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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101-00034 组配分类: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发布机构: 叶集区政府办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通知
成文日期: 暂无 发文日期: 2023-04-04 19:29
文  号: 叶政〔2021〕3号 词:
名  称: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六安市叶集区区级政府依职权类权责事项统一规范清单目录的通知 性: 有效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六安市叶集区区级政府依职权类权责事项统一规范清单目录的通知

2023-04-04 19:29   浏览量:    信息来源:叶集区委编办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叶政〔20213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六安市叶集区区级政府

依职权类权责事项统一规范清单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持续深化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加快构建“全省一单”。根据《关于全面推开市级(含市辖区)权责清单中依职权类权责事项统一规范的通知》(皖编办〔2020189号)、《关于开展市级(含市辖区)权责清单中依职权类权责事项统一规范工作的通知》(六编办〔202088号)要求,区政府对区级权责清单中依职权类权责事项进行了统一规范。现将规范后的《六安市叶集区区级政府依职权类权责事项统一规范清单目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予以公布。

 

 

 

六安市叶集人民政

2021128


六安市叶集区区级政府依职权类权责事项统一规范清单目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总序号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备注

一、区发改委(处罚32项)

1

1

对管道企业未依照规定对管道进行巡护、检测和维修等七类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2

2

对实施危害管道安全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3

3

对未经批准违规施工作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4

4

对危害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五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5

5

对违反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6

6

对违反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7

7

对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处罚

行政处罚

 

8

8

对违反本法规定,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处罚

行政处罚

 

9

9

对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者报告内容不实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

10

对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

11

对重点用能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落实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整改要求或者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

12

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者生产工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

13

对生产单位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的处罚

行政处罚

 

14

14

对固定资产投资建设单位开工建设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或者将该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处罚

行政处罚

 

15

15

对承储企业不能保证入库的县级储备粮达到收购、轮换计划规定质量等级和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承储企业不对市级储备粮实行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不能保证县级储备粮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的处罚

行政处罚

 

16

16

对承储企业擅自动用县级储备粮,虚报、瞒报储备粮的数量和掺杂掺假、以次充好,擅自串换储备粮的品种、变更储存地点,因延误轮换或者管理不善造成市级储备粮陈化、霉变,将储备粮轮换业务与其他业务混合经营,以县级储备粮对外进行担保或者清偿债务及利用不正当手段套取差价,骗取县级储备粮贷款和贷款利息、管理费用和轮换补贴的处罚

行政处罚

 

17

17

对未经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擅自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

18

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处罚

行政处罚

 

19

19

对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等五类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20

20

对陈粮出库未进行质量鉴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

21

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低于(超出)规定的最低(最高)库存量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

22

对未按规定使用粮食仓储设施、运输工具的处罚

行政处罚

 

23

23

对粮油仓储单位不具备规定条件从事仓储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24

24

对粮油仓储单位的名称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

25

对粮油仓储单位违反有关粮油出入库、储存等管理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26

26

对违反规定拆除、迁移粮油仓储物流设施,非法侵占、损坏粮油仓储物流设施或者擅自改变其用途的处罚

行政处罚

 

27

27

对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和销售等经营活动违反相关规定,未实行粮食收购入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未实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粮食经营者未按规定采购粮食,从事食用粮食加工的经营者违反相关规定,未实行粮食质量安全档案制度,未实行粮食召回制度的处罚

行政处罚

 

28

28

对销售不符合规定的粮食作为口粮的处罚

行政处罚

 

29

29

对粮油仓储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或者备案内容弄虚作假的处罚

行政处罚

 

30

30

对粮食经营者违反储粮药剂使用相关规定,运输粮食违反相关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31

31

对违反循环经济促进有关规定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32

32

对违反清洁生产促进相关规定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二、教育局(处罚18项)

33

1

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处罚

行政处罚

 

34

2

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的处罚

行政处罚

 

35

3

对民办学校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和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的处罚

行政处罚

 

36

4

对民办学校章程未规定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出资人擅自取得回报等五类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37

5

对民办学校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将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的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或者向审批机关备案的材料不真实的处罚

行政处罚

 

38

6

对幼儿园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等三类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39

7

对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等六类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40

8

对成绩不合格者颁发学历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41

9

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者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42

10

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在筹备设立期间招收学生的处罚

行政处罚

 

