规划(2020—2025年)》印发。
四、工作目标
以“拥抱长三角,合六同城化”为契机,推动新型智慧城市与优政、惠民、数治、兴业同步发展,打造长三角区域数字化赋能城市发展的市辖区样板。到2023年,城市数字基础设施基本完善,数字政府高效协同,数字惠民服务体系和数字治理体系基本建成,城市大脑感知、分析、决策能力初步体现,一批特色鲜明的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应用得到有效推广,城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产业数字化程度明显提升。到2025年,协同政务、公共服务、生态宜居、城市治理、产业经济等领域各项智慧应用全面深化,覆盖城乡的智慧社会初步形成,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城市大脑在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实现全方位、全城域的综合应用,叶集智能化服务、数字化治理和创新发展水平达到全省前列、国内领先。
建设自主可控的数字基础。到2023年,基本建成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基础设施。5G网络覆盖乡镇及行政村以上区域,IPv6、窄带物联网(NB-IoT)等规模部署应用。统一规划、集中部署、自主可控的政务云平台基本建成,人口、法人、社会信用、宏观经济、空间地理、电子证照等6大基础数据资源库健全完善。到2025年,物联网技术深度应用,高效感知的“城市神经元”系统基本建成。数据采集、归集、存储和共享交换机制基本完善,医疗、教育、交通、社保、生态环境、信用等一批主题数据资源库初步建成。叶集大数据中心高效运行,全面对接“数字江淮”大数据中心六安子平台,实现政务、经济、社会数据汇聚共享、融合应用。
建设高效协同的数字政府。初步建成覆盖数字政府七类综合业务的一体化协同办公门户平台,到2023年,政府决策更加科学、政务服务更加便捷、行政办公更加高效、政府监管更加透明。到2025年,基本建成整体、协同、高效、智能、阳光的服务型政府,成为全省政务服务、营商环境最优县区之一。
实现协同数治的城市管理。到2023年,建设集协同、监管、调控、决策、指挥于一体的智慧城市大脑,建成功能完善的城市协同指挥中心,基本完成城市管理、社会治安、应急管理、生态环保、市场监管、智慧交通等领域智慧平台建设,显著提升城市精细治理能力。到2025年,基本具备城市楼宇、公共空间、地下管网等“一张图”数字化管理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能力,城市治理体系实现从数字化治理向智慧化治理转变。
建设普惠便捷的数字社会。到2023年,智慧社区、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文旅、智慧养老等智慧应用全面实施,民生服务领域智慧化、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居民电子健康卡、电子社保卡、“安康码”申领居全省前列。到2025年,智能便捷的数字化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数字化推动健康、教育、养老、文旅等基本民生保障更均衡、更精准、更充分,各类公共服务“数字鸿沟”基本消除,优质普惠的数字生活新图景无处不在。
培育融合创新的数字经济。到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服务业、农业深度融合发展,板材加工、家具制造、服装纺织、农产品深加工、商贸流通等传统产业数字化赋能增效显著,数字车间、智能工厂、工业机器人、5G+工业互联网等应用场景大规模普及,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赋能智慧园区建设。到2025年,数字技术和智能装备在农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广泛应用,传统产业数字化水平明显提高。协同制造、服务型制造、个性化定制等“互联网+制造”新模式不断涌现,电子商务、线上经济、大数据等数字新兴产业方兴未艾,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明显上升。
五、主要任务
1.一体推进,集约协同。按照“数字江淮”“智慧六安”总体部署要求,充分对接、一体利用省、市统建资源,集约建设区级通用基础设施和平台,促进系统集成、平台共用、数据融合、业务协同。
2.以人为本,数字惠民。立足群众需求,围绕城市治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的“痛点”“难点”“堵点”,通过数字化赋能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城市公共服务均等化、便捷化,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政府引导,多元参与。强化政府在规划引领、统筹协调、政策扶持、应用示范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建设和运营模式创新,注重激发市场活力,健全可持续发展机制。
4.重点突破,示范带动。强化前沿数字技术在重点部门、重点行业中的应用,鼓励开展技术创新、应用创新、模式创新等方面试点示范,树立典型应用场景,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
5.开放共享,安全高效。积极推进数据资源的归集治理、开放共享和开发利用,提升系统应用便捷性和高效性。强化信息安全意识,增强关键网络基础设施、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的安全防护能力,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确保信息化建设高效有序。
六、创新举措
