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定依据
《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皖人社[2010]87号)
二、服务对象
(一)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和边缘易致贫户、脱贫监测户。就业困难人员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就业的人员。主要包括:
1.零就业家庭成员;
2.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3.长期失业人员;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残疾人;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8.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三、受理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且登记失业的劳动者。
四、申请材料
1、户口簿;
2、身份证;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连续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记录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4、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连续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残疾人:连续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记录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残疾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6、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失业登记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社区出具的“零就业家庭”证明;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连续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记录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国土资源部门或林业部门出具的征用土地(林地)证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8、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连续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记录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毕业证书;
9、长期失业人员:连续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记录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五、办理流程
1、申请: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六安市-叶集区人社局-就业援助对象援助服务,提交相关材料;
2、受理: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打印就业援助对象。
3、登记: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登记。
六、办理时限
即办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八、咨询方式
0564-5129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