43

11

对中外合作办学者虚假出资或者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成立后抽逃出资的处罚

行政处罚

 

44

12

对违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导致发生学生伤亡事故的处罚

行政处罚

 

45

13

对在宗教院校以外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传教、举行宗教活动、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处罚

行政处罚

 

46

14

对教师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47

15

对学校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的处罚

行政处罚

 

48

16

对幼儿园年检不合格或者拒不接受年检的处罚

行政处罚

 

49

17

对擅自为幼儿群体性服用药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50

18

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非法颁发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三、区科技经信局(处罚10项)

51

1

对新建、改建、扩建非煤矿山项目未经核准或者备案开工建设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52

2

对非煤矿山企业超出设计文件确定的生产能力、生产强度和生产定员组织生产的处罚

行政处罚

 

53

3

对擅自开采保安矿柱、岩柱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54

4

对非煤矿山企业未采取收尘、防尘措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55

5

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违法生产、销售、储存民用爆炸物品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56

6

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和销售企业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储存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57

7

对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或者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处罚

行政处罚

 

58

8

对盗窃电能的处罚

行政处罚

 

59

9

对危害电力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60

10

对供电企业擅自中断供电或者未按时恢复供电的处罚

行政处罚

 

四、区民宗局(处罚12项)

61

1

对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或者干扰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正常的宗教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62

2

对宗教团体、宗教院校或者宗教活动场宣扬、支持、资助宗教极端主义,或者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和恐怖活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侵犯公私财产等违法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63

3

对擅自举行大型宗教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64

4

对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备案手续等七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65

5

对临时活动地点的活动违反宗教事务条例相关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66

6

对擅自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宗教活动场所已被撤销登记或者吊销登记证书仍然进行宗教活动的,或者擅自设立宗教院校的处罚

行政处罚

 

67

7

对擅自组织公民出境参加宗教方面的培训、会议、朝觐等活动的,或者擅自开展宗教教育培训,或在宗教院校以外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传教、举行宗教活动、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处罚

行政处罚

 

68

8

对为违法宗教活动提供条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69

9

对违反规定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处罚

行政处罚

 

70

10

对宗教教职人员宣扬、支持、资助宗教极端主义,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和进行恐怖活动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71

11

对假冒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宗教活动或者骗取钱财等违法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72

12

对筹备成立宗教团体期间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或者未经登记擅自以宗教团体名义进行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的宗教团体继续以宗教团体名义进行活动处罚

行政处罚

 

五、民政局(处罚22项、强制2项)

73

1

对涂改、出租、出借《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社会团体印章等八类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74

2

对社会团体自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75

3

对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或者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继续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76

4

对涂改、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等八类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77

5

对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或者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继续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78

6

对故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界桩或者其他行政区域界线标志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

 

79

7

对擅自编制行政区域界线详图,或者绘制的地图的行政区域界线的画法与行政区域界线详图的画法不一致的处罚

行政处罚

 

80

8

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等两类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81

9

对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82

10

对墓穴占地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的处罚

行政处罚

 

83

11

对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等二类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84

12

对慈善组织未按照慈善宗旨开展活动等三类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85

13

对慈善组织违反规定造成慈善财产损失等七类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86

14

对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开展公开募捐等四类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87

15

对慈善组织不依法向捐赠人开具捐赠票据、不依法向志愿者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或者不及时主动向捐赠人反馈有关情况的处罚

行政处罚

 

88

16

对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将信托财产及其收益用于非慈善目的等两类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89

17

对受赠人未征得捐赠人的许可,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的性质、用途的处罚

行政处罚

 

90

18

对挪用、侵占或者贪污捐赠款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

 

91

19

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服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92

20

对伪造、变造、出租、出借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等六类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93

21

违反养老机构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94

22

市级志愿服务组织及其所属志愿者违反行为查处

行政处罚

 

95

23

封存《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行政强制

 

96

24

封存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行政强制

 

六、司法局(处罚3项)

97

1

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98

2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超越业务范围和诉讼代理执业区域等二十种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99

3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超越业务范围和诉讼代理执业区域等十一种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七、财政局(处罚35项)

100

1

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立融资担保公司或者经营融资担保业务、未经批准在名称中使用融资担保字样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1

2

对融资担保公司未经批准合并或者分立、减少注册资本、跨省设立分支机构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2

