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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102-00029 组配分类: 已宣布失效文件
发布机构: 叶集区政府办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通知
成文日期: 2021-02-02 00:00 发文日期: 2021-02-02 15:45
文  号: 叶政办〔2021〕3号 词: 就业创业
名  称: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鼓励各类人才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试行)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性: 有效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鼓励各类人才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试行)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1-02-02 15:45   浏览量:    信息来源:叶集区政府办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叶政办〔20213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鼓励各类人才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试行)的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自202111日起施行,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

202122日  

  

关于鼓励各类人才就业创业的若干

意见(试行)的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关于鼓励各类人才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试行)》(叶办发〔202031号)精神,现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对首次在区内创办小微企业的高校毕业生,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申报程序:申请单位如实填报单位真实信息,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提交申报材料。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单位银行账户。

(二)申报材料1.身份证及毕业证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6个月以上财务流水;4.《叶集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表》(附件1)。

二、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区内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申报程序:申请单位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提交申报材料。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单位银行账户。

(二)申报材料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劳动合同;3.叶集区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附件2);4.叶集区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附件3)。

以上材料在企业(单位)第一次申报时应予以全部提供,以后正常申报时,除享受人员发生变动外,只需提供叶集区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叶集区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三、对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区内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一)申报程序:申请人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ygjy.ah.gov.cn/)或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如实填报个人真实信息,提交到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参保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经校验通过后,电话反馈通知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现场验证,窗口一站式受理,后台审核、审批。

(二)申报材料1.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原件;2.金融社保卡;3.《叶集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报表》(附件4);4.劳动合同。

四、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一)申报程序:申请人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提交申报材料。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人金融社保卡账户。

(二)申报材料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金融社保卡;3.《叶集区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5)。

五、改进公开招聘方式。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可以根据需要采取专项招聘或校园招聘等方式进行。

由组织、人社、编办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急需紧缺人才专业目录,向社会公布,在急需紧缺人才专业目录内,连续两年通过公开招考方式,都未能招到的人才,采取到高等院校直接考察招聘或简化方式进行招聘。考察招聘工作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方案,负责落实。

六、鼓励专业技术人才扎根基层。在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连续工作满30年且距退休不足5年的,评聘相应技术职务时可不受单位职数限制。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向区人社局提出申请,所需材料按照原职称评定文件执行。

七、鼓励企业员工参加技能提升培训或考试,开展以高级工为重点的技能提升培训,按高级技师5000/人、技师3500/人、高级工2000/人、中级工1500/人的标准给予培养单位或职工个人研修提升补贴。

(一)申报程序:申请人或单位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

企业(单位)申请培训补贴资金需提供的材料:1.《培训补贴申报审核表》(附件6);2.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名单;3.身份证复印件;4.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5.企业(单位)与持证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劳动合同花名册);6.技师培训补贴需要师带徒协议。

高技能人才培训机构申请培训补贴资金需提供的材料:1.购买服务合同;2.培训合格人员身份证复印件;3.学员与所在企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劳动合同鉴定花名册);4.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和购买服务合同中注明的其他凭证材料。

职工个人申请培训补贴需提供的材料:1.身份证及金融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2.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所在工作单位证明材料;4.参加培训由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八、开展名师带高徒活动。对在区内企业工作符合“名师”条件并每期带徒不少于2人的,按2万元标准给予名师一次性带徒津贴,带徒协议期限不少于2年。

(一)申报程序:申请人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1.《名师带徒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7一式两份);2.业绩材料(一式两份);3.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主要技术成果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4.金融社保卡。

名师遴选对象要求:1.长期在生产服务一线工作;2.具有技师以上职业技能资格(等级)或达到相应技能水平;3.在劳动年龄内、具备履行带徒任务正常身体条件;4.与所在单位依法签订不低于带徒协议期限劳动合同。5.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市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2)享受市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3)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4)被授予省级以上技能大奖、技术能手等高技能人才类的称号;(5)被所在单位聘为首席技师、首席技能专家或列入紧缺型技能人才等,并享受相应岗位津贴;(6)市级人民政府认可的其他优秀高技能人才。

高徒遴选要求:1.具有良好素质的在生产服务一线职工;2.具有中级以上职业技能资格(等级);3.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技能人员。

九、企业从区外引进急需紧缺的高级技师、技师,根据引进方式和劳动关系建立形式,在合同期内按企业支付给个人的工资薪金总额(税后)的20%给予个人补助,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一)申报程序:申请人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1.企业提交急需紧缺高级技师、技师引进备案报告;2.企业和被引进人建立的劳动关系等证明材料;3.企业向被引进人支付工资薪金或劳务费用的银行账单;4.被引进人的金融社保卡。

十、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按企业支付给职业院校培训费用的60%给予企业补贴,每人每年最高补贴6000元,最长补助期限2年。

申请单位直接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按照《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技工大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六政〔201767号)、《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实施意见》(皖人社秘〔202061号)、《转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六人社秘〔202097号)文件要求执行。

