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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012-00019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叶集区政府办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成文日期: 暂无 发文日期: 2020-09-05 15:16
文  号: 词: 城区养犬
政策咨询机关: 叶集区城区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政策咨询电话: 0564-6550135
名  称: 关于《六安市叶集区城区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关于《六安市叶集区城区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0-09-05 15:16   浏览量:    信息来源:叶集区政府办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起草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城市治理工作。他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抓好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着力完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城市归根结底是人民的城市、老百姓的幸福乐园,为加强和改进我区城区养犬管理工作,规范养犬行为,切实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六安市叶集区城区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贯彻落实《六安市城区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主线,坚持“管理与服务,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模式着力推进重点区域养犬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养犬管理长效机制,形成“依法、文明、清洁、规范”的养犬环境,提升我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整体水平。

三、文件起草过程

2020年7月上旬,按区政府负责同志指示,区城管局、公安分局组成调研组赴合肥、六安和金寨等市县开展调研。8月上旬,在调研基础上形成《六安市叶集区城区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初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8月中旬,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多此对《实施方案》修改、报审等工作作出批示,提出相关意见和要求,调研组认真听取研究区政府负责同志们的意见,进行了相关完善。同时,在这期间,分别征求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区直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并对合理的意见建议予以吸纳。8月下旬,经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于8月31号开始实施。

四、工作目标

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提升城市养犬管理法治化水平,确保城市养犬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此次专项治理,要求进一步完善城市养犬配套服务方面,积极推进养犬信息化管理,坚持便民利民原则,优化现有养犬登记办证流程,合理增加免疫点位数量;扩充村(社区)工作职责,将养犬管理整治列入村(社区)工作职责范围,强化排查责任,切实摸清各村(社区)犬只底数;建立养犬登记和免疫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有证养犬制度,实现依法、文明、规范养犬。

五、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主体责任。成立组织机构,细化实施要求,明确责任,统筹协调部署全局工作。由区公安分局牵头,联合各相关单位成立叶集区城区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制定工作落实方案,畅通信息沟通,各方联控,切实规范养犬行为。   

二是积极宣传摸排。在重点区域、场所,组织开展流动或定点宣传,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集中宣传,确保形成强大声势,提高市民文明养犬意识;加强正面宣传报道和负面典型曝光,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倡导市民文明养犬,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各乡镇(街道)组织各村(社区)工作人员开展犬只排查登记等工作,做好数据统计,集中整治管理,助力文明城市创办。

三是加强专项整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主要配合,依法治理城市养犬。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养犬管理公务的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大对重点区域、场所的巡查力度,积极处理,对各类不文明养犬行为予以曝光,发现一处整治一处,规范市民违法违规养犬行为。区政府以购买专业犬只管理服务的方式,建立专业犬只管理队伍,负责城市流浪犬收容工作,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同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公开举报电话,及时反馈,调动市民积极性,合力共治,形成常态化机制,齐抓共管,建立美丽安全城市。 

六、创新举措

一是建章立制。在市级立法工作启动后,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结合叶集区实际,积极制定叶集区养犬管理规定,明确烈性犬只品种目录和禁养大型犬只标准,通过市级养犬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规范实施全覆盖、全流程、闭环式养犬管理,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统一高效的城市养犬管理长效机制。二是合力共治。区政府及时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对举报的违法违规、不文明养犬线索第一时间处理,并及时反馈,政府和群众群策群力,和谐共治,携手建立宜居城市。三是购买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调动专业人士,建立专业犬只管理队伍,配置专业设备,全力做好流浪犬只的收容工作,消除城市安全隐患。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叶集区城区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公安工作的负责同志为组长,各有关单位及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全面统筹协调,规范城市居民养犬。二是强化协作配合。各成员单位树立“一盘棋”思想,保证信息交流畅通,合力共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养犬行为。三是加强督导检查。由区文明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对叶集区城区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反馈问题,相关单位积极整改,保障治犬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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