3

对融资担保公司变更相关事项,未按照规定备案,或者变更后的相关事项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3

4

对融资担保公司受托投资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4

5

对融资担保公司担保责任余额与其净资产的比例不符合规定等四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5

6

对融资担保公司未按照要求报送文件、资料或者业务开展情况或未报告重大风险事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6

7

对融资担保公司拒绝、阻碍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等三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7

8

对融资担保公司被罚款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8

9

对企业和个人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9

10

对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0

11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1

12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2

13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有关规定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3

14

对随意改变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标准等五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4

15

对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等十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5

16

对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6

17

对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7

18

对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8

19

对代理记账机构采取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行为处罚

行政处罚

 

119

20

对代理记账机构及其负责人、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及其从业人员违反规定出具虚假申请材料或者备案材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0

21

对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在办理业务中违反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造成委托人会计核算混乱、损害国家和委托人利益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1

22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六类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2

23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与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等四类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3

24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4

25

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等六类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5

26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依法开展采购活动等十一类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6

27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等五类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7

28

对采购人未按照规定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等四类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8

29

对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等六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9

30

对企业编制、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0

31

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有财政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1

32

对违反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2

33

对集中采购机构在业绩考核中虚报业绩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3

34

违反企业财务规定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4

35

对违反预算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八、区人社局(处罚57项、强制2项)

135

1

对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6

2

对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7

3

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8

4

对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9

5

对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140

6

对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处罚

行政处罚

 

141

7

对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42

8

对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143

9

对无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以及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使用童工或者介绍童工就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144

10

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保存或者伪造录用登记材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145

11

对用人单位无理阻挠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监督检查权,打击报复举报人员的处罚

行政处罚

 

146

12

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处罚

行政处罚

 

147

13

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扣押劳动者证件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48

14

对用人单位未依法制定工资支付制度或者制定了工资支付制度未公示等七类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149

15

对用人单位以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代替货币支付农民工工资等三类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150

16

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开设或者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三类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151

17

对分包单位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编制工资支付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等四类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152

18

对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处罚

行政处罚

 

153

19

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处罚

行政处罚

 

154

20

对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处罚

行政处罚

 

155

21

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56

22

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处罚

行政处罚

 

157

23

对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58

24

对造成社会保险费迟延缴纳的处罚

行政处罚

 

159

25

对未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且逾期不改正的处罚

行政处罚

 

160

26

对缴费单位未按规定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并公布本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处罚

行政处罚

 

161

27

对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处罚

行政处罚

 

162

28

对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丧失待遇领取资格后本人或他人继续领取待遇或以其他形式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处罚

行政处罚

 

163

29

对组织和个人非法提供、复制、公布、出售或者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处罚

行政处罚

 

164

30

对涂改、倒卖、出租、出借《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等三类情形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165

31

对用工单位未经法定程序确定并公示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66

32

对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167

33

对违反《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有关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168

34

对用人单位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69

35

对用人单位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外招用人员时,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的处罚

行政处罚

 

170

36

对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未备案,设立分支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未书面报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171

37

对职业中介机构未明示职业中介许可证、监督电话的处罚

行政处罚

 

172

38

对职业中介机构未建立服务台账,或虽建立服务台账但未记录服务对象、服务过程、服务结果和收费情况的处罚

行政处罚

 

173

39

对职业中介机构在职业中介服务不成功后未向劳动者退还所收取的中介服务费的处罚

行政处罚

 

174

40

对职业中介机构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伪造、涂改、转让职业中介许可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175

41

对职业中介机构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或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的处罚

行政处罚

 

176

42

对职业中介机构发布的就业信息中包含歧视性内容等五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77

43

对用人单位未及时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的处罚

行政处罚

 

178

44

对继续教育机构违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179

45

对伪造、仿制或滥发《技师合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高级技师合格证书》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0

46

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1

47

对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提供虚假鉴定意见、诊断证明或收受当事人财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2

48

对用人单位按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3

49

对用人单位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4

50

对从事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确认工作的组织或个人提供虚假确认意见、诊断证明或病历,或收受当事人财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5

51

对用人单位以民族、性别、宗教信仰为由拒绝聘用或者提高聘用标准的,招聘不得招聘人员的,以及向应聘者收取费用或采取欺诈等手段谋取非法利益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6

52

对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等八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7