十一、对获得“中华技能奖”“全国技术能手”“江淮杰出工匠”“安徽省技能大奖”“安徽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专业技术人才,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8万元、6万元、5万元奖励。对获得“皖西杰出工匠”“六安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专业技术人才,分别给予每人1万元、2000元奖励。获得其他省市同级别荣誉称号的参照执行。

申请人直接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按照《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技工大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六政〔201767号)、《关于印发〈推进技工大市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六人社秘〔2017432号)文件要求执行。

十二、鼓励区内企业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经认定达到市级标准的,每个工作室补贴5万元,入选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再分别补贴20万元、10万元。

申请单位直接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按照《关于印发六安市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六人社秘〔2016131号)文件执行。

国家、省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依据历年下发文件要求执行。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的对象、条件、材料、程序等要求按《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81号)执行。

十三、在区内就业创业的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大专、中职学历人才,在叶集城市规划区内购置首套家庭住房的,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8万元、5万元购房补贴;在区内就业创业的具有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资格人才,在叶集城市规划区内购置首套家庭住房的,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3万元、1万元的购房补贴。购房补贴分年度兑现,所购房屋5年内不得交易。上述人员享受本条购房补贴后,不再享受区内其它购房补贴政策。

(一)申报程序:申请人向区住建局提交申报材料初审后,由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等部门会审合格后,公示无异议,再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金融社保卡账户。

(二)申报材料1.《叶集区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附件9);2.国家承认的中职及以上学历证书、人社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证书、国家初级(含)以上技能等级证书;3.在我区稳定就业的证明(在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需提供所在单位证明;在我区企业就业的,需提供经人社部门备案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满一年证明。);4.在我区创业的,需提供营业执照且经营一年以上;5.购买我区城市规划区且于文件执行后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购房合同;6.以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在我区城市规划区无不动产(住宅)登记证明;7.《个人承诺书》(附件10);8.金融社保卡。

(三)相关规定

1.购房补贴的房源范围:我区城市规划区内已取得《商品房预(现)售许可证》的新建商品住房(含双拼、叠加、联排等类型住宅),不含办公、商铺、地下室、车库等非住宅。

2.享受购房补贴政策的时间节点:购买的城市规划区新建商品住房须在文件执行之日起,以区住建局住保中心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3.文件执行之日前,凡有撤销城市规划区新建商品住房《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记录的人员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若再次购买同一套房屋,则不享受购房补贴政策。

4.购房补贴分2年补贴到位,每次50%。申报审批时为第一次,第二年对应时间为第二次。如果第二年兑现补贴时,申请人已不在我区就业创业的,取消第二次补贴,所购房屋5年内交易的,补贴对象在退回已享受补贴后,方可办理房屋权属变更。

十四、区外来区就业创业的具有中职以上学历或初级工以上资格人才,优先安排入住公租房或企业员工宿舍;不能提供公租房或企业员工宿舍的,分别给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大专、中职学历人才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800元、500元、240元租房补贴,分别给予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资格人才每人每月1000元、800元、500元、300元、200元租房补贴。上述人员享受本项租房补贴后,不再享受区内其它租房补贴政策。

(一)申报程序:申请人向区住建局提交申报材料,由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等部门会审合格后,公示无异议,再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金融社保卡账户。

(二)申报材料1.《叶集区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附件11);2.全日制中职及以上学历证书、人社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证书、国家初级(含)以上技能等级证书;3.租房合同;4.以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在我区城市规划区无不动产(住宅)登记证明;5.金融社保卡。

十五、对毕业5年内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在区内企业稳定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且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的,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和2万元住房补贴,分2年补贴到位。此项补贴与购房补贴、租房补贴不重复享受。

(一)申报程序:申请人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提交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后,由区住建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等部门会审合格后,公示无异议,再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金融社保卡账户。

(二)申报材料1.《叶集区生活补贴及住房补贴申报表》(附件12);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3.人社部门备案的3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证明;4.金融社保卡。

十七、保障农村转移人口和外来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新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可在区内学校自主选择就读。区外户籍人才子女入读区内学校,享受区内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新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需提供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聘用文件,向区教育局窗口提交书面申请,经区教育局、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后,安排到相关学校。

区外户籍人才子女入学,依据年度招生方案,免试、划片、就近入学,享受区内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企业高管子女入学,按照区教育局、区投资创业中心出台的《六安市叶集区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子女入学暂行办法》执行。

十八、新引进人才的配偶、子女来区内就业的,由区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岗位,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可按原单位性质对口安排工作。

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本人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提交书面申请,经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审议后,经区编委会研究同意,根据区编委会会议纪要,到有关部门办理调动入职手续。对需要提供就业岗位的,本人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区人社局优先推荐就业岗位。

十九、新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由区卫健部门安排便捷医疗通道,建立健康服务档案,每年体检一次。

由区卫健委每年根据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名单,安排属地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并建立个人电子健康档案。

二十、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扎实做好我区鼓励各类人才就业创业政策的宣传、落实工作,大力宣传长期扎根基层一线、立足本职岗位、创新创业的人才典型,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成长发展、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

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二十一、本实施细则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所需资金符合省级就业补助资金等支出范畴的优先从省级就业补助资金等中列支,其他的部分从区人才专项资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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