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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109-00011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叶集区政府办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公告
成文日期: 暂无 发文日期: 2024-02-03 09:55
文  号: 词:
名  称: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申请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申请

2024-02-03 09:55   浏览量:    信息来源:叶集区人社局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设定依据

《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皖人社[2010]87号)

二、服务对象

(一)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和边缘易致贫户、脱贫监测户。就业困难人员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就业的人员。主要包括:

1.零就业家庭成员;

2.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3.长期失业人员;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残疾人;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8.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三、受理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且登记失业的劳动者。

四、申请材料

1、户口簿;

2、身份证;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连续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记录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4、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连续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残疾人:连续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记录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残疾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6、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失业登记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社区出具的“零就业家庭”证明;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连续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记录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国土资源部门或林业部门出具的征用土地(林地)证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8、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连续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记录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毕业证书;

9、长期失业人员:连续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记录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五、办理流程

1、申请: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六安市-叶集区人社局-就业援助对象援助服务,提交相关材料;

2、受理: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打印就业援助对象。

3、登记: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登记。

、办理时限

即办

、收费标准及依据

、咨询方式

0564-5129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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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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