按照“11124”的总体框架,集约化、一体化统筹建设“1个电子政务外网、1个政务云平台、1个城市大脑(数据底座、基础应用支撑、协同指挥中心)”。“2”是指“2个门户”,即面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和办事服务的智慧城市门户(皖事通APP叶集专区);面向政府部门提供协同办公和政务管理的协同办公门户。“4”是指面向数字政府、惠民服务、智慧治理和产业经济四大应用领域的各项重点工程和各类智慧应用。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区“数字叶集”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协调衔接机制,统筹做好规划和协调调度,加强区级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健全跨部门、跨领域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加强全区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调度,建章立制,明晰权责。区数管局作为牵头单位,应加强专业队伍建设,适时组建区大数据中心。各部门应分领域分类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及时研究解决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完善机制保障
建立制定配套政策、健全管理机制,以技术和制度创新全面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加快完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制定完善的智慧城市全过程工程质量管理要求和重点工程项目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全面加强智慧城市工程建设项目的全流程管理,提升智慧城市建设质量和应用效益。研究制定系统建设、运营管理、网络安全保障、数据产权保护等相关标准,以统一的标准促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推动系统互联、业务协同、信息共享、集约建设。积极探索数字经济发展新形势下的政策创新,结合叶集实际,谋划出台适应新发展形势的数字经济产业培育、创新创业、产业优惠、企业奖补及人才引进政等相关配套政策。
(三)强化资金保障
充分运用市场逻辑、资本力量,推动多元化市场主体参与智慧城市建设,探索推行“政府买服务、企业做运营”的市场运营机制,鼓励企业通过EPC(工程总承包)、BOT(建设-经营-转让)等方式参与。区级财政加强资源统筹,设立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六安市信息化相关专项资金扶持,增强智慧城市主要任务及重点工程财力保障。发挥专项资金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主动承担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工程和重大项目实施、关键技术研发、人才培养等,探索制定企业税收优惠等相关政策。
(四)加强人才建设
加大对智慧城市建设关键领域技术人才和领军人才的引入扶持力度,构建高层次人才队伍。加强信息化建设领导干部和专业技术队伍培训,完善各部门信息化岗位设置和管理机制,打造具备“数字素养”的公务员队伍。加强信息系统运维和管理人员网络安全专业资格认证和职业培训,构建信息安全防护保障。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和企业合作,建立智慧城市建设运营人才实训基地,培育多层次、复合型、实用性人才。加强本地信息技术人才培养,与优质外来企业展开合作,定期开展本地化人才培养,培育一批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技术型人才。
(五)深化开放合作
加强对外合作,支持和鼓励本地各类市场主体加强与国内外数字城市建设先进城市、优势院校、知名企业和智库机构等开展技术、资金、人才、产业等全方位的交流合作。加强区域合作,全面推进与长三角城市群和长江经济带城市间的设施联通、数据融通、机制互通,提升开放质量,全面融入长三角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推进对外交流,积极参加全国性的新型智慧城市、数字经济、数字技术相关专业研讨和大型会展。
(六)培育良好生态
完善社会氛围,营造开放、包容、公平的智慧叶集建设发展环境,整合政府、企业和社会资源,引导优质资源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倾斜,培育有利于数字化转型的良好生态。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办事效率,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效果,降低企业和居民办事成本。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服务,降低企业进入门槛、运营成本和风险。加强宣传推广,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各种媒体渠道,宣传展示规划建设新进展、新成效等,提高市民认知度和参与度,形成有利于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
(七)加强评价考核
建立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评价体系,邀请第三方机构定期开展评估,寻找差距和短板,修正发展方向,切实提升智慧城市建设的实效和水平。将智慧城市建设考核纳入区委区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政府绩效考核、专家评审、市民评议等多方共同参与的监督考核机制,以考核促建设,有序推进全区智慧城市建设。加强重大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绩效后评估,确保重大项目建设取得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