53

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8

54

对民办学校的章程未规定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出资人擅自取得回报的等五种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9

55

对民办学校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将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的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或者向审批机关备案的材料不真实的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190

56

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相关规定且逾期拒不改正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91

57

违反劳动保护相关规定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92

58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行政强制

 

193

59

封存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灭失的资料

行政强制

 

九、住建局(处罚168项)

194

1

对施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不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或者质量保修的内容、期限违反《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办法》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195

2

对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处罚

行政处罚

 

196

3

对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处罚

行政处罚

 

197

4

对建设单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等七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98

5

对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处罚

行政处罚

 

199

6

对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未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或者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合格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处罚

行政处罚

 

200

7

对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201

8

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资质等级规定承揽工程的处罚

行政处罚

 

202

9

对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03

10

对勘察设计单位违反质量责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04

11

对施工单位违反质量责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05

12

对监理单位违反质量责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06

13

对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或者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处罚

行政处罚

 

207

14

对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08

15

对单位被罚款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处罚

行政处罚

 

209

16

对检测机构未取得相应的资质,擅自承担本办法规定的检测业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0

17

对检测机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1

18

对检测机构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等八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2

19

对检测机构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3

20

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委托方委托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4

21

对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5

22

对建设单位未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逾期未改正等两类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6

23

对建设单位向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7

24

对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建设工程安全规定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8

25

对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9

26

对出租单位出租未经安全性能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0

27

对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违反建设工程安全规定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1

28

对施工单位违反建设工程安全规定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2

29

对建设单位违反民用建筑节能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3

30

对设计单位违反民用建筑节能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4

31

对施工单位违反民用建筑节能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5

32

对监理单位违反民用建筑节能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6

33

对房地产开发企违反民用建筑节能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7

34

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违反民用建筑节能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8

35

对能效测评机构违反民用建筑节能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9

36

对建设单位违反规定使用实心粘土砖或者空心粘土砖,逾期未改正的处罚

行政处罚

 

230

37

对违规使用袋装水泥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31

38

对违规在建设工程现场搅拌混凝土或者砂浆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32

39

对擅自使用没有国家技术标准又未经审定通过的新技术、新材料,或者将不适用于抗震设防区的新技术、新材料用于抗震设防区,或者超出经审定的抗震烈度范围的处罚

行政处罚

 

233

40

对擅自变动或者破坏房屋建筑抗震构件、隔震装置、减震部件或者地震反应观测系统等抗震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234

41

未对抗震能力受损、荷载增加或者需提高抗震设防类别的房屋建筑工程,进行抗震验算、修复和加固,逾期不改的处罚

行政处罚

 

235

42

经鉴定需抗震加固的房屋建筑工程在进行装修改造时未进行抗震加固,逾期不改的处罚

行政处罚

 

236

43

对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规定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37

44

对建设单位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施工许可证等三类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238

45

对建筑起重出租、安装、使用单位以及施工总承包、监理、建设单位违反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239

46

对建筑业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处罚

行政处罚

 

240

47

对建筑业企业不符合资质升级、资质增项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241

48

对建筑业企业未按照本规定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处罚

行政处罚

 

242

49

对企业在接受监督检查时,不如实提供有关材料,或者拒绝、阻碍监督检查的处罚

行政处罚

 

243

50

对建筑业企业未按照本规定要求提供建筑业企业信用档案信息的处罚

行政处罚

 

244

51

对注册建造师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处罚

行政处罚

 

245

52

对未取得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者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246

53

对注册建造师未办理变更注册而继续执业,逾期不改正的处罚

行政处罚

 

247

54

对注册建造师不履行注册建造师义务等八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48

55

对注册建造师或者其聘用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供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逾期未改正的处罚

行政处罚

 

249

56

对聘用单位为注册建造师申请人提供虚假注册材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0

57

对勘察、设计单位违反资质证书管理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1

58

对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人员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2

59

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未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3

60

对工程发包方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4

61

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将所承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转包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5

62

对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未依据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编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逾期不改正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6

63

对工程勘察企业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成果资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7

64

对工程勘察企业勘察文件没有责任人签字或者签字不全等四类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8

65

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9

66

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等五类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260

67

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未按照本规定提供信用档案信息的处罚

行政处罚

 

261

68

对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处罚

行政处罚

 

262

69

对施工图审查机构超出范围从事施工图审查等七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63

70

对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虚假审查合格书的处罚

行政处罚

 

264

71

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处罚

行政处罚

 

265

72

对未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266

73

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业务不备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267

74

对建设、设计单位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的处罚

行政处罚

 

268

75

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违反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269

76

对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违反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270

77

对聘用单位为申请人提供虚假注册估价师材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271

78

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的处罚

行政处罚

 

272

79

对未经注册而以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273

80

对未办理变更注册而继续执业,逾期不改的处罚

行政处罚

 

274

81

对注册造价工程师违反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275

82

对注册造价工程师或者其聘用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供造价工程师信用档案信息,逾期未改正的处罚

行政处罚

 

276

83

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处罚

行政处罚

 

277

84

对工程监理企业在监理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或者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处罚

行政处罚

 

278

85

对工程监理企业未按照本规定要求提供工程监理企业信用档案信息的处罚

行政处罚

 

279

86

对注册监理工程师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处罚

行政处罚

 

280

87

对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执业活动中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等六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81

88

对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建筑师名义从事注册建筑师业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282

89

对注册建筑师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收取费用等五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83

90

对注册建筑师因建筑设计质量不合格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罚

行政处罚

 

284

91

对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建筑师的处罚

行政处罚

 

285

92

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处罚

行政处罚

 

286

93

对未受聘并注册于境内一个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从事建筑工程设计执业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287

94

对注册建筑师未办理变更注册而继续执业,逾期未改正的处罚

行政处罚

 

288

95

对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互认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处罚

行政处罚

 

289

96

对注册建筑师或者其聘用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供注册建筑师信用档案信息,逾期未改正的处罚

行政处罚

 

290

97

对聘用单位为申请人提供虚假注册建筑师材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291

98

对在房产面积测算中不执行国家标准、规范和规定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92

99

对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93

100

对擅自预售商品房的处罚

行政处罚

 

294

101

对开发企业不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的处罚

行政处罚

 

295

102

对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96

103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规定将测绘成果或者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行政处罚

 

297

104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照规定的现售条件现售商品房等八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98

105

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的处罚

行政处罚

 

299

106

对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审核同意或者获得保障性住房或者住房租赁补贴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300

107

对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出租公共租赁住房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301

108

对承租人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改变用途、破坏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等五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302

109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经纪业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303

110

对不具备设立白蚁防治机构条件,从事白蚁防治业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304

111

对白蚁防治单位不按照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程序进行防治的处罚

行政处罚

 

305

112

对白蚁防治单位使用不合格药物进行防治的处罚

行政处罚

 

306

113

对建设单位未按规定进行白蚁预防等两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307

114

对房屋发生蚁害,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房屋管理单位不委托白蚁防治单位进行灭治或者不配合白蚁防治单位进行白蚁检查和灭治的处罚

行政处罚

 

308

115

对违法规定将不得出租的房屋出租的处罚

行政处罚

 

309

116

对出租住房的不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的,出租住房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的或者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供人员居住的处罚

行政处罚

 

310

117

对违反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311

118

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的处罚

行政处罚

 

312

119

对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名义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313

120

对房地产估价师未办理变更注册仍执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314

121

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在执业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等八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315

122

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或者其聘用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供房地产估价师信用档案信息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316

123

对房地产估价机构未取得估价机构资质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揽估价业务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317

124

对房地产估价机构擅自设立分支机构、设立的分支机构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分支机构不依法备案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318

125

对房地产估价人员以个人名义承揽估价业务等六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319

126

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及其估价人员应当回避未回避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320

127

对房地产估价机构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等六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321

128

对房地产经纪人员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收取费用等五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322

129

对房地产经纪服务未实行明码标价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323

130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擅自对外发布房源信息等两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324

131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行为等七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325

132

对建设单位未报送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文件资料,逾期不改正的处罚

行政处罚

 

326

133

对建设单位拒不承担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经费,逾期不改正的处罚

行政处罚

 

327

134

对违反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按期退出或擅自撤离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328

135

对侵占、损坏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两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329

136

对住宅物业建设单位不按规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330

137

对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处罚

行政处罚

 

331

138

对违反规定,不移交与物业管理有关的资料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332

139

对物业服务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管理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333

140

对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处罚

行政处罚

 

334

141

对建设单位不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335

142

对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处罚

行政处罚